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 样本条款

股权激励. 2011 年 1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TCL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议案。2011 年 2 月 11 日,就此次股权激励 计划,公司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2011 年 12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公司于 2011 年 12 月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备案,中国 证监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2012 年 1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TCL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议案。 2012 年 1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1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确定以 2012 年 1 月 13 日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向 154 位激励对象首次 授予 155,025,600 份股票期权并完成了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预留的 17,221,600 份股票期权的授权日由董事会另行确定。 2013 年 1 月 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励计划 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确定以 2013 年 1 月 8 日为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预留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向 36 名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 17,221,600 份股票期权并完成了股权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工作。 2013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相关事宜的议 案》,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公司首次授予的
股权激励. 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实施股权激励的,应当设置合理的考核指标,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股权激励. 11.9.1 实行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报告、公告义务。 11.9.2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后,及时按本所的要求提交材料,并对外披露股权激励计划公告。 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时,本次激励计划中成为激励对象的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11.9.3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授予事项,并按本规则和本所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披露董事会对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等事项的审议结果及授予安排情况。 11.9.4 上市公司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公司应当在完成限制性股票或者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后,及时披露限制性股票 或者股票期权授予完成情况。 因上市公司权益分派等原因导致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相关参数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按照权益分配或者股权激励计划中约定的调整公式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整,并及时披露调整情况。 11.9.5 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得到满足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实施方案,并按本规则和本所关于股权激励的相关规定,披露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者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等事项的审议结果及具体实施安排。 11.9.6 上市公司应当按规定及时办理股权激励获授股份解除限售、股票期权行权的相关登记手续,并及时披露获授股份解除限售公告或者股票期权行权公告。
股权激励. 8.4.1 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长期性激励的,应当遵守本节规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4.2 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独立董事和监事除外。 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在上市公司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上市公司应当充分说明前述人员成为激励对象的必要性、合理性。 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一) 最近十二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股权激励. 10.1 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采用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或者本所认可的其他方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进行长期性激励的,应当遵守本章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10.2 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应当设置合理的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等考核指标,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
股权激励. 本次交易对方上海数珑系为激励硅谷数模管理团队而设立的股权持股平台,其所取得的匠芯知本 10.31%的股份,是以人民币 60 万元认缴的。目前,上海数珑的合伙人为硅谷数模 CEO 杨可为 100% 持股的 Logical Dragon Options Management Limited 和 Logical Dragon Option Holdings Limited(两公司均为在香港设立),杨可为拟以 Logical Dragon Options Management Limited 和 Logical Dragon Option Holdings Limited 持有的上海数珑权益份额设立信托计划,受益人为硅谷数模的管理团队,从而达到对管理团队激励的目的。截至本预案签署日,该信托计划尚在设立中,导致匠芯知本 10.31%股份所对应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最终受益人及收益方式无法确定,从而不能具体量化该股权激励计划对匠芯知本财务报表的影响。 预计上述因素将会导致标的公司财务指标出现一定程度的调整,具体影响金额暂无法预期,特提醒投资者关注本预案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存在调整的风险。
股权激励. 3.1. 投资人鼓励公司采用股权激励等方式维持其管理团队的稳定,股权激励方式如下: A. 如公司[2017-2019]三个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审计的实际税 后净利润之和达到或高于[4900]万元,则投资人将同意并支持公司增发 5%的股权用于奖励公司管理团队。 B. 如公司[2020]年度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审计的实际税后净利润达到或高于[3500]万元,则投资人将同意并支持公司增发 5%的股权用于奖励公司管理团队。 3.2. 具体的股权激励方案将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协商后在最终的法律文件中约定,且投资人将同意对股权激励方案相关的议案投赞成票。 重庆和亚化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爱科凯能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熊振宏于 2017 年 9 月 15 日签订《重庆和亚化医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股权激励. 2015年8月18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对马绍琴、金浩、汪燕、胡萍等91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9,800,000股,新增股份19,800,00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59,095,180.00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01月06日。 截止本预案摘要签署日,乐金健康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1 金道明 58,089,400 16.18 2 韩道虎 38,772,000 10.80
股权激励. 2014 年 1 月 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4 年 1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 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2014 年 2 月 28 日公 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 2014 年 2 月 24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其中向公司 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23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95 元/股。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 14,230,000 股限制性股票后, 公司总股本由 470,019,780 股变更为 484,249,780 股。
股权激励. 随着公司股权的日益分散和管理技术的日益复杂化,世界各国的大公司为了合理激励公司管理人员,创新激励方式,纷纷推行了股权、期权等形式的股权激励机制。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实施股权激励的公司,企业所有者和员工的利益是一致的,本基金将通过筛选、分析和评估股权激励的样本股,结合预期盈利水平和成长潜力,择优选取安全边际较高、成长性较好的公司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