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渡し 样本条款

貸渡し. 第8条(貸渡契約の締結) 借受人は第2条第1項に定める借受条件を明示し、当社はこの約款、料金表等により貸渡条件を明示して、貸渡契約を締結するものとします。ただし、貸し渡すことができるレンタカーがない場合又は借受人若しくは運転者が第9条第1項若しくは第2項各号のいずれかに該当する場合を除きます。
貸渡し. 第 7 条 ( 貸渡契約の締結)
貸渡し. (1)ご用意いただくもの ■運転する方全員の免許証 運転される方全員の運転免許証をご提示ください。運転免許証は、ご利用のレンタカーを運転できる、日本国内で有効なものが必要で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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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利润的构成 基金利润指基金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其他收入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基金已实现收益指基金利润减去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的余额。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完成后,金卫医疗 BVI 将持有上市公司超过 5%股份,成为上市公司新增关联方。在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中,公司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拟认购配套资金金额不低于 10 亿元。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法规关于关联交易之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三胞集团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股东将在南京新百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本公司曾于 2011 年发生实际控制人变更。2011 年 5 月 30 日,本公司的前控股股东南京新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鹰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华美联合营销管理有限公司与三胞集团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分别向三胞集团转让其各自持有的本公司 15.15%、1.14%和 0.71%股份,股份总数合计为 60,916,15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7.00%。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三胞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0%,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袁亚非先生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涉及向控股股东三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实际控制人袁亚非先生购买资产,且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变化。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证 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七号-借壳上市的标准和条件》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828,016,327 股,根据交易双方初步商定的交易标的资产作价,公司本次拟向金卫医疗 BVI 发行不超过 134,336,378 股作为购买资产作价的一部分,同时向包括袁亚非先生在内的不超过 10 名其他特定投资者发行股 份,具体发行数量根据发行价格及特定投资者认购数量而定。根据 32.98 元/股的发行底价计算,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不含配套融资) 本次交易后 (含配套融资) 三胞集团 259,251,567 31.31% 259,251,567 26.94% 259,251,567 23.34% 袁亚非 - - - - 30,321,407 2.73% 中森泰富 35,000,000 4.23% 35,000,000 3.64% 35,000,000 3.15% 上海金新实业有限 公司 59,311,956 7.16% 59,311,956 6.16% 59,311,956 5.34% 南京华美联合营销 管理有限公司 44,658,856 5.39% 44,658,856 4.64% 44,658,856 4.02% 南京商贸旅游发展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41,320,000 4.99% 41,320,000 4.29% 41,320,000 3.72% 金卫医疗BVI - - 134,336,378 13.96% 134,336,378 12.09% 配套融资投资者 - - - - 148,574,894 10.64% 其他股东(股权比 例<5%) 388,473,948 46.92% 388,473,948 40.37% 388,473,948 34.97%

  • 《采购邀请》 1.2 供应商(也称“申请人”):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 対価の支払 第10条 甲は、業務完了後、乙から適法な支払請求書を受理した日から30日(以下「約定期間」という。)以内に対価を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验收标准 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

  •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 投资者)发行公告》 簿记建档 指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该 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主承销商 指 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华 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 出的公司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债券持有人 指 根据证券结算公司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结算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 评级机构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日 指 上交所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澜沧江有限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整体变更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曾用企业 名称为“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云电集团 指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云开投公司 指 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漫湾发电公司 指 云南漫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计委 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红塔集团 指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玉溪红塔烟草(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国资委 指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その他 (1)契約手続に使用する言語及び通貨 日本語及び日本国通貨

  • 验收要求 3.乙方团队人员清单

  • 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中标人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 分段完成履約期限與其他採購契約之進行有關者,逾分段進度,得個別計算違約金,不受前目但書限制 (九)契約訂有分段進度及最後履約期限,且均訂有逾期違約金者,屬全部完成履約後使用或移交之情形,其逾期違約金之計算原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