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形 样本条款

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形. 本部分载有与本软件的某些组件有关的特殊规定,以及载有上述条款及条件的有限例外情况。如本部分的任何规定与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有任何冲突,则以本部分为准。 14.1 适用于居住在德国或奥地利的用户的有限担保。如果您在德国或奥地利购买本软件,并且通常在该国家居住,那幺第 6 部分不适用,这时,若在收到本软件后在推荐的硬件配置上使用,Adobe担保在有限的担保期内提供文档所述的功能(“协议功能”)。在本部分中,“有限担保期”对于商业用户是指壹 (1) 年;对于非商业用户是指贰 (2) 年。与协议功能的非根本性变化将不构成并且目前不构成任何担保权利。本有限担保不适用于免费提供给您的软件,例如更新版、预发行版、试用版、启用版、产品集锦或非转售 (NFR) 副本,或字体软件转为其他格式、网站、网上服务、CD 服务;当您对本软件进行了更改且更改导致了缺陷时,本有限担保也不适用。若根据担保索赔,您必须在有限担保期内将本软件及购买凭据退回购买地点,费用由我公司承担。如果本软件的功能与协议功能发生实质性变化,Adobe 有权 -- 以再次履行义务并根据自己的判断 -- 修复或更换本软件。若无法修复,您有权获得购买价格折减或取消购买协议。有关详细担保信息,请与Adobe 的客户支持部门联系。 14.2 适用于居住在德国或奥地利的用户的责任限制。 14.2.1 如果您在德国或奥地利获得本软件,而您通常居住在该国,那幺第 8 部分不适用。这时,在符合第 14.2.2 部分的前提下,Adobe 及其关联公司就赔偿金的法定责任应仅限于: (i) Adobe 及其关联公司仅对因疏忽而轻微违反实质性契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金不超过在达成购买协议时可预见的典型损失数额;以及 (ii) Adobe 及其关联公司对因疏忽而轻微违反非实质性契约责任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4.2.2 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任何强制性法定责任,尤其是属于德国产品责任法的责任、规定具体担保的责任或因失责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 14.2.3 您必须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尤其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制作本软件和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副本。 14.3 预发行版软件的附加条款。如果本软件是预发行的版本或试用版软件(“预发行软件”),则下述部分的条款有效。本软件是一个预发行版本,不代表Adobe 提供的最终产品,并且可能含有缺陷、错误,以及可能造成数据丢失、系统等方面出现故障的其它问题。Adobe 可能不会以商业方式发布或提供“预发行软件”。如果您是依照另一书面协议获得预发行软件的,例如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的“未发行产品序列协议”,那么您对该软件的使用也受此类协议制约。您 同意按 Adobe 的要求或在 Adobe 商业性发布软件后退回或销毁“预发行软件”的所有未发行版本。您使用测试版软件的风险,由您自行承担。有关管辖测试版软体的担保免责声明及责任限制,请参 阅第 7 部分和第 8 部分。
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形. 17.1 适用于居住在德国和奥地利用户的责任限制。 17.1.1 如果用户在德国或奥地利获得本软件,而用户通常居住在该国,那么第 10 节不适用。这 时,在符合第 17.1.2 节的前提下,Adobe 就赔偿金的法定责任应仅限于: (a) Adobe 对因轻微疏忽而违反实质性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赔偿金不超过在达成许可协议时可预见的典型损失数额;以及 (b) Adobe 对因轻微疏忽而违反非实质性合同义务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17.1.2 上述责任限制不适用于任何强制性法定责任,尤其是属于德国产品责任法的责任、规定具体担保的责任或因失责造成人身伤害的责任。 17.1.3 用户必须采取所有合理措施以避免和减少损失,尤其应根据本协议规定制作本软件和计算机数据的备份副本。 如果用户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或者希望从 Adobe 获得任何信息,请使用本产品中附带的地址和联系信息或通过网站xxxx://xxx.xxxxx.xxx/cn 与用户所属地区的 Adobe 办事处联系。
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形. 本条列出了与软件有关的特定规定以及本协议条款的有限例外情况。如果本条中的条款与本协议有冲突, 则以本条中的条款为准。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会损害任一方的法定权利,包括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例如,对于获取本软件用于个人用途的新西兰消费者,本协议受《消费者担保法》 的约束。再例如,对于获取本软件的德国消费者,本协议受《德国产品责任法》 的约束。 如果您在欧洲经济区( )获得本软件、您常住 且是消费者(即,使用本软件是 出于非商业相关的个人目的),那么第 节(有限担保)将不适用于您对本软件的购买和使用。否则, 保证从购买之日起 年内,在计算机上使用本软件时将提供适用文档中所指定的功能(
