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 2022 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与弘欣热电公司续签互保协议,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继续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分别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互保总额应包含经 2020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双方已向对方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本次续签互保协议的事宜经七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实施。
互保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 2013 年度的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拟分别与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晨光电缆、平湖热电厂以下合称“互保对象”)续签互保协议,协议约定在有效期内继续为双方自身及双方控股子公司一年以内的短期借款提供担保,互保总额为分别不超过 10,000 万元、15,000 万元人民币,协议有效期一年。 本次互保总额应包含经 2011 度股东大会批准的,双方已向对方提供但尚未到期的担保余额。本次续签互保协议的事宜已经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后实施。
互保情况概述. 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召开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继续签订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飞尚铜业签订《关于相互提供融资担保的协议》,互保金额为 3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2014 年 6 月 29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
2、 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11 日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飞尚铜业同时为对方增加担保额度 1 亿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 2014 年 11 月 13 日—2017 年 6 月 28 日。
3、 鉴于本公司和飞尚铜业各自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双方协商,本公司拟与 飞尚铜业同时为对方增加担保额度 2 亿元人民币。本次互保金额增加后,本公司 与飞尚铜业互保金额达到 6 亿元人民币。
4、 本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召开的六届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与巴彦淖尔市飞尚铜业有限公司相互担保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互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已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完成资产交割、股份登记工作,为共享金融机构授信资源,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与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实业”)签订 2016 年信用互保框架协议(以下简称“互保协议”)。根据互保协议,2016 年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额度为 330 亿元,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批准 2016 年公司及下属企业向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提供 100 亿元担保额度,且任何时点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海航实业及其关联企业为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担保金额的 30%,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互保协议约定范围内办理相关担保手续,在此担保额度内的单笔担保不再单独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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