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变更估价按照本款约定处理: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按照璧山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变更估价. 13.3.3.1 变更估价原则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见本合同条款第 12 条。
变更估价.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的14 天内,根据第15.1款约定的估价原则,但不得超过审计单位核准的设计变更预算。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由于设计变更、签证等引起的工程量变化,按实际调整。设计 定。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 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的确定方法为: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变更项目的结算方式按本合同文件约定的结算条款执行。
变更估价. 10.4.1 变更估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①合同中有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单价的,可以参照合同中相同或类似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