其他條款. 22.1 契約之修訂或補充
其他條款. 19.1 契約之修訂或補充
19.2 智慧財產權之使用
19.2.1 甲方於其認為必要時有權查閱或使用乙方為本案營運取得之相關受智慧財產權有關法令或其他法令保護之圖說、文件、契約、標誌、技術或資料等(簡稱「智財權物件」),乙方應使其所有人或有權使用之人提供清單及說明乙份副知甲方。當本契約終止時,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之權利金或使用金之義務一併移轉於甲方,並應使該所有人或有權使用人以書面同意或授權甲方使用該智慧財產權物件。
19.2.2 乙方擔保其及甲方就智財權物件之使用,不構成對任何人權利之侵犯;如甲方因乙方或甲方就智財權物件之使用遭任何第三人為請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之一切損害,包括但不限於甲方敗訴須給付之訴訟費用、賠償金額、乙方參與且同意甲方給付他人之費用(包括和解金及損害賠償)等。
其他條款. 23.1 契約之修訂或補充 本契約為訂約雙方之全部約定。本契約以外之任何口頭或書面陳述、承諾、協議或來往文件均不發生效力。本契約之修正或變更應以書面為之,並經雙方同意後始生效力。
其他條款. 14.1 甲方責任之免除
14.1.1 乙方承諾所委託之協力廠商及協力廠商之受僱人、使用人、代理人或任何第三人因本案服務區所生之所有權利義務、債權債務等,應由乙方完全負責,與甲方無涉。乙方並應使甲方免於上述事項之任何追索、求償或涉訟,甲方如因乙方而受損,乙方應對甲方負賠償責任。乙方與所委託之協力廠商及協力廠商之受僱人、使用人、代理人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就其與第三人間之債權債務相關事宜,向甲方提出任何請求或要求任何賠償。
14.1.2 乙方承諾不主張甲方未能達成申請須知、本契約主文及其附件之政府協助辦理事項,而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賠、補救或補償。
其他條款. 19.1 契約之修訂或補充
19.2 智慧財產權及保密義務
19.2.1 智慧財產權之使用 甲方於其認為必要時有權查閱或使用乙方為本計畫投資與營運而取得之相關受智慧財產權有關法令或其他法令保護之圖說、文件、契約、標幟、技術或資料等(簡稱「智財權物件」)。乙方應使其所有人或有權使用之人提供清單及說明乙份副知甲方。當本契約終止時,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之權利金或使用金之義務一併移轉於甲方,並應使該所有人或有權使用人以書面同意或授權甲方對該智財權物件之使用。
其他條款. 授權材料 (或其部分) 可能必須遵守本合約所訂條款以外之條款或與其不同之條款 (例如,附於授權材料之條款或與訂購、安裝、下載、存取、使用或複製該授權材料相關而提供之條款),且被授權人同意應遵守該等條款。
其他條款. 13.1 全球產品和資料生命週期政策。本通用條款和相關訂單下許可 使用的鄧白氏服務將遵循鄧白氏全球產品和資料生命週期政策,詳見xxxx://xxx.xxx.xxx/product-lifecycle-policy.html
其他條款. 16.1. 未經賣方事先書面同意,買方不得讓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賣方可將其在合同項下的所有或任何部分的權利和義務讓與、許可或分包給任何人士、企業或公司
16.2. 合同不得被解釋為在雙方之間創設了雇主或雇員關係
16.3. 賣方未能或延遲執行或部分執行合同的任何條款不應被解釋為賣方對其與此相關的權利或對處罰任何進一步違約的權利的免除。
16.4. 合同構成了雙方就訂單確認函中擬議交易達成的完整諒解,並取代和替代了雙方先前就此達成的所有書面和口頭的協定和諒解。
16.5. 若合同和/或本銷售通用條款和條件中的任何條款根據法律或法律規則全部或部分被認定為非法、無效或無法強制執行,其應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有效;若法律不允許,其應被視為被刪除,且合同和/或本通用條款和條件的其他條款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強制執行性應不受影響。
16.6. 除非買方和賣方通過書面簽署的方式同意,任何對本通用條款和條件(包括雙方之間約定的任何特殊的通用條款和條件)的變更應不適用。
16.7. 合同項下賣方的每一項權利或救濟均不會影響賣方的任何其他權利或救濟(無論是否根據合同享有)。
16.8. 賣方豁免買方對合同任何條款的違反或其在合同任何條款項下的任何違約不應被視為對任何後續違反或違約的豁免,且不應以任何方式影響合同的其他條款。
