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總經理. 17.1 董事會可按照其認為適當的任期及條款及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6.17條決定的薪酬條款,不時委任任何一名或多名成員擔任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或有關本公司業務管理的其他職位或行政職務。
17.2 在不損害有關董事可能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對該董事就違反該董事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7.1條獲委任職務的任何董事須由董事會撤職或罷免。
17.3 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7.1條獲委任職務的董事必須遵守與其他董事相同的有關罷免條款。若基於任何原因終止擔任董事,在不損害其可能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對其該董事違反該董事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該董事須立即停止及事實上停止擔任該職務。
17.4 董事會可不時委託及賦予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所有或任何董事會認為適當的權力,但有關董事行使所有權力必須遵循董事會可能不時作出及施加的有關規例及限制。上述權力可隨時予以撤銷、撤回或變更,但以誠信態度行事的人士在並無收到該撤銷、撤回或變更通知前將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董事總經理. 15.1 董事會可按照其認為適當的任期及條款及根據細則第14.17 條所規定的薪酬條 款,不時委任任何一名或多名成員擔任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 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或有關本公司業務管理的其他職位或行政職務。 罷免董事總經理等職位 終止委任 權力可予轉授 董事會擁有本公司的 一般權力
15.2 在不損害有關董事可能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對該董事就違反其與本公司訂 立的任何服務合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任何擔任細則第15.1 條所 規定職務的董事可由董事會解職或罷免。
15.3 擔任細則第15.1條所規定職務的董事必須遵從與其他董事相同的有關罷免條款。並且若基於任何原因須終止擔任相關職務,在不損害其可能對本公司或本公 司可能對其就違反其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 情況下,其須立即停止及事實上停止擔任該職務。
15.4 董事會可不時委託及授予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執行董事所有或任何董事會認為適當的權力,但有關董事行使其所有權力必須遵 循董事會可能不時作出及施加的有關規例及限制。上述權力可隨時予以撤銷、撤回或變更,但以誠信態度行事的人士在未收到該撤銷、撤回或變更通知前將不會因此受到影響。
董事總經理. 17.1 董事會可按照其認為適當的任期及條款及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6.17條決定的薪酬條款,不時委任任何一名或多名成員擔任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或有關本公司業務管理的其他職位或行政職務。
17.2 在不損害有關董事可能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對該董事就違反該董事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根據 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7.1 條獲委任職務的任何董事須由董事會撤職或罷 免。
董事總經理. 委任 董事總經理等職位的權力 17.1 董事會可按照其認為適當的任期及條款及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16.17 條決定的薪酬條款,不時委任任何一名或多名成員擔任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或有關本公司業務管理的其他職位或行政職務。 罷免 董事總經理等職位 17.2 在不損害有關董事可能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對該董事就違反該董事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 根據組織章程細則第 17.1 條獲委任職務的任何董事須由董事會撤職或罷免。
董事總經理. 董事會可不時按其決定的任期、其認為合適的條款以及其根據細則第 96 條釐 定的酬金,委任董事會當中一名或多名董事為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或出任管理本公司業務的任何其他職位。
董事總經理. 18.1 董事會可按照其認為適當的任期及條款及根據細則第17.17 條決定的薪酬條款,不時委任其任何一名或多名成員擔任董事 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或有關本公司業務管理的其他職位或行政職位。
18.2 在不影響有關董事可能針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針對該董事 就違反彼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約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 索的情況下,根據細則第18.1 條獲委任職務的任何董事應由董 事會撤職或罷免。
董事總經理. 17.1 董事會可按照其認為適當的任期及條款及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6.17條決定的薪酬條款,不時委任任何一名或多名成員擔任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 或有關本公司業務管理的其他職位或行政職務。
17.2 在不損害有關董事可能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對該董事就違反該董事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7.1條獲委任職務的任何董事須由董事會撤職或罷免。
17.3 根據本公司章程細則第17.1 條獲委任職務的董事必須遵守與其他董事相同的有關罷免條款。若基於任何原因終止擔任董事,在不損害其可能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對其該董事違反該董事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同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該董事須立即停止及事實上停止擔任該職務。
董事總經理. 委任董事總經理等職位的權力 108. 董事會可按照其認為適當的任期及條款及根據章程細則第 105條決定的薪酬條款,不時委任其任何一名或多名成員擔任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或有關本公司業務管理的其他職位或行政職 位。 罷免董事總經理等職位 109. 在不影響有關董事可能針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針對該董事就違反彼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約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根據章程細則第108條獲委任職務的任何董事應由董事會撤職或罷免。 中止委任 110. 根據章程細則第108條獲委任職務的董事必須遵守與本公司其他董事相同的有關罷免條文。倘彼基於任何原因終止擔任董事,在不影響彼可能針對本公司或本公司可能針對彼就違反彼與本公司訂立的任何服務合約而提出的損害賠償申索的情況下,彼須因此事即時終止董事職務。
董事總經理. 委任董事總經理等職務的權力 108. 董事會可不時任命一位或多位成員為董事總經理、聯席董事總經理、副董事總經理或其他執行董事及/或本公司業務管理層之其他管理或行政職位,任期及條款由董事會決定,並根據細則第 105 條決定酬金方面之條款。 罷免董事總經理等職務 109. 根據細則第 108 條獲任命之每名董事(惟在不影響該董事可能向本公司申索賠償之權利或本公司就該董事任何違反本公司跟其之服務合約的申索下)可被董事會辭退或罷免。 停任 110. 根據細則第 108 條被委任之董事職位須跟其他董事同樣受限於罷免之相同條款且在不影響該董事可能向本公司申索賠償之權利或本公司就該董事任何違反本公司跟其之服務合約的申索下,該董事須因任何原因停止擔任董事職位時即時停止擔任該職位。
董事總經理. 等的酬金 16.17 執行董事(根據細則第17.1條委任)或獲委任為本公司管理層其他職務的董事酬金由董事會不時釐定,並可以薪金、佣金、溢利分成或其他方式或以上述全部或任何方式支付,同時亦可支付董事會不時決定的其他福利(包括購股權及╱或退休金及╱或撫恤金及╱或其他退休福利)及津貼。該等酬金不計入收款人作為董事應收取的酬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