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 use cookies on our site to analyze traffic, enhance your experience, and provide you with tailored content.

For more information visit our privacy policy.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样本条款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本次交易方案概述为:上市公司以现金及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购买丁伟国、 蒋利琴、刘泉、朱瑶 4 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唐人数码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对方系唐人数码所有股东,分别为丁伟国、蒋利琴、刘泉、朱瑶。 本次交易标的为丁伟国、蒋利琴、刘泉、朱瑶合计持有的唐人数码 10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德正信评估出具的德正信综评报字[2014]第 047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唐人数码 100% 股权的评估值为 60,396.27 万元,评估较经审计的母公司口径账面净资产 7,561.88万元增值 52,834.39 万元,评估增值率为 698.69%。根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唐人数码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60,256.00万元。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本次交易对方为张有平、凤凰财富及惠旭财智,交易标的为成纪药业 100%股权,参考国众联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上述股权交易价格为 13.2 亿元。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本次交易对方系竹园国旅的全体股东,包括:郭洪斌、陆勇、何静蔚、苏杰、张一满、李爽、上海祥禾泓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天津富德伟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交易标的为竹园国旅全体股东合法持有的竹园国旅合计70%股权,具体各股东通过本次交易出售的竹园国旅股权比例及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数如下表所示: 序号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出售竹园国旅股权比例(%) 交易对价 (万元) 支付方式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本次交易对方系源态环保的全体股东,包括:经纬中耀、李艳章、杨树先、北树民、楼华、葛秀芳、姚水龙、王征宇、王俊辉、马秀梅、张凯申、周萍。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交易对方共同合法持有的源态环保 10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经审计母公 司财务报表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6,026.16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2,331.17 万元,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3,694.99 万元;根据天源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源评报 字[2017]第 0111 号),在《资产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 估标的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56,081.89 万元,增值额为 52,386.90 万元,增值率为 1,417.78%。根据《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源态环保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5,000 万元。上市公司全部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交易对价。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为阮晓迅、王建国等亿赛通全部 21 名 股东。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为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本次交易标的为阮晓迅、王建国等亿赛通全部 21 名股东合计持有的亿赛通 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评估。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4) 第 0877 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亿赛通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 表现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6 月 30 日,亿赛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49,870.60 万元, 较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41,396.78 万元,增值率 488.53%。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亿赛通 100%股权作价 49,800万元。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本次交易对方系浙江交工的全体股东,包括:浙江交通集团、浙江国资公司、中航成套、汇众壹号、汇众贰号。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交易对方共同合法持有的浙江交工 100%股权。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评估机构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交易标的的最终评估结论。 根据万邦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万邦评报〔2017〕59 号),在《资产评估报告》所列假设和限定条件下,采用收益法评估得出的浙江交工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5,239,000,000 元,与账面所有者权益 1,264,116,383.83 元相比,本次评估增值 3,974,883,616.17 元,增值率为 314.44%。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浙江交工 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 52.39 亿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 523,847.61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 52.39 万元。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本次交易对方系上海灵娱的全体股东,包括:京江美智、西藏万雨、上海万未、王锐、汪鸿海、陈荣龙、万海闽、张磊。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交易对方共同合法持有的上海灵娱 100%股权。 根据中同华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同华评估根据上海灵娱的特性以及评估准则的要求,确定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两种方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 用了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标的股权的评估结论。 本次标的资产上海灵娱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30,450万元,比审计后账面净资产增值127,049.08万元,增值率为3,735.73%;比审计后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账面值增值122,313.96万元,增值率为1,503.36%。根据《购买资产协议》,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上海灵娱10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130,000万元。其中,上市公司将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91,000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中的39,000万元(现金来源为本次配套募集资金)。 五、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标的上海灵娱为独立第三方的资产,本次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构成关联交易。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本次交易对方系亚太安讯的所有股东,分别为李欣、昆山中科、兰馨成长、杭州众赢、江阴中科、陈兴华、颜廷健、于海燕、罗明、张晔、侯世勇、金鑫、张蓓。 本次交易标的为李欣等13名股东持有的亚太安讯合计100%股权。 评估机构对于亚太安讯的股东全部权益分别采用成本法、收益法两种方法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截至评估基准日2013年5月31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亚太安讯于评估基准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母公司,涉及资产评估事项,如无特别说明均为母公司报表口径)为18,316.77万元, 采用成本法评估后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24,825.19万元,增值额为 6,508.42万元,增值率35.53%;采用收益法评估后的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0,273万元,增值额为41,956.23万元,增值率为229.06%。经交易双方确认标的资产的价格为60,000万元。

Related to 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 交易标的情况 中再集团按照约定条件接受中再产险承保或续转的业务,包括:临分、成数合同、溢额或成数溢额合同、预约合同、大额应急分保合同以及非比例合同;中再产险为分入合同业务组建的比例转分合同;中再产险为分入临分业务组建的比例转分合同;中再产险为分入业务组建的超赔转分合同。

  • 专用条款 是发包人与承包人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改。

  •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职 务: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通信地址: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采购公告 4.2.2 提交响应文件地点 见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 受理渠道 投资者可通过代销机构各营业网点、代销机构网上银行等电子渠道等办理理财账户的开户及理财产品的购买手续。

  • 产品管理人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15-95561

  • 約書の構成) 本契約は、本契約書本体の他、本契約の一部としての効力を持つ次に掲げる各文書により構成される。

  • 托管协议的效力双方对托管协议的效力约定如下 (一) 基金管理人在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售基金份额时提交的托管协议草案,应经托管协议当事人双方盖章以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协议当事人双方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意见修改托管协议草案。托管协议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文本为正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