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契約 样本条款

投資契約. 指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就本計畫有關增建、營運等事項所簽訂之契約。
投資契約. 指執行機關與民間機構就本案有關營運等事項所簽訂之契約。
投資契約. 指主辦機關(被授權機關)與民間機構就本計畫有關興建、營運等事項所簽訂之契約。 相關規定 促參法第4條第1項規定,所稱民間機構,指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或其他經主辦機關核定之私法人,並與主辦機關簽訂參與公共建設之 投資契約者。
投資契約. 指民間機構與執行機關簽訂之「臺中市海洋生態館營運移轉(OT)案投資契約」。
投資契約. 指民間機構與執行機關簽訂之「苗栗客家文化園區部分空間營運移轉契約」。
投資契約. 第三部 操作營運條款第貳冊 建廠工程主要圖說
投資契約. 指執行機關與民間機構就本案有關修建、營運等事項所簽訂之「高雄市岡山垃圾焚化廠修建營運移轉 ROT 案投資契約」。
投資契約. 宜蘭縣政府 (以下簡稱「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緣甲方為有效的運用政府與民間之資源,依「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以下簡稱促參法)之規定,辦理「宜蘭縣冬山河生態綠舟森林公園增改修建暨營運移轉案」(以下簡稱本案)。雙方同意依促參法及相關主管機關訂定之規定,由乙方增建、改建及修建暨營運管理冬山河生態綠舟森林公園服務設施;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甲方。 本契約為私法契約,如有本契約未約定之事宜,依民事法相關規定處理,如雙方涉有爭議,除法令另有規定者外,依本契約第 19 章約定爭議處理程序處理,雙方並同意以下之條款:
投資契約. 指民間機構與主辦機關就本案有關興建、營運等事項所簽訂之「苗栗縣深度文化探索中心暨附設探索會館興建營運暨移轉 (ROT+BOT)案投資契約」。
投資契約. 指主辦機關與民間機構就本案有關興建、營運、移轉等事項所簽訂之契約。 保險業:指保險法所定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智慧財產權: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或其他國內外法令所保護(包含但不限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