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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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中证 8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成份股由中证 500 和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指 数成份股组成,可以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内大中小市值公司的整体状况,具有 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普通股作为样本股,反映了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 体状况和走势。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 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 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综合考虑基金资 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中证港股通 综合指数收益率和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涉及的指数停止发布或更改名称,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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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9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指数收益率×7%+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3%。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样本债券涵盖的范围全面,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价格水平和变动趋势。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其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普通股作为样本股,反映了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综合考虑基金资产配置与市场指数代表性等因素,本基金选用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沪深 300指数和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收益率加权作为本基金的投资业绩评价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且在不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如果法律法规变化、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涉及的指数停止发布或更改名称,或者出现更有代表性、更权威、更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则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且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可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变更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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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指数*90%+同业存款利率*10%。本基金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 股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沪深两市总市值最大的300 只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
2) 本基金是股票型基金,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维持 85%-95%的股票资产, 其余资产投资于债券及其他具有高流动性的短期金融工具,并将不低于 80%的股票资产投资于国内 A 股市场上具有盈利持续稳定增长、价值低估、且在各行业中具有领先地位的大盘蓝筹股票。从长期看,本基金股票资产平均配置比例为 90%,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为 10%,因此本基金将业绩比较基准中股票指数与债券指数的权重确定为 90%和 10%,并用同业存款利率代表债券资产收益率。 因此,“沪深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指数*90%+同业存款利率*10%”是衡量本基金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经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同意后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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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3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维护,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该指数样本选择标准为规模大、流动性好的股票,目前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大部分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适合作为本基金权益类资产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证国债指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具有较强的债券市场代表性。 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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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指数收益率×55%+标普中国全债指数收益率×45%。采用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税后)×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1)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由中证指数公司编制和维护,是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
(2) 该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者可以方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
(3) 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指数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且指数历史表现强于市场平均收益水平。 因此,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指数是衡量该混合型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同时,根据目标资产配置比例,业绩比较基准中加入了标普中国全债指数并按照该混合型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安排。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调整本基金的业绩评价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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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50%+MSCI 中国指数收益率(以人民币计价)× 20%+中债总指数(全价)收益率×20%+银行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恒生指数采用流通市值加权法计算,并为每只成份股的比重上限设置为 10%,是反映香港股市价格走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MSCI 中国指数(MSCI China Index)是由摩 根斯坦利国际资本公司(MSCI)编制的跟踪全球成熟市场和新兴市场中“中国概念”为主的全球性投资指数,该指数按照自由流通市值调整方法编制,是适合作为全球市场投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中债总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中国债券指数。该指数同时覆盖了上海证券交易所、银行间以及银行柜台债券市场上的主要固定收益类证券,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或者未来指数发布机构不再公布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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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业绩比较基准选取的理由为:本基金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 A 股市场代表性。中证全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是中国目前较权威、应用较广的指数。基于上述指数的主要特征,“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指数收益率×50%+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50%”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因此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 基金时,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对现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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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中证 800 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25%+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15%。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中证 800 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市场代表性较强,适合作 为本基金 A 股投资的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 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能够较好 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此外,本基 金还参考预期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设置了业绩比较基准的权重。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以上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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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9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收益率(税后) ×5%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共同开发的中国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股市场指数,它是中国第一支由权威机构编制、发布的全市场指数,流动性高,可投资性强,综合反映了中国证券市场最具市场影响力的一批优质大盘企业的整体状况,其中包括的上市公司对中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能够作为指数基金的标的指数。 如果沪深300 指数被停止编制及发布,或沪深300 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单纯更名除外), 或由于指数编制方法等重大变更导致沪深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指数不宜继续作为标的指数或证券市场上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合适作为投资的指数作为本基金的标的指数,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审慎性原则和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更换本基金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并依据市场代表性、流动性、与原指数的相关性等诸多因素选择确定新的标的指数和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由于上述原因变更业绩比较基准,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过,但应经托管人同意及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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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招募说明书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 8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沪深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是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只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或者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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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75%+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指数收益率×20%+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人民币)收益率×5%。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反映中国债券市场总体走势的代表性指数。该指数的样本券覆盖我国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成份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等几乎所有债券种类,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能够反映债券市场总体走势。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股市场指数,其成份股票为中国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流通市值大的主流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总体价格走势。中证港股通综合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选取符合港股通资格的普通股作为样本股,采用自由流通市值加权计算,是反映港股通范围内上市公司的整体状况和走势的具有代表性的一种股价指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指数编制单位停止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应经基金托管人同意,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前 2 个工作日在规定媒介上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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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指数收益率×15%+中证香港 100 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1、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2、 中证香港 100 指数由在香港主板以及创业板上市的具备一定规模和流动性的证券组成,以全面反映香港证券市场的整体运行状况。它是香港市场首个选样范围跨两板的指数,具有很高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
