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 样本条款

税收政策. 政府税收政策的变动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盈利和现金流。税收政 策历来是常用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手段,其变动情况将直接影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盈利和现金流情况。 2006 年 3 月、2006 年 12 月和 2007 年 1 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继颁布有关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清算的具体规定,要求土地增值税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为单位进行清算,对于分期开发的项目,以分期项目为单位清算。2009 年 5 月 12 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进一步强调并细化了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工作,对土地增值税清算的前期管理、清算受理、清算审核和核定征收等环节作出具体规定。公司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开发项目所在地土地增值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有关项目涉及的土地增值税进行了预提。如未来国家税务总局改变土地增值税征收政策及清算标准,则会对公司现金流情况造成影响。 根据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于 2011 年 1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个人住 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个人将购买不足 5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 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含 5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 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 5 年(含 5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2013 年 2 月 26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整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调节作用;税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出售自有住房按规定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应依法严格按转让所得的 20%计征;总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经验,加快扩大试点工作,引导住房合理消费;税务部门要继续推进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方法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2013 年 5月 24 日,国务院批转发改委《2013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2015 年 3 月 30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 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 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 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 2 年以上(含 2 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国家已经从土地持有、开发、转让和个人二手房转让等房地产各个环节采取税收调控措施,若国家进一步在房产的持有环节进行征税,如开征物业税,将较大程度地影响商品房的购买需求,特别是投资性和改善居住条件的购房需求,也将对房地产市场和公司产品的销售带来不利影响;尽管公司持有的投资性物业的量比较小,开征物业税可能会对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
税收政策. 发行人在向新地区扩张过程中,可能因为当地税收环境的不同,需对税收的各个 环节及优惠政策进行前期调研,确保合理、合法。 但发行人创立于 2002 年,确立了连锁药房为主营业务,不断拓展湖南地区连锁药房业务。在此发展阶段,随着行业的不断发展以及经验逐渐丰富,发行人业务领域拓展到配送、品牌管理等领域,发行人的品牌初步获得了市场的认可,业绩逐年提高。发行人在发展过程中延伸到海南省,上述两个省份也存在外部环境、消费习惯等差异,因此公司早已具备跨区域经营的能力。2020 年 6 月,广东好药多成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进军广东正是公司立足湖南布局全国的重要战略举措,亦可以很好的将湖南、海南两个主要经营区域连接起来。因此,发行人已具备跨区域经营的能力。 尽管发行人现已具备了跨区域经营的能力,但未来随着发行人门店数量的增加,如果发行人现有管理水平不能及时提升,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不能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各类专业人员不能及时到位并胜任工作,发行人将面临跨区域经营的过度扩张风险,可能对其整体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税收政策. 公司合并会引发所得税问题。税收应当为经济的发展服务,应当尽量地促进而不是阻碍经济的发展。税法应取的基本立场是税收中立,尽量不干扰市场的正常运作。我国的税法还不够成熟,有时候出现该征税的不征,不该征税的却硬征的情况。这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自然是不利的。相对而言,美国的税法比较成熟,在服务于市场经济方面做得比较好,对于公司合并中的税收问题也考虑得比较周到,值得我们学习和参照。他们的基本思路是税法不应当影响公司的正常运作,不干涉企业的合并和重组,新老股东的权利尽量保持不变,手中股份保底,因而对于合并或者股份换资产过程中实际出现的损益,只要不发生现金的流转,暂时不征所得税(也不允许作为损失减税), 将损益的实际确定推迟到今后具体的买卖行为。试举例说明如下。假定被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如表 13-2。 表 13-2 被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表 元 流动资产 10 000 流动负债 5 000 随后目标解散并将换得的 25 000 元收购人股票分配给自己的股东。 目标的股东失去了原先价值 15 000 元的股票,得到了价值 25 000 元的收购人股 票,获利 10 000 元。可是从税法的角度去看,目标股东并没有盈利,还是那 15 000 元,他们原先购买股票时的价格(底数)可以带过来继续用 ;公司的资产也没有增值,依然是原来的 40 000 元。但是如果事后收购人将资产以 50 000 元的价格卖掉,那就产 生 10 000 元的赢利,需要按照 10 000 元赢利缴纳所得税。 进一步假定目标公司有两个股东,张三和李四各占 50% 的股份,张三当初花了 10 000 元购买这些股份,李四花了 15 000 元。在目标被收购之后,他们每人换得了 价值 12 500 元的收购人股票。由于没有现金的流转,不需要缴纳任何所得税,原来 的购买价格(底数)继续有效。两年后他们各以 16 000 元的价格将股份卖掉,张三 实现了 6 000 元的赢利,李四实现了 1 000 元的赢利,应按此各自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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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 税收优惠 根据发行人确认、《审计报告》《纳税情况鉴证报告》,并经本所律师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享受的主要税收优惠如下:

  • 招募说明书 指《广发活期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 有效期限 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 一般競争入札 一般競争入札の参加者の資格)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 业技术能力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 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 录 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 额标准来认定) 信用记录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供应商提供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xxx.xxxx.xxx.xx)“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的承诺函)。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 (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相关说明或承诺函)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 资格要求 无

  •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化石、文物 在施工场地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有效合理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 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部门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 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借貸權力 11.1 董事會可不時酌情行使本公司一切權力為本公司籌集或借貸或為付款提供擔保,及將本公司的全部或部分、現有及將來的業務、財產及資產及為未催繳股本按揭或押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