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約有瑕疵經書面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 样本条款

履約有瑕疵經書面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 未履行契約應辦事項,經通知仍延不履行者。
履約有瑕疵經書面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 未履行契約應辦事項,經通知仍延不履行者。 廠商履約人員不適任,經通知更換仍延不辦理者。 其他違反法令或契約情形。 廠商計價領款之印章,除另有約定外,以廠商於投標文件所蓋之章為之。 廠商應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及政府採購法規定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 依政府採購法第98條規定,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100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各均不得低於總人數之1%。 僱用不足者,應依規定分別向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及原住民族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之就業基金,定期繳納差額補助費及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招標機關應將國內員工總人數逾100人之廠商資料公開於政府電子採購網,以供勞工及原住民族主管機關查核差額補助費及代金繳納情形,招標機關不另辦理查核。
履約有瑕疵經書面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 (1) 未履行契約應辦事項,經通知仍延不履行者。 (2) 廠商履約人員不適任,經通知更換仍延不辦理者。 (3) 廠商對其派至機關提供勞務之派遣勞工,未依法給付工資,未依規定繳納勞工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或未提繳勞工退休金,且可歸責於廠商,經通知改正而逾期未改正者。 (4) 廠商給付派遣員工之薪資,應符合勞動部相關法規,如有違法事宜,致生糾紛致影響履約事宜,經機關電話通知廠商二日內,應予改善,如仍未改善,機關得片面終止本契約。如因前列項事項造成機關人員傷亡或財物損失,廠商應負全部賠償責任,並含前項履約不完全期間,機關另聘其他保全人力相關支出費用,廠商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5) 其他違反法令及契約情形。
履約有瑕疵經書面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 未履行契約應辦事項,經通知仍延不履行者。 廠商履約人員不適任,經通知更換仍延不辦理者。 其他違反法令或契約情形。 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之其他文件為(由機關勾選): ■廠商發票 ■驗收紀錄 ■送貨簽收單 ■保固證明 □外國廠商之商業發票(外購案) □契約規定之其他文件: 契約價金總額,除另有規定外,為完成契約所需全部材料、人工、機具、設備及履約所必須之費用。 廠商請領契約價金時應提出統一發票,無統一發票者應提出收據。契約價金含營業稅而廠商提出收據者,所含營業稅應予扣減。 廠商履約有逾期違約金、損害賠償、採購標的損壞或短缺、不實行為、未完全履約、不符契約規定、溢領價金或減少履約事項等情形時,機關得自應付價金中扣抵;其有不足者,得通知廠商給付或自保證金扣抵。
履約有瑕疵經書面通知改善而逾期未改善者. 未履行契約應辦事項,經通知仍延不履行者。 乙方履約人員不適任,經通知更換仍延不辦理者。 乙方對其派至甲方提供勞務之受僱勞工,未依法給付工資,未依規定繳納勞工保險費、就業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或未提繳勞工退休金,且可歸責於乙方,經通知改正而逾期未改正者。 其他違反法令或契約情形。 契約價金總額曾經減價而確定,其所組成之各單項價格得依約定方式調整;未約定調整方式者,視同就各單項價格依同一減價比率調整。投標文件中報價之分項價格合計數額與總價不同者,亦同。 乙方計價領款之印章,除另有規定外,以乙方於投標文件所蓋之章為之。 乙方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100人,履約期間應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之人數,各應達其國內員工總人數1%,並均以整數為計算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僱用不足者,應分別依規定向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勞工主管機關設立之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專戶及原住民中央主管機關設立之原住民族就業基金專戶,繳納上月之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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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履約期限 履約期限(由機關擇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 103 年 6 月 30 日以前(□決標日□機關簽約日□機關通知日□收到信用狀日起 天/月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 應。

  • 履約標的 廠商應給付之標的及工作事項(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詳如本案需求規 範說明書、投標須知及廠商所提服務建議書等資料(視同契約之一部分)。

  • 履行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

  • 履行合同 30.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 履約標的品管 (一) 廠商在履約中,應對履約品質依照契約有關規範,嚴予控制,並辦理自主檢查。

  • 履約管理 (一) 與契約履約標的有關之其他標的,經機關交由其他廠商承包時,廠商有與其他廠商互相協調配合之義務,以使該等工作得以順利進行。因工作不能協調配合,致生錯誤、延誤履約期限或意外事故,其可歸責於廠商者,由廠商負責並賠償。如有任一廠商因此受損者,應於事故發生後儘速書面通知機關,由機關邀集雙方協調解決。

  • 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 履约、质量保证金 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5%比例提交履约保证金。节能、环保产品提交履约保证金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2.5%比例提交,待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2、 乙方应在货物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比例向甲方提交质量保障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履约能力分析 航空工业及所属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 经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航空工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