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完全适当的资格与能力订立并履行理财产品合同,不存在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禁止或限制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形(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甲方确认签署和履行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系其真实意思表示,已经按照其章程或者其它内部管理文件的要求取得合法、有效的授权且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甲方已经取得签订和履行理财产品合同所需的一切有关批准、许可、备案或者登记。(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对已完工车辆,如发现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无偿返工,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若甲方购买 2 考期班次课程,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同科目同班次考试免费续学的服务。
4.3 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4.4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学习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若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的学习 权限将被乙方无条件立即关闭,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还,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向乙方申请使用额度;
5.2 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变更授信额度金额、期限、还款账号的申请;
5.3 甲方应当如实提供乙方要求提供的文件资料,以及所有开户行账号及存贷款余额情况,并配合乙方的调查、审查和检查。
5.4 甲方应按约定用途使用贷款及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5.5 甲方将本合同项下债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乙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并落实好合同项下贷款的本息及其它一切相关费用偿还的保障措施。
5.6 甲方若发生贷款申请表所列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国籍、住所地、工作单位、联系 电话、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的号码、有效期等身份信息)变更的,应在有关事项变更后 3 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若甲方不履行上述通知义务,乙方就本合同给予甲方的任何通知、要求或其它函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的通知、文件,仲裁或诉讼过程中的仲裁、诉讼相关材料和文书,案件执行过程中相关材料和文书等),一经按本申请表记载的或按其他甲方已书面通知乙方变更后的地址发出即视为已送达,因甲方不及时变更信息而引起的责任及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有权因此停止为甲方办理新业务。
5.7 甲方承诺将严格遵守反洗钱反恐融资的相关规定,并根据乙方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及资料,协助配合提供反洗钱交易监测及报送所需数据,并对信息及资料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责。甲方知悉并同意,乙方为满足境内外各级监管机构的要求或发现甲方涉嫌洗钱、制裁等,履行相关法定义务,有权在不预先知会甲方的情况下采取反洗钱反恐融资相关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前收回贷款、单方面调整甲方的贷款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额度的调低、额度的暂停、冻结及终止)、变更额度项下贷款支付方式或者停止贷款资金的发放和支付,相关风险由甲方承担。甲方同意在乙方要求时协助乙方根据有关反洗钱反恐融资的相关规定所做的适当行动及调查。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学习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所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务。
4.2 在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学习课程后,未达到报考科目的合格分数线、未报名相应科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或未参加相应科目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续学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同科目同班次免费续学的服务。
4.3 应按时、全额交纳学习费用。
4.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考试的真实分数及相关证明;
4.5 甲方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应保证只供甲方个人单独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学习课程、与他人共享学习账号、将自己的学习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学习课程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委派张玲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0592-5780020,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
7.2 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 甲方应于2024年06月01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 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在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交纳全部费用后,有权利享受乙方为甲方所选购科目提供的教学及辅导服 务。
4.2 甲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在乙方的辅导下全面完成乙方所提供的学习课程以后,仍达不到相应科目合格分数线的,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条件下,甲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相关条款要求乙方提供下期同班次同科目面授课程免费续学的服务。
4.3 甲方应按时、足额交纳学习费用。
4.4 甲方应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和考试成绩证明等。
4.5 甲方应遵守乙方的辅导计划和课程安排,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完成乙方提供的辅导课程。
4.6 对于乙方提供的学习课程及有关资料,甲方保证只供本人单独学习使用;若甲方违反规定对乙方授 课进行录音、录像,允许第三方使用本人听课账号或听课卡,或向任何第三方透漏学习内容,乙方均有权停止甲方听课权限,并不退还任何费用,同时甲方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他一切法律后果。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 1) 甲方应当履行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诚实守信、有效管理的义务。
( 2) 甲方应当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向投资者分配收益。
( 3) 甲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的约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4) 甲方应当确保理财业务与其他业务相分离, 理财产品之间相分离, 理财业务操作与其他业务操作相分离。
( 5) 甲方应当遵守市场交易和公平交易原则, 不得在理财产品之间、理财产品投资者之间或者理财产品投资者与其他市场主体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 6) 甲方应当选择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的金融机构、银行业理财登记托管机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托管理财产品。
( 7) 在本协议约定的投资范围和权限内, 甲方拥有管理和运用理财资金的权利, 并有权按照对应期次《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收取相应费用、业绩报酬。
( 8) 由于投资管理或者获取投资标的的需要, 甲方有权决定以理财产品财产支付产品运作和清算中产生的其他资金汇划费、结算费、交易手续费、注册登记费、信息披露费、账户服务费、审计费、律师费、投后管理费、项目推荐费、财务顾问费和《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的其他应由理财产品承担的费用等, 在实际发生时列支。
( 9) 甲方作为理财产品管理人,全权负责理财产品资金的运用和理财产品资产的管理,有权参加与理财产品所投资资产相关的所有会议,并对相关事项进行表决;甲方应代表乙方利益,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相关规定对理财产品投资产生的风险资产进行多种方式的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重组、债转股、资产证券化、催收、抵债资产收取与处置、破产重整等;在理财产品运作过程中发生任何争议,甲方以管理人的名义代表理财产品进行维权, 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诉讼/仲裁、申请保全/执行等,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理财产品承担, 在实际发生时列支。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 甲方委派杨先生为联系人,联系方式 05972297272,负责与乙方联系。如甲方联系人发生变更,甲方应书面告知乙方。
7.2 甲方应为乙方开展服务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对内对外沟通和配合协助。
7.3 甲方应于2024年02月06日之前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7.4 甲方应对委托服务事项提出明确、合理的要求,并对乙方开展服务过程中需采购人确认事项及时予以确认。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成果提出的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导致的损失,非乙方及其委派人员的过错造成由甲方自行承担。
7.5 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及相关费用。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根据与南京银行签订的《理财产品委托代理销售补充协议》发布产品信息, 募集产品, 使用南京银行提供的销售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