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承诺数额 样本条款
业绩承诺数额. 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7,000.00 万元、27,500.00 万元及 28,00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合计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82,500.00 万元。 若标的资产未能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含当日)变更登记至上市公司名 下,则盈利预测补偿期相应顺延,即调整为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2 年度、 2023 年度及 2024 年度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不 低于 27,500.00 万元、28,000.00 万元及 28,500.00 万元,业绩承诺期内合计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84,000.00 万元。
业绩承诺数额. 孙冰及其管理团队承诺东方道迩 2016 年度、2017 年度和 2018 年度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2,000 万元、2,600 万元、3,380 万元,即承诺 2016 年度、2017年度、2018 年度净利润年增长率为 30%,前述三个会计年度累计承诺净利润数合计 7,980 万元,否则视为未完成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数额. 1、 业绩补偿义务人承诺,标的公司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3,465,140.75 元、373,005,665.94 元和 382,612,904.34 元,业绩承诺期内合 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积承诺净利 润”)不低于 1,089,083,711.03 元。如本次交易未能在 2021 年完成,则标的公司 在 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的业绩承诺金额不变,即标的公司在 2021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33,465,140.75 元、373,005,665.94 元和 382,612,904.34 元。标的公司在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402,255,795.59 元,业绩承诺期内合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1,491,339,506.62 元。
2、 在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保持一致;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上市公司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业绩承诺期内,未经标的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标的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3、 上市公司应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4 个月内,指定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公司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进行审核并出具业绩《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累积实际净利润”)与累积承诺净利润之间的差额根据业绩承诺期内最后一个会计年度的 《专项审核报告》确定,上市公司应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的有关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该差额。
4、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净利润低于累积承诺净利润,业绩补偿义务人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及/或现金补偿(如 需)。
5、 如监管部门在审核中要求对上述业绩承诺进行调整,上市公司及业绩补偿义务人应协商后签署补充协议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