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样本条款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7.11 合同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本合同终止: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页正文完) 本合同所定义的轻度疾病共有 40 种,其中加“*”的 3 种轻度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范”)规定的轻度疾病,且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与 “规范”一致,其他轻度疾病为“规范”规定范围之外的疾病。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本页内容结束) 为便于您了解本产品,本公司就本产品作如下说明: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部分 重大疾病释义 重大疾病的释义 本合同所保障的 100 种重大疾病的释义如下,这些释义中包含一些免责条款,请您特别留意。发生符合以下重大疾病释义所述条件的重大疾病,应当由医院的相关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以下重大疾病名称仅供理解使用,具体保障范围以每项疾病具体释义为准。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页正文完) 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共有 50 种。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页正文完) 本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共有 70 种,其中加“*”的 28 种重大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范”)规定的重度疾病,且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与“规范”一致,其他重大疾病为“规范”规定范围之外的疾病。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织病理学检查 20(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21)的恶性肿瘤类别及《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22)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的疾病。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重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8.9 保险事故鉴定 如果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您和我们均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6.10 合同效力终止 发生下述情况之一,本合同效力终止: (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合同被解除; (2)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于等待期后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身故或者全残; (3)本合同必选责任与可选责任(已选)均终止; (4)本合同列明的其他终止情形。 因上述第(2)项情形导致本合同效力终止的,若您与我们约定投保的可 选责任中不包含“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页正文完) 初 稿 23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 本合同所定义的轻度疾病共有 60 种,其中加“*”的 3 种轻度疾病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以下简称“规范”)规定的轻度疾病,且疾病名称和疾病定义与 “规范”一致,其他轻度疾病为“规范”规定范围之外的疾病。
争议处理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不能协商解决的,可以达成仲裁协议通过仲裁解决,也可依法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页正文完) 本合同所定义的轻症疾病共有 50 种。 指经组织病理学检查被明确诊断为下列恶性病变之一,并且接受了相应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