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售申报 样本条款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2018 年 10 月 12 日。
回售申报. 本期债券品种一附第3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一)存续期的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期债券品种二附第5个计息年度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自发行人于本期债券(品种二)存续期的第5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发行对象: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并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合格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回售申报.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 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 20 亿元(含 20 亿元)。 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 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发行价格为 100 元/张。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符合《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本期债券的发行首日、网下认购起始日为 2018 年 10 月 26 日。
回售申报. 在可转债的回售期内,可转债持有人可通过本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回售申报可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撤销。在回售期结束后的 5 个交易日内,上市公司应当将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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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 不作为评标依据。

  • 回報處理情形 十五、電子文件之合法授權與責任 貴行及客戶應確保所傳送至對方之電子文件均經合法授權。 貴行及客戶於發現有第三人冒用或盜用使用者代碼、密碼、憑證、私密金鑰,或其他任何未經合法授權之情形,應立即以電話、書面、電子郵件或雙方約定方式通知他方停止使用該服務並採取防範之措施。 貴行接受前項通知前,對第三人使用該服務已發生之效力,由 貴行負責。但有下列任一情形者,不在此限:

  • 评标办法 询价小组在报价截止时间后对收到的合格报价文件组织评审,评标采用最低价中标。

  •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就本协议项下的战略合作事宜进行长期合作,合作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双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甲乙双方若有另行签订的项目合作协议按照具体协议的内容执行。

  • 基金份额的发售时间、发售方式、发售对象 1、发售时间 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3 个月,具体发售时间见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 成本效益原则 公司应充分发挥各机构、各部门及各级员工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科学化的方法尽量降低经营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重大合同 根据《审计报告》、发行人的《企业信用报告》、发行人提供的合同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截至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合同或协议情况如下:

  • 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之间因本协议产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但若自一方书面提出协商解决争议之日起 60 日内争议未能以协商方式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其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 補償内容 ①保険金をお支払いする主な場合

  • 故報告) 第11条 乙は,この契約に違反する事態が生じ,又は生ずるおそれのあることを知ったときは,速やかに甲に報告し,甲の指示に従うもの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