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风险揭示. 本基金基金名称仅表明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本基金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发生较大的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 本招募说明书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不属于基金托管人法定复核责任范围且其不掌握相关信息的内容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2019 年 03 月 31 日(未经审计)。
特别风险揭示. (1) 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包含了股票等较高风险类的投资对象,收益水平会随之变化,进而产生风险。
特别风险揭示. (1) 优先级份额预期年化收益率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是管理人向客户保证其资产
(2) 本计划运作期间不开放参与、退出及违约退出,因此本计划存在运作期间运作财产无法转变成现金的风险。
(3) 本计划优先级和次级的比例控制在一定范围之间,按照本计划的认购程序,两类份额存在认购失败、募集失败的风险。
(4) 本集合计划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解禁后,管理人有权主动平仓,本合同提前终止。
(5) 本产品未设臵平仓线和止损线,理论上讲极端情况下优先级和次级都有本金全部损失的风险。
(6) 本集合计划终止时,若集合计划可分配资产大于优先级份额本金及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预期收益之和,则优先级份额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获得收益和本金,次级份额享有剩余资产和收益的分配。若集合计划可分配资产小于或等于优先级份额本金及按照预期年化收益率计算的预期收益之和,则集合计划可分配资产全部分配给优先级份额。
(7)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代表机构即本集合计划的次级委托人在收到管理人提供的投资管理建议确认函(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交易、权益处理(配股、现金选择权)、行使股东权利等情况)后,需要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有关窗口期的时间要求等规定对股票的买卖进行复核,确保买卖时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后,再对投资管理建议确认函进行盖章确认,如果代表机构因未认真审核投资管理建议确认函而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有关窗口期的时间要求等规定致使管理人进行了股票的买卖,该责任由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代表机构即本集合计划的次级委托人承担。
特别风险揭示. 1、 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失败的风险 易联众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还需要经易联众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委托人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存在股东大会未通过或者中国证监会未核准而失败的风险。
2、 非公开发行股票锁定期风险 定向增发是指向特定投资者(包括大股东、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融资方式。投资标的有 36 个月的限售锁定期,锁定期间证券市场上的系统风险和市场风险 不确定性较大,使本计划面临较大的流动性风险和投资风险。一般来说,个股的趋势与大盘的趋势具有很强的正相关性,在股市大幅下跌的时候这种相关性将进一步增强。因此,在锁定期内,处于定向增发锁定期内的个股可能因为大盘调整的影响而出现股价下跌。
特别风险揭示. 1、 本集合计划各期份额预期年化收益率并不是管理人向客户保证其资产本金不受损失或者保证其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各期份额皆可能出现净值损失。
2、 各期份额不定期发行,由管理人提前指定网站上发布发行公告,披露各该期份额的参与条件和参与安排。参与条件与参与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份额名称、份额代码、 参与规模、参与上限与下限、运作期、对应的到期日、预期收益率和主要投资标的等。
3、 本集合计划下分期发行的各期份额为独立的投资单元,管理人对各期份额的委托资产采取相对单独投资管理、单独核算、单独清算的投资运作模式。因此委托人参与各期份额面临不同的投资风险,各期份额的委托人可能面临不同的流动性及亏损风险,具体取决于各期份额的具体投资运作情况。
特别风险揭示. 本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 T+0 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 A 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
七、 本基金可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可能存在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等转融通业务特有风险。
特别风险揭示. (1) 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本计划的投资范围包含了股票等较高风险类的投资对象,收益水平会随之变化,进而产生风险。
(2) 管理期限不确定的风险 当发生参与投资的金融资产全部出清、变现等其他管理人认为有必要终止本计划的情况时,本计划面临提前变现及提前终止风险。 同时,当本计划存续期届满,投资对象因重大事项长期停牌时,管理期限可能进一步顺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