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議的解決 样本条款

爭議的解決. 第二百〇四條 本公司遵從下述爭議解決規則:
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八十五條 公司遵從下述爭議解決規則:
爭議的解決. 第三百一十二條 本行遵從下述爭議解決規則:
爭議的解決. 在合同生效時出現的任何爭議,將按澳門法律解決,對於雙方未能透過協議解決之矛盾,將呈澳門有權限的法院作出裁決。
爭議的解決. 第一百九十條 公司遵循以下爭議解決規則:
爭議的解決. 第二百七十四條 若公司發行境外上市外資股,則公司遵從下述爭議解決規則:
爭議的解決. 186. 公司遵從下述爭議解決規則: (1) 凡境外上市外資股股東與公司之間,境外上市外資股股東與公司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之間,境外上市外資股股東與內資股股東之間,基於本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所規定的權利義務發生的與公司事務有關的爭議或者權利主張,有關當事人應當將此類爭議或者權利主張提交仲裁解決。 前述爭議或者權利主張提交仲裁時,應當是全部權利主張或者爭議整體;所有由於同一事由有訴因的人或者該爭議或權利主張的解決需要其參與的人,如果其身份為公司或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應當服從仲裁。 有關股東界定、股東名冊的爭議,可以不用仲裁方式解決。 (2) 申請仲裁者可以選擇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也可以選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按其證券仲裁規則進行仲裁。申請仲裁者將爭議或者是權利主張提交仲裁後,對方必須在申請者選擇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 如申請仲裁者選擇香港國際仲裁中心進行仲裁,則任何一方可以按香港國際仲裁中心的證券仲裁規則的規定請求該仲裁在深圳進行。 (3) 以仲裁方式解決因本條第(1)款所述爭議或者權利主張,適用中國的法律;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4) 仲裁機構作出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各方均具有均束力。 第二十四章
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該協議而發生的一切爭議,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加以解決。
爭議的解決. 必備條款162章程指引189
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