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管理. 3.1 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3.2 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应为中标人在职人员且应是该项目实施服务的实际管理者。应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负责人(物业经理)如有不尽其职或虚名挂靠,采购人有权要求撤换,直至要求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中标人负责。
服务管理. 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中标人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中标人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服务管理. 4.1 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各项有关本项目业务管理和安全作业的法律、法规和制度,积极主动加强和服务业务及安全等有关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承担相应的费用。成交供应商因违反规定等原因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2 项目负责人应为成交供应商在职人员,具有类似本项目的服务管理经验,项目组人员的数量应足够满足本项目服务需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4.3 成交供应商在组织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按采购人实际服务需求落实所对应提供的服务工作,成交供应商在项目服务实施期间应做好相关管理记录,保证满足采购人服务需求。
4.4 经采购人确认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人员及数量,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不得随意调换或撤离,若自行更换或撤离,按照合同违约处理。
4.5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要结合本项目的特点和采购人上述的具体要求制定相应的服务管 理措施,同时应适当考虑购买自己员工和第三方责任保险,并在报价措施费中列支必须的费用清单。
服务管理. 分 针对服务管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所列要求,对投标人的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服务管理. 11.1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以及园区企业等信息,除甲方明示或已公开的信息外,均视为保密信息,乙方应严格执行保密的相关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人披露、泄露或许可第三人使用,也不得将前述信息 用于本合同履行之外的用途。乙方所承担前述保密义务的期限为永久。
11.2 本合同全部或部分履行终止后,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归还由甲方向其披露的一切保密信息的原始资料及其相关副本或复制品(包括书面的或电子的),乙方返还保密信息资料后,应继续承担并履行保密义务。
11.3 乙方提供的服务应为按国家规格条例的合格正规服务、符合规范要求。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排污许可证审核工作以及其他工作内 容。乙方不得向履行合同所涉及到的园区企业(包括但不限于排污单位等)收取任何费用。
11.4 乙方服务人员在履行本合同时应当遵守相应的工作规范和安全要求,乙方服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疾病、猝死等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
服务管理. 以下各节提供了有关服务可用性、范围内服务和相关组件监控的相关详细信息。
服务管理. 基础服务管理: • 技术支持的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除法定节假日,8点-17点 • 对所提出问题的反应时间: 8个工作小时内 • 反应时间后开始处理的时间: 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 • 根据消耗进行更新和打补丁 • 根据消耗进行数据备份,恢复(参见数据备份) • 磁带不进行外部保存
服务管理. 维护各信息系统的软件服务信息,检测各软件服务的运行状态;
服务管理. 提供对发布服务的搜索、查看等功能,可对服务进行访问权限控制的配置。
服务管理. 管理共享中心服务门户,包括服务小站管理、用户反馈、通知公告、新闻管理、制度规范、常见问题管理、组织结构及岗位设置和系统操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