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协议的终止 样本条款

本协议的终止. 19.1 本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 1 年,在协议届满之日前 60 日内,双方如无异议,则本协议自届满之日起自动顺延一年,顺延次数不限。续约的协议内容有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应于不晚于本协议届满之日前 60 日就变更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构成整体并于本协议届满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也可于本协议终止后另行签署新的托管协议。 本协议到期且未续约的,截至本协议到期日尚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的,由管理人与托管人协商后续职责履行。若未到期产品更换托管人,管理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托管人,双方参照本协议 14.4的约定进入托管人更换程序。若未到期产品不更换托管人,管理人应以书面方式通知托管人,双方按照本协议之约定继续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直至产品到期结束。 19.2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 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托管人接管托管资产。 (2) 托管人解任或辞任,并完成托管人更换程序。 (3) 托管协议到期。 (4) 管理人不再发行理财产品。 (5) 发生法律行政法规或托管协议规定的终止事项。
本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为自托管运作起始日起 3 年。如发生法律法规、监管要求或本协议约定情形,本协议可提前终止,经本协议双方当事人协商并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前终止本协议。 双方当事人应于不晚于本协议届满之日前 60 日就本协议有效期顺延事宜协商一致,如双方一致同意顺延,则本协议自届满之日起顺延一年。续约的协议内容有变更的,双方当事人应于不晚于本协议届满之日前 60 日就变更条款达成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构成整体并于本协议届满之日起生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后也可于本协议终止后另行签署新的托管协议。 17. 1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终止: (1) 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或由其他托管人接管托管资产。 (2) 托管人解任或辞任,并完成托管人更换程序。 (3) 托管协议到期。 (4) 本产品提前终止。 (5) 发生法律行政法规或托管协议规定的终止事项。
本协议的终止. 1. 本协议双方均不得违反协议所规定条款,否则另一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 乙方有明显损害甲方信誉、形象和利益,或其它违法行为,本协议立即终止。 3. 如遇乙方法人代表或公司名称变更,应重新签署分销协议,同时原协议终止。 4. 协议期满而未续签,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的终止. 在本协议的有效期间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协议终止: 9.1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破产、解散或依法被撤销; 9.2 甲、乙双方不再需要对方提供本协议下的所有的产品或服务; 9.3 甲、乙双方无力承担向对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产品或服务; 9.4 甲、乙双方合意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的终止.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为其办理完接收录用手续后终止。
本协议的终止. 11.1 如出现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 (a) 另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且未能在未违约方指出该违反行为的通知日期后(20) 天内补救该违约行为;或 (b) 提出自愿安排另一方的提案,旨在防止清算或资不抵债;或 (c) 受托人、接管人、行政接管人或类似官员被指定处理另一方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或资产;或 (d) 为另一方的清盘或为制定遗产管理令(并非出于合并或重组的目的),而提交呈请书,或出于考虑相关决议的目的召开会议,或采取其他措施;或 (e) 在该司法管辖区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发生有关另一方的任何相似或类似事件。 11.2 如出现以下情况,客户有权终止本协议: (a) 供应商经历控制权变更;或 (b) 供应商转让其全部或实质上全部资产或普通股;或 (c) 与供应商交往被视为不利于客户的业务或利益。 11.3 在该终止时: (a) 客户应向供应商支付在终止之日于本协议下到期应付供应商的所有款项,但如本协议因供应商违约或违责而终止,则不在此限; (b) 供应商应立即向美国银行退还客户所支付的、尚未用于任何服务或未向客户交付的商品的任何预付款。 11.4 在本协议终止或到期时,供应商应立即按客户的指示,归还供应商持有的客户的任何文件或有形财产。如未能如此行事,客户有权进入供应商的处所,收回该等财产。 11.5 在本协议或其中任何部分终止后,本协议第 6、8、9、10、 12 和 14 条依然有效。 11.6 本协议的任何终止均不会损害一方于本协议下或在法律上本应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这不会影响任何一方的任何已经累算权利或责任,亦不会影响明示或暗示拟于终止之时生效或在终止后仍然有效的任何条文。

Related to 本协议的终止

  • 托管协议的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本托管协议应当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本基金更换基金托管人; 3、 本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4、 发生《基金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 协议的终止 (1) 在下述情况下,甲方可通过发出书面通知书的方式,部分或全部终止协议,且该终止协议的行为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 基金托管协议的终止 (1) 基金合同》终止; (2) 基金托管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托管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托管人接管基金财产; (3) 基金管理人解散、依法被撤销、破产,被依法取消基金管理资格或因其他事由造成其他基金管理人接管基金管理权。 (4) 发生《基金法》、《销售办法》、《运作办法》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终止事项。

  • 安全生产 根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书面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他子公司的安全生产合规情况如下: 2022 年 7 月 20 日,上海市松江区应急管理局向上海合晶出具《关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相关情况的说明》,“上海合晶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286404W)位于上海市松江区石湖荡镇长塔路 558 号,该 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受到我局行政处罚的记录。” 2022 年 7 月 12 日,上海市青浦区应急管理局向上海晶盟出具《证明》,“兹证明 上海晶盟硅材料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7 月 11 日,在本区行政范围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受到我机关给予的行政处罚。” 2022 年 8 月 9 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向郑州合晶出具《证 明》,“兹证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合晶硅材料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2 年 7 月 15 日,扬州市施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向扬州合晶出具《证 明》,“兹有我镇境内扬州合晶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期间,没有发生过亡人生产安全事故或涉及生产安全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也未发现该企业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况。” 2022 年 6 月 14 日,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应急管理局向空港合晶出具《证 明》,“兹证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空港合晶科技有限公司,自 2019 年 11 月 12 日至今未发现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立案调查的情形。” 2022 年 10 月 16 日,郑州合晶顶层长晶废气处理设施发生火灾,火灾烧毁 1 层静电除油装置部分配件和顶层长晶废气处理设施,无人员伤亡。郑州合晶因未有效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引发火灾事故,违反了《河南省消防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被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消防救援支队处以罚款 2 万元整。 根据《河南省消防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引起火灾事故或者导致火灾损失扩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郑州合 (1) 更换最新的电极捕捉板,并在后续生产过程中,每年换新; (2) 静电除油器电流信号接入中控室,并设置报警 限制和报警信号,保证设备异常时第一时间知道并处理; (3) 内部增加联动自动灭火 装置,通过温感控制器触发等。 根据上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书面确认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最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受过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 行政处罚。

  • 分期付款 应明确分期支付合同款项的各期比例和支付条件,各期支付条件应与分期履约验收情况挂钩) ,其中涉及预付款的: (应明确预付款的支付比例和支付条件)

  • 其他事项 如发生有权司法机关依法冻结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金份额时,基金管理人应予以配合,承担司法协助义务。 除本协议有明确定义外,本协议的用语定义适用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协议未尽事宜,当事人依据基金合同、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协商办理。

  • 网络投票安排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将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投票情况单独统计并进行披露。

  • 安全対策 受注者は、業務従事者等の生命・身体等の安全優先を旨として、自らの責任と負担において、必要な安全対策を講じて、業務従事者等の安全確保に努めるものとする。 (業務災害補償等)

  • 基金托管人报告 基金托管人应按《基金法》、《运作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于每个上半年度结束后 60 日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90 日内在基金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中分别出具托管人报告。

  • 补充索赔证明和资料的通知 如果本公司认为索赔申请人提供的有关索赔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将会及时一次性通知索赔申请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