3、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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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恒生综合指数收益率 ×6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3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包含上海、深圳两个证券交易所流动性好、规模最大的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股为样本的成分股指数,是目前中国证券市场中市值覆盖率高、代表性强、流动性好,同时公信力较好的股票指数。恒生综合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涵盖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股份总市值约 95%,是全面的香港市场指标。中债综合指数是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 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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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指数收益率×15%+中证香港 100 指数收益率×5%+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1、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指数编制合理、透明,有一定市场覆盖率,不易被操纵,并且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2、 中证香港 100 指数由在香港主板以及创业板上市的具备一定规模和流动性的证券组成,以全面反映香港证券市场的整体运行状况。它是香港市场首个选样范围跨两板的指数,具有很高的市场代表性和良好的可投资性。
3、 中债综合全价(总值)指数能够较好的反映债券市场变动的全貌,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比较基准。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本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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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恒生高股息率指数收益率(经汇率估值调整)*60%+中证红利指数收益率 *30%+中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1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恒生高股息率指数由恒生指数公司于 2012 年 12 月推出,该指数包括了净股 息率最高的 50 只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及/或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旨在反映于香港上市的高息证券的整体表现。中证红利指数以沪深 A 股中现金股息率高、分红比较稳定、具有一定规模及流动性的 100 只股票为成分股,采用股息率作为权重分配依据,以反映 A 股市场高红利股票的整体表现。中债综合财富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具有代表性的债券市场指数。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相关数据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 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时,或者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所参照的指数在未来不再发布时,且不改变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及风险收益特征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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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60%+人民币计价的恒生指数收益率×20%+中债新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2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采用该比较基准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指数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的整体状况,市场代表性较强,适合作为本基金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股投资的比较基准。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比较基准。中债新综合指数是一个反映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走势情况的宽基指数,是中债指数应用最广泛指数之一,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较高的知名度,适合作为本基金债券投资的业绩基准。此外,本基金还参考预期的大类资产配置比例设置了业绩比较基准的权重。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以上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 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上 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时,本基金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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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0%+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8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指数由专业指数提供商“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发布,由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的300只A股作为样本股编制而成。该指数以成份股的可自由流通股数进行加权,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和市场影响力。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上证国债指数全称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指数”,是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所有固定利率国债为样本,按照国债发行量加权而成。其编制方法借鉴了国际成熟市场主流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法和特点,并充分考虑了国内债券市场发展的现状,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简便性和易于复制等优点。上证国债指数可以表征整个中国 国债市场的总体表现。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根据本基金设定的投资范围,基金管理人以20%的沪深300指数收益率和80%的上证国债指数收益率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与本基金的投资风格基本一致,可以用来客观公正地衡量本基金的主动管理收益水平。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指数编制机构调整或停止该等指数的发布,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影响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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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中证综合债指数收益率×85%+ 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5% +沪深 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的综合反映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央票及短融整体走势的跨市场债券指数,其选样是在中证全债指数样本的基础上,增加了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一年期以下的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该指数的推出旨在更全面地反映我国债券市场的整体价格变动趋势,为债券投资者提供更切合的市场基准是适合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沪深300 指数是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从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只A 股作为样本的综合性指数,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今后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或者未来市场发生变化导致此业绩比较基准不再适用,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市场发展状况及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应程序的前提下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相应调整。业绩比较基准的变更须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按有关规定及时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需经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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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基金合同
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80% +沪深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业绩比较基准选取的理由为:中证全债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并发布,该指数样本具有广泛的市场代表性,涵盖主要交易市场、不同发行主体和期限,是中国目前较权威、应用较广的指数,能够反映中国债券市场的总体走势。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它是由上 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的成份股指数,指数样本 覆盖了沪深市场六成左右的市值,具有良好的 A 股市场代表性。根据本基金的投 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客观、合理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 收益特征。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证券市场中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或者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 基金时,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在对现有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与本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在履行适当程序之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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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70%+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 ×30% +沪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在充分考虑本基金资产配置特点和股票组合构建原则,并对市场上主要股票、债券指数的编制方案与历史表现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本基 金选择市场广泛认同的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指数作为本基金股票组合的业绩基准,选择中债 综合指数作为本基金债券组合的业绩基准,同时参照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中枢设定 了股票业绩基准、债券业绩基准的相对权重。其中,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 限公司编制,指数样本覆盖了沪深市场自由流通市值最大、流动性最好的 300 只股票;中债综合指数由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反映了境内人民币债券市场价格的整体走势。本基金管理人认为,选用上述业绩比较基准在当前市场能够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以上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有更适当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市场上出现更加适用于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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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折算)×8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0% +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是基于以下因素:
1、 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有限公司编制,是反映香港股市价幅趋势最有影响的一种股价指数之一;
2、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指数是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授权,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开发的中国A 股市场指数,它的样本选自沪深两个证券市场,覆盖了大部分流通市值,其成份股票为中国A 股市场中代表性强、流动性高的股票,能够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股市场总体发展趋势,适合作为本基金股票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
3、 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
4、 基于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比例限制,选用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忠实反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上述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的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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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比较基准. 恒生指数收益率 ×70% +沪深 本基金的整体业绩比较基准采用: 60%×沪深 300 指数收益率×10%+银行活期存款利率 (税后)×20%。 本基金采用恒生指数与沪深 指数收益率+40%×中证综合债券指数收益率 本基金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沪深 300 指数作为股票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主要是因为恒生指数是由恒生指数服务有限公司编制,是香港市场存在历史最长久的指数,是反映香港股票市场表现最具有代表性的综合指标,适合作为本基金港股投资的业绩比较基准指数,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是中证综合债券指数。 沪深 300 指数是沪深证券交易所第一次联合发布的反映 A 股市场整体走势的指数,在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指数是由上海和深圳证券市场中选取 300 只 A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此外,沪深 股作为样本编制而成。该指数样本对沪深市场的覆盖度高,具有良好的市场代表性,投资者可以方 便地从报纸、互联网等财经媒体中获取。同时该指数引进国际指数编制和管理的经验,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编制方法清晰透明,具有独立性和良好的市场流动性;与市场整体表现具有较高的相关度。沪深 300 指数由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编制和计算,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确保指数的精确性指数是目前衡量本基金股票投资业绩的理想基准。同时,根据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分配权重,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加入了中证综合债券指数并按照本基金的目标资产配置比例来安排。 如果指数编制单位停止计算编制该指数或更改指数名称、或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则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或变更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在规定媒介上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如果上述基准指数停止计算编制或更改名称,或者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又或者市场推出更具权威、且更能够表征本基金风险收益特征的指数,则本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但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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