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原基金管理人退任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须在6个月内选任新基金管理人。在新基金管理人产生前,中国证监会可指定临时基金管理人。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须更换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和程序 程序 …… ……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由基金 5、公告:基金管理人更换后, 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理人的基金份额 由基金托管人在更换基金管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 理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媒介公告; 决议生效后2 日内在指定媒介 …… 公告;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 …… (二) 基金托管人的更换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由基金 程序 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 …… 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 2 日内在规定 5、公告:基金托管人更换后, 媒介公告; 由基金管理人在更换基金托 ……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同时 决议生效后2 日内在指定媒介 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公告; ……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 (三)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 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 人同时更换的条件和程序 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 …… 3、公告:新任基金管理人和新任基金托管人应在更换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2 日内在指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后 2 日内在规定媒介上联合公告。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1)提名:临时基金管理人应向基金托管人、单独或合计持有 10%以上 (含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征集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选。新任基金管理人提名人选由临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或由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 (含 10%)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的人选构成;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更换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如下程序进行: 提名:新任基金管理人由基金托管人或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基金总份额 10%以上(含 10%) 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提名; 决议: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原任基金管理人职责终止后 6 个月内对被提名的新任基金管理人形成决议,该决议需经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表决通过。新任基金管理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