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人 样本条款

咨询人. 3.1 咨询人一般义务 3.1.1 咨询人应遵守法律和有关技术标准的强制性规定,完成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3.1.2 咨询人应当完成委托人委托的全过程工程咨询其他服务。 3.1.3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义务。
咨询人. 3.1 咨询人一般义务 3.1.1 咨询人 需要 (需/不需)配合委托 1 人办理有关许可、批准或备案手续。 3.1.2 咨询人其他义务: /
咨询人. 3.1 咨询人的一般义务 3.1.1 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承担本合同咨询业务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任命文件、工程造价咨询实施方案等。 3.1.2 踏勘现场,了解情况,收集、整理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有关的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进行有效性、合规性核对,保证工程计价基础资料和编制依据的全面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1.3 按照咨询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编制、审核、审定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向委托人提交符合国家、行业规定及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 3.1.4 组织咨询服务回访,听取委托人对服务质量的评价意见,及时进行总结,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3.1.5 收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中形成的工程造价咨询过程文件和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整理立卷后建立档案。
咨询人. 项目负责人姓名:杨付海 ; 身份证号: 340104196506151575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号:建(造)110134000005705 ;联系电话: 0550-3065735 ; 1999 号长江财富广场 B 座 505-508 室 电子信箱: 1824756545@qq.com ;通信地址: 咨询人对项目负责人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本工程的一切造价咨询业务 。

Related to 咨询人

  • 货物服务技术方案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复核程序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 基金托管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并以书面形式给基金管理人发出回函,说明违规原因及纠正期限,并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改正 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基金管理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基金托管人改正。基金托管人应积极配合基金管理人的核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提交相关资料以供基金管理人核查托管财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基金管理人并改正。

  • 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强制规定的,从其规定 如有新增事项,按国家最新规定估值。 如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估值违反基金合同订明的估值方法、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未能充分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共同查明原因,双方协商解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和基金会计核算的义务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由基金管理人担任,因此,就与本基金有关的会计问题,如经相关各方在平等基础上充分讨论后,仍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按照基金管理人对基金资产净值的计算结果对外予以公布。

  •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复核程序、支付方式和时间 基金托管人对不符合《基金法》、《运作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基金合同》的其他费用有权拒绝执行。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计提的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等,根据本托管协议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复核。

  • 暫停執行期間累計逾_個月(由機關於招標時合理訂定 如未填寫,則為 6 個月)者,廠商得通知機關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得向機關請求賠償因契約終止或解除而生之損害。因可歸責於機關之情形無法開始履約者,亦同。

  • 指令是基金管理人在运用基金资产时,向基金托管人发出的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支付的指令 基金管理人发送给基金托管人的纸质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账户等,加盖预留印鉴并有被授权人签字,对电子直连划款指令或者网银形式发送的指令应包括但不限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金额、账户等,基金托管人以收到电子指令为合规有效指令。

  • 募集目标 本基金不设募集目标。

  • 供应商名称 盖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 基金估值方法 (1) 上市流通的基金按估值日其所在证券交易所的收盘价估值;估值日无交易的,以最近交易日的收盘价估值。 (2) 其他基金按最近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估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