特殊规定和例外情形. 本条载有与本软件的某些产品和组件有关的特殊规定,以及载有上述条款及条件的有限例外情况。如本条的任何规定与本协议任何其他条款或条件有任何冲突,则以本条所述条款为准。 16.1 无损害;欧洲经济区规定;澳大利亚强制性声明。 16.1.1 本协议不会损害任一方的法定权利,包括消费者的法定权利。例如,对购买本软件用于个人用途、内部使用以及家用(非商业目的)的新西兰消费者,本协议适用《消费者担保法》(Consumer Guarantees Act)。 16.1.2 如果客户在欧洲经济区(EEA)获得本软件,则其须常住 EEA 且是消费者(即其使用本软件是出于非商业的个人目的),那么第 6 条(有限担保)不适用于客户购买和使用本软件。否则,Adobe保证从购买之日起 2 年内,在兼容计算机上使用本软件时将提供适用用户手册中所指定的功能(“协议功能”)。协议功能发生非实质性差异的,不构成任何担保权利。本担保不适用于客户基于预发行版、试用版、启用版或产品样品使用的软件,也不适用于字体软件,或因客户修改而无法正常运行的软件。要提出担保索赔,客户必须在该 2 年期间内通知 Adobe 客户支持部,并提供详细的软件购买证明。Adobe 将向客户核实软件是否存在缺陷,或告知客户错误是由于其未正确安装软件而引起(在这种情况下,Adobe 将提供协助)。如果软件存在缺陷,则客户可以要求 Adobe 退款或维修/替换软件副本。提出要求时必须随附购买证明。如果客户的担保详情得到证实,则 Adobe 将满足其维修/替换软件的要求,但要求不合理的除外(在这种情况下,Adobe 将予以退款)。要获得担保协助,请与 Adobe 的客户支持部门联系。 请注意,第 8 条(责任限制)的规定将继续适用于客户提出的与使用本软件有关的任何损害索赔。但 Adobe 将负责 Adobe 违反本协议时可合理预见的直接损失。建议客户采取一切合理措施,特别是备份软件和计算机数据,避免并减少损害。 本协议(特别是第 16.1.2 条)旨在描述客户使用本软件遇到问题时享有的权利(包括客户的法定权利)。如果客户的法定权利大于此处规定的权利,则以客户的法定权利为准。 16.1.3 本协议的任何内容(包括第 4.4 条)均不限制客户根据适用法律享有的不可放弃的软件反编译权利。例如,如果客户位于欧盟(EU),在为了实现本软件与其他软件程序的互用性而必须对本软件进行反编译,且已预先书面要求 Adobe 提供实现此类互用性而需要的信息,而 Adobe 未提供此类信息的情况下,客户有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的条件对本软件进行反编译。此外,该等反编译只能由客户或有权代表其使用本软件副本的其他人员进行。Adobe 有权在提供此类信息时提出合理的条件。Adobe 按照本协议规定提供或客户按本协议规定获取的任何信息只能由客户用于协议规定之目的,不得披露给第三方,也不得用于创建任何与本软件风格基本相似的软件或用于侵犯 Adobe 或其许可人版权的任何其他行为。 16.1.4 如果客户在澳大利亚获得本软件,则即使本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下列条款也适用:澳大利亚消费者须知: 我们的商品包含澳大利亚消费者法规定的不能排除的担保。对于严重故障以及对任何其他可合理预见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您享有更换或退款的权利。此外,如果商品质量无法接受,但不存在严重故障,您享有维修或更换商品的权利。按本协议规定,我们的软件产品还包含由 Adobe Systems Software Ireland Limited 提供的 90 天有限担保,其办公地址为 4-6 Riverwalk, Citywest Business Campus, Dublin 24, Ireland。如果您的产品在您收到后 90 天内不能提供用户文档中所述的一般功能,请致电 1800 614 863 与 Adobe 客户支持部门联系,并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序列号和购买证 明。此时您可能需要将软件产品退回到我们提供的地址,在这种情况下,因退货产生的费用由您承担。本担保规定的权益不包括您根据法律可以享有的其他权利和赔偿。 16.2 预发行版软件的附加条款。如果本软件是预发行版或试用版软件(“预发行版软件”),则本条将适用。预发行版软件不代表 Adobe 提供的最终产品,并且可能含有缺陷、错误,以及可能造成数据丢失、系统等方面出现故障的其他问题。Adobe 从不以商业方式发布“预发行版软件”。如果客户依据单独的书面协议(例如《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预发行软件许可协议》(Adobe Systems Incorporated License Agreement for Pre-release Software))获得预发行版软件,则其对软件的使用也受此类协议的约束。客户同意应 Adobe 要求或在 Adobe 以商业形式发布软件后(以较早者为准)马上退回或销毁预发行版软件的所有副本。客户使用预发行版软件的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有关预发行版软件的相关有限担保及责任限制,请参阅第 6 和第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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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查文件目录 1、 沙洋县金源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 沙洋县金伏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3、 武穴市金灿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 業務方法 募集端末により、空住戸の状況を確認し伝達する。

