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起点 样本条款

认购起点. 1 元人民币为 1 份,首次投资最低份额为 5 万份;超出首次投资最 低份额部分,须为 1 千份的整数倍;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业绩基准(年化) 以当期官网公告为准。(仅作为管理人超额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不代表收益承诺) 认购期 2023 年 1 月 11 日到 2023 年 1 月 16 日(含),认购期内认 购资金以活期计付利息。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认购登记日 2023 年 1 月 17 日 理财计划成立日 2023 年 1 月 17 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开始计算收益 理财计划到期日 2023 年 8 月 25 日 理财计划申购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赎回。
认购起点. 认购期内,A 份额投资者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00 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金额须为 100 元的整数倍。D 份额投资者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00 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金额须为 100 元的整数倍。
认购起点. 认购期内,A 份额投资者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 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金额须为 1 元或 1 元的整数倍。G 份额投资者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 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金额须为 1 元或 1 元的整数倍。
认购起点. 1 元人民币为 1 份,首次投资最低份额为 5 万份;超出首次投资最 低份额部分,须为 1 千份的整数倍。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业绩基准(年化) 以当期官网公告为准。(仅作为管理人超额业绩报酬计提基准,不代表收益承诺) 认购期 2021 年 12 月 9 日到 2021 年 12 月 14 日,认购期内认购资金以活期计付利息。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 认购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14 日 理财计划成立日 2021 年 12 月 15 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开始计算收益 理财计划到期日 2023 年 12 月 20 日 理财计划申购 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赎回。 理财计划期间分红 产品存续期间,在满足分配基准日理财计划份额净值大于面值的条件下,理财计划管理人按季进行分红,首次分红日为 2022 年 3 月 21 日,分配方式为现金分配。理财计划管理人将根据理财计划投资收益情况决定当次分配比例及金额,并通过约定方式向客户披露。详细内容见以下 托管费率 0.01%
认购起点. 认购期内,各类份额的认购起点以管理人公布的份额公告为准。管理人有权以公告形式调整上述规则。
认购起点. 认购期内,投资者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00 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
认购起点. 万元,以 万元整数倍递增。
认购起点. 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GS 份额投资者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20 万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金额须为 1 元的整数倍,NJ 份额投资者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 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金额须为 0.01 元的整数倍,GF 份额投资者认购单笔最低限额为 1 万元,高于认购单笔最低限额的金额须为 0.01 元的整数倍(如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公募产品调整认购起点金额的,本理财计划可作出相应调整)。
认购起点. 新开户投资者购买本产品起点份额为 10000 份;超出部分应 为 1000 份的整数倍。
认购起点. 认购期内,投资者首次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 1000 万元,超出首次投资最低净认 购金额部分,须为 1 元或 1 元的整数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