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样本条款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3、 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于各方签署后成立,在本协议第 10.1 条约定的各项先决条件全部成就时生效。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完毕。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以书面形式解除。 各方确认,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各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交易对方确认,在本协议签署之后,如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出现被质押、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就本次交易无法取得全部必要的决策文件等原因导致其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则上市公司有权与交易对方解除协议。 如交易对方出现前款所述情形且导致交易方案需根据证券监管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重大调整,则上市公司有权单独解除本协议。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3.1 本协议于双方签署后成立,除本协议第八条至第十一条以及第十三条至第十九条签署后生效外,其他条款经第 9.1 条条件成就后即生效。 13.2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双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13.3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以书面形式解除。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本协议第 2.1 条约定的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2) 对本协议的修订或补充,应当以书面方式作出。 (3) 一方违反本协议所作出的保证或承诺,致使守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将遭受重大损失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追求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在本协议第 2.1 条约定的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2、 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3、 合作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如协商调解不成,提交汕头仲裁委员会处理; 4、 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上报政府主管部门,一份由甲方留存,两份由乙方项目团队和主管部门各自留存,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授权代表人在本协议上签字视为已经取得了授权,无需另附授权委托书。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本次股份转让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且获得乙方所属河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通过后生效。 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有变更,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采取书面形式变更协议。 在本协议履行的过程中,如果出现《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可以解除本协议。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自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丙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可能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或各方意思进行修改或补充,若各方对本协议进行修改,应形成各方签署的书面补充协议。该等书面补充协议是对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如书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书面补充协议约定为准。 3、 委托股份被采取司法强制执行措施或其他被动原因导致甲方失去委托股份所有权导致乙方丧失目标公司控制权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4、 甲方违反本协议的陈述、保证与承诺的,则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追究甲方的责任。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 2、 本协议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合作双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时,双方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 4、 除上述情形外,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须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5、 合作双方如因履行本协议而发生争议,如协商调解不成,提交汕头仲裁委员会处理; 6、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