  • 申請程序 本業務使用權利之歸屬,以本業務申請書內所載乙方之名稱為準。

  • 業務概要 (1) 業務名 入札に付する事項[1]を参照 (2) 業務内容 入札に付する事項[2]を参照 (3) 業務期間 入札に付する事項[3]を参照 (4) 入札方式 入札に付する事項[4]を参照 (5) 本入札は、あいち電子調達共同システム(CALS/EC)(以下「電子入札システム」という。)により行います。本入札への参加は、本入札公告に定める入札書の提出期間において、電子署名及び認証業務に関する法律(平成 12 年法律第 102 号)に基づく認定認証事業者が発行した電子的な証明書(注)を格納しているカード(以下「ICカード」という。)を取得し、かつ電子入札システムへICカードによる利用者登録を行っていることが必要となります。 また、ICカードの名義人(商号又は名称、所在地を含む。)は、名古屋高速道路公社(以下「公社」という。)の一般競争有資格者名簿に登録された代表者である必要があります。ただし、公社との入札及び契約締結に関する権限の委任を受けた者(以下「受任者」という。)がいる場合は、当該受任者を名義人としたICカードによるものに限ります。 なお、電子入札システムにより難い者は公社の承認を得て紙入札方式に代えることができます。この場合の「紙入札方式参加承認願」は名古屋高速道路公社電子入札要領(平成 20 年通達第5号。以下「電子入札要領」という。)の様式2を使用してください。 (名古屋高速道路公社HP→入札契約情報→要綱・要領等→名古屋高速道路公社電子入札要領)

  •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销售服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 2 日前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 基金募集情况 本基金募集期为 2017 年 8 月 28 日至 2017 年 8 月 31 日。经会计师事务所验 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基金募集期共募集 512,823,476.78 份基金份额(其中包括利息转份额 106,378.48 份),有效认购户数为 6,062 户。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 10,002,700.27 份(含募集期利息结转的份额),占基金总份额比例为 1.95%。

  • 区 分 所 ・ 地 ・ 質 ・ 他 単・団 受理番号 ※ 年 月 日 第 号 処理番号 ※ 年 月 日 第 号 譲 受 人 業 種

  • 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一致,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提高上述费率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

  • 業務報告) 事業者は、維持管理業務に関する業務日誌、月報、四半期報告書、年間報告書及びセルフモニタリング報告書(以下、「業務報告書」という。)を作成し、月報及びセルフモニタリング報告書は毎月業務終了後7日以内に、四半期報告書は毎四半期終了後7日以内に、年間報告書は事業年度終了後7日以内に、岡崎市に提出する。また、事業者は、業務日誌を岡崎市の閲覧に供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