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样本条款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39.1.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小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附件);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声明函》(见附件),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2.1 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的项目,只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 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涉及)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39.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应企业提供由省级监狱管理局或戒毒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自定)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纳入行政单位颁发的 (有效期内) 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应出具“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 相关证书的企业应出具“节能环保产品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 惠政策。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44.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 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应企业提供由省级监狱管理局或戒毒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出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纳入行政单位颁发的(有效期内)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的企业应出具“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中小企业声明函”;产品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且获得相关证书的企业应出具“节能环保产品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4.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由小微企业制造货物的(即 小微企业生产且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货物)报价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中型和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4.3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服务类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由小微企业承接服务(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民法典》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报价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4.4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采购项目或采购包,对由小微企业承建工程的(即 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4.5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按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书), 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磋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4.6 投标人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发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在线自测,国务院客户端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上均有小程序链接。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一)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产品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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