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购、赎回程序 样本条款

申购、赎回程序. (1) 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在申购、赎回期内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机构投资者通过销售服务机构网上托管银行提交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期内的申购申请被受理后,销售服务机构有权冻结人民币资金形式的申购款项,冻结期间管理人不向投资者计付利息,是否计付利息以销售服务机构为准。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理财计划份额余额。
申购、赎回程序. (1) 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在申购、赎回期内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备足申购资金。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可对之前成功的认购/申购资金对应份额进行全部或部分赎 回。
申购、赎回程序. (1) 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在申购内提出申购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无需提交赎回申请。 (2) 申购、赎回份额的确认 管理人在申购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对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登记并确认。投资者应在申购期之后或达到周期设定时间后及时到提出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或在销售服务机构开通手机银行申购后,在手机银行进行成交查询。
申购、赎回程序. (1) 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申购、赎回程序. (1) 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在申购、赎回期内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申购、赎回期内的申购申请被受理后,销售服务机构有权冻结或预扣人民币资金形式的申购款项,冻结或预扣期间管理人不向投资者计付利息,是否计付利息以销售服务机构为准。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理财计划份额余额。 (2) 申购、赎回份额的确认 管理人在申购、赎回确认日对投资者的申购、赎回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登记确认。投资者应在申购、赎回期之后及时到提出申请的网点进行成交查询,或在销售服务机构开通网上银行申购、赎回后,在网上银行进行成交查询。
申购、赎回程序. (1) 申购、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在开放日内提出申购、赎回的申请。 投资者在提交申购申请时,须备足申购资金。投资者在开放日内的申购申请被受理后,销售服务机构有权冻结或预扣人民币资金形式的申购款项,冻结或预扣期间管理人不向投资者计付利息,是否计付利息以销售服务机构为准。 投资者提交赎回申请时,必须有足够的理财计划份额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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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信息披露文件上载明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方式及有关申购、赎回费率,并保证投资者能够在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查阅或者复制前述信息资料。

  • 安全责任 在安装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与甲方无任何关系。

  • 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 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 連絡体制 ‌ お客さまと当社は、安定した電気の供給を確保するために必要な連絡体制を確立し、維持するものとします。

  • 违约责任 (一)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 磋商步骤 评审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对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初审,初审内容若有任何一项不满足,将不能进入技术评审和商务(报价)评审,为第一轮磋商做好准备。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 信息披露内容 投资者可以从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和产品信息公告中获取产品相关信息。产品信息公告包括发行公告、重大事项公告、定期报告、到期公告和临时公告等。

  • 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 增信措施 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 企业实力 分),(等次分值选择: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