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样本条款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一、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重大疾病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其它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身故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本公司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除有特殊约定,本附加合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保险金的受益人为参保人本人,本保险不受理指定或变更保险受益人。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7.1 本附加合同意外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与主合同身故保险金的受益人相同,其他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我们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1.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人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第十条 保险事故的通知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本合同订立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当指定一人或数人为保险金的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的份额享有受益权。 本合同订立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向本公司提出变更受益人的书面申请,经本公司记录及对本合同批注后生效。前项变更若发生法律上的纠纷,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本合同的全残保险金、离职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年金的受益人在被保险人生存期间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身故后未领取的年金余额的受益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公司不受理其他指定或变更。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住院日额保险金、住院看护日额保险金出院疗养日额保险金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
受益人的指定和变更. 第四条 保险事故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