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也不需独立董事和律师发表意见。
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的审议程序. 合同不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不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的审议程序. 1、 本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交易金额,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2、 本协议涉及的各项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合同的审议程序.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公司依据内部管理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合同的审议程序. 该合同事项不需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
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协议为双方签署的框架性战略合作协议,无需实施额外审批程序,也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合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合同,不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合同的审议程序. 上述合同属于公司的日常经营合同,占公司 2020 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 23.97 亿元的 17.77%,根据相关规定,无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