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管理. (一) 凡申请成为本基金会志愿者,须填写《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志愿人员申请表》(后附个人简历),经志愿者录用部门审核后,报秘书长审批。审批通过后,本基金会与申请者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开始计算志愿服务期限。 以集体形式为本基金会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临时志愿者,以集体名义与本基金会签订志愿服务协议,在协议后附上志愿者名单,并由志愿者本人签字认同志愿服务协议内容。 本基金会为志愿者统一标识。志愿者在参加志愿服务时,要统一佩戴本基金会志愿者统一标识。
日常管理.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的统一登记备案与注销。
日常管理. 本行应做好本行股东质押本行股份的相关事项管理工作,董事会办公室是本行股东质押本行股份管理的牵头部门,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本行股东质押本行股份相关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不限于:
日常管理. 9.1 甲方应负责租赁物所在园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治安、刑事犯罪、消防、交通等方面的防范与管理。甲方应在园区内24小时不间断巡逻,且巡逻范围须覆盖乙方租赁物周边,甲方确保围墙及安全监控设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且正常无损坏(包括但不限于安装位置、监控范围、监控记录留存时限等)。乙方有权根据需要随时调阅租赁物内外相关的监控记录。
9.2 甲方应定期(至少每月一次)检查及维护租赁物的照明、电气线路、制冷设施设备、给排水系统及通风系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3 本合同项下制冷设备不得在超出表一约定的库温范围运行。任何一方需在约定温度范围内调节温度设定值的,需经双方书面确认后在乙方人员到场的情况下进行调节,冷库运行温度稳定、达标后,须乙方签字确认,确认文件双方各留一份。甲方应保证冷库运行的温控数据记录准确、实时,记录至少保留6个月,乙方有需要时,甲方应如实免费提供。如因甲方提供的冷库温度达不到约定要求(以制冷机房原始温度记录为依据,如甲方不能提供记录或记录设备失效的,则以乙方现场设备的监测记录为准),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影响乙方货物质量、外观等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9.4 甲方负责垃圾废物的清运处理,甲方应保证园区内环境整洁、卫生,无卫生死角及脏乱差情况,垃圾废物有固定堆放地点及封闭容器。定期自行或组织乙方清理园区内老鼠、蟑螂、白蚁、白蛾等害虫,甲方应承担相应清理费用,以确保租赁物符合乙方用途。
9.5 甲方应保证园区内道路以及园区与城市道路对接路段的顺畅,并负责车辆停放安全。如遇园区及周边城市道路因道路施工、市政施工、管线施工等原因影响乙方正常通行、使用事项时,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如因此造成乙方无法正常运营达到3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9.6 甲方保证乙方、乙方客户、乙方承包商等可每周7天,每天24小时随时出入租赁物项目及园区,不受节假日、甲方、甲方合作商、甲方供应商、甲方维修商等限制,但乙方、乙方客户、乙方承包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9.7 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提供出入库货物清单,无权非经乙方允许而进入租赁房屋内,无权对乙方租赁物内在区域进行拍照、录像。
9.8 仓储服务期限内,甲方不得在未经乙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在租赁物及装卸作业区搭建、增设任何建筑物、构造物及任何设施、设备。
9.9 甲方保证乙方的水电气及网络供应无障碍,不得采取停水、电、气、网络、围堵、限制通行等阻碍乙方正常经营的行为。因相关供应部门原因导致水、电、气、网络中断的,甲方应在接相关部门通知后2小时内告知乙方并协助解决。在停电的情况下,甲方有义务在10分钟内提供免费发电服务,直至恢复正常供电,或承担乙方自行发电的费用。
9.10 甲方应保证租赁物所在园区的排水系统正常,如发生因排水系统原因导致乙方及乙方客户货物受损、设备损坏、人身伤害等情形的,由甲方负责向乙方赔偿一切损失;如发生因排水系统原因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运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11 甲方及其员工、合作商、承包人、关联公司等不得以因任何原因封门、限制出入租赁物、限制出入园区、设置障碍物等任何形式干涉乙方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及乙方的运营管理,也不得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进入租赁物,否则,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12 甲方应对租赁物及附属设施进行投保并承担租赁物及附属设施导致的一切风险和责任,保险费由甲方承担;发生责任事件、行为等后,甲方不得以未获理赔或未获足额赔而迟延、拒绝履行其对于乙方的赔偿、违约等责任。
9.13 甲方负责协调租赁物周边相关单位(如物业公司、居委会、村委会等)及个人,保证乙方及乙方合作商正常运营。如库房周边环境发生非乙方原因导致的环境恶化,甲方需于3日内协调改善,如不能改善且导致乙方无法正常开展业务运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9.14 发生上述情形之外的其他情形影响乙方正常使用租赁物、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的,甲方应积极解决问题,避免对乙方造成损失。
日常管理. 1. 基金会志愿者参加服务活动,须佩戴志愿者统一标识;
2. 基金会对在开展活动中提供良好服务、表现出色的志愿者,采取以下鼓励措施:
(1) 将志愿者的表现和工作成绩反馈给其所在的单位或社 区,或在本基金会自办刊物、网站进行宣传、推介;
(2) 向中国志愿者协会、北京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推荐,参与有关奖项的评比;
(3) 本基金会作为公益性组织,可作为在校学生实习基地,并为志愿者做出实习鉴定;
(4) 志愿者若申请本基金会项目资助(文化艺术),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权;
(5) 对不履行志愿服务协议条款的,或者因其个人行为对本基金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志愿者,本基金会将视情况采取提醒、教育、取消其注册资格及追偿等措施。
日常管理. 7.1 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严格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的方针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从人防、物防、技防“三个角度”入手,全方位抓好区域内安全防范工作。
7.2 加强保安人员队伍素质建设,经常开展安全教育。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培训活动,提高保安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教育培训、监督制约和考核激励机制。
7.3 加强日常保安勤务工作的督察,督促队员认真履职,文明值勤,热情 服务。
7.4 抓好区域内的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各类安全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做到防患于然。
7.5 落实好安全工作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加强院内巡逻检查,严格落实隐患整改和事故汇报制度。
日常管理. 课题组及导师应加强联培生日常管理。按期组织联培生完成开题、中期考核等培养环节。
日常管理. 入驻团队和企业可享受孵化器的公共服务与资源,要服从孵化器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遵守孵化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支持配合孵化器管理办公室开展工作,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日常管理. 厂中校(合作学院)的日常管理工作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及其管理团队是董事会或理事会的执行机构。
日常管理. 1. 实行每月一次的校企合作例会制度,校企合作办不定期与各系(部)进行信息交流,共同做好校企合作工作;
2. 院内合作部门每个学期末向校企合作办上报校企合作工作总结,及时反映校企合作取得的成绩和存在问题,及时总结,加以改进,保证持续提高。
3. 在校企合作工作中签订的合同(协议)应及时交校企合作办备案登记。校企合作办将不定期对各系履行合同(协议)情况进行检查。
4. 学院不定期举办校企联谊会,增进校企相互了解、促进校企合作;聘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家来校为学生作专题报告,让学生了解企业的需要,尽早为就业做好心理和技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