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方式 样本条款

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招标方式. 1.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
招标方式. 3.1 公开招标方式。
招标方式. 1.1 本次采购活动,招标人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2、招标内容及数量 序号 项目 承运数量 报价 ()元/吨 运输路线 包一
招标方式. 1.3.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招标方式. 3.1 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招标方式. 6.1 本次招标实行公开招标的方式。
招标方式.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9 投标截止时间 10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数量 11 开标时间开标地址 12 投标担保 1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无 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有招标代理相关项目经验 3.■其他: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 业 ,具备招标代理业务能力; 4.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不超过 2 家 □联合体牵头单位要求: 5.■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执业资格: 无 2.□业绩要求:无 3.□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的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投标人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同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机电类或通信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要求: ①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各 1 人,以上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有岗位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员、施工员、安全员须是投标单位人员,同时提供 2022 年 4 月-2022 年 6 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 黑名单的投标人;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项目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投标文件中上传的相关证件扫描 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本项目适用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库[2020]46 号)及其相关配套文件),中小微企业参加投标活动,投标人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非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落实小微企业加分) 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应当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应对其报价给予 3%(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扣除,并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不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时,评标时应当在原报价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 (取值范围:3-5,投标人为残疾人企业或监狱企业的,以价格优惠幅度的上限享受评审优惠)作为其价格分。 1.4.6.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要求 其它补充说明: 备注: 1.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应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况,否则不予认可。 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不予认可。 3.涉及监狱企业,投标人需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证明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4.6.2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适用于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项 目) ☑建筑业 □农、林、牧、渔业 □工业 □批发业 □零售业 □交通运输业 □仓储业 □邮政业 □住宿业 □餐饮业 □信息传输业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经营 □物业管理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召开时间:召开地点: 1.11 分 包 不接受 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1.12 偏 离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见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