16.9. 買方不得在任何網站、或任何與合同或合同標的相關的擬議新聞稿或公告中提及賣方名稱或其他相關資訊
16.10. 第 3 條、第 5 條、第 6 條、第 8 條、第 9 條、第 11條、第 12 條、第 13 條、第 14 條、第 16 條、第 17條和第 18 條的規定應在合同終止後繼續有效。
16.11. 雙方同意,合同並非為任何協力廠商利益達成的,且合同中的任何內容均未授予任何協力廠商任何強制執行合同任何條款的權利或合同任何條款的任何利益。
其他條款. 46
14.1 甲方責任之免除 46
14.2 契約之修改 46
14.3 組織變動或職權變動 46
14.4 準據法 46
14.5 契約條款之可分性 46
14.6 通知與文件之送達 46
14.7 甲方授權規定 47
其他條款. 15.1 本行有權根據《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不時就各類通知規定通知的形式及通訊方式。
15.2 未經本行事先書面同意,客戶不得轉讓其在《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下的權利。本行可以將其在《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下的權利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15.3 除僅就第6條的條款和條件而言的關聯方、服務提供商、分包商和代理人以及應用程序商店提供商(如果為Apple應用程序商店提供商,則為Apple Inc.及其附屬公司)外,非《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一方的人士無權根據香港法例第623章《合同(第三方權利)條例》執行《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的任何條款。
15.4 對於本行在履行其在《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下的義務或在線 服務運營的任何不履行、錯誤、中斷或延遲,或者在線服務的任何不準確、不可靠或不適當,如 果上述情形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因超出本行合理控制範圍的事件或故障(包括但不限於傳輸 或電源、通信或計算機設施或系統的宕機、故障或失效、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恐怖主義行為、 禁運、流行病、任何政府或當局的行為以及本行、其關聯方或服務提供商不應負責的行為或一方)所引起,則本行概不負責。
15.5 如果《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中的任何一個或多個條款在任何適用法律下被視為無效、非法或無法執行,則《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的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執行性不得以任何方式受到影響或損害。如果任何條款對作為客戶的任何人士不可強制執行,則該條款將在可行的範圍內對其他人士仍然可執行。
15.6 客戶確認❹同意,客戶或授權用戶或任何聲稱是客戶或授權用戶的人士通過在線服務作出或履行、 處理或執行的任何通信、交易、指令或操作的記錄(無論是否經過同意),或本行或本行授權的與在線服務有關的相關人員維護的與在線服務操作有關的通信、交易、指令或操作記錄,在任何情形下均應對客戶具有約束力,❹且無論出於任何目的均應是此類通信、交易、指令或操作的確鑿證據。
15.7 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所賦予的權利和權力是附加的,不損害本行的所有其他權利、權力和救濟。本行放棄要求客戶履行任何約定或放棄追究客戶的任何違約行為,不得被解釋為放棄追究客戶的任何後繼違約行為或放棄要求客戶履行任何其他約定。本行在《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下的權利和救濟是累積的,不排除法律或其他方面提供的任何其他權利或救濟。
15.8 客戶確認,除《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中明確規定的以外,與在線服務有關的所有版權、數據庫權利、商標和其他知識產權仍然是本行及其許可方的財產,且除《加拿大皇家銀行財富管理(亞洲)在線服務條款和條件》中規定或經本行書面同意以外,客戶和/或授權用戶使用在線服務不被賦予在線服務任何內容的任何權利、所有權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