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样本条款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2022 年 8 月 8 日,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就英大证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中天华资评报字[2022]第 10621 号),最终采用市 场法,以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英大证券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账面值为 667,294.99 万元,评估值为 873,802.81 万元,评估增值 206,507.82 万元,增值率为 30.95%。该资产评估结果已经有权部门备案。 本次交易价格以上述资产评估和有权部门评估备案结果为准。本次交易标的即英大证券 3.33%股权作价 29,097.63 万元。评估基准日至股权交割日之间的损益归受让方享有。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交易标的中的实缴出资份额由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该机构持有证券评估资质。交易标的成交价格与实缴部分的评估值一致,均为 5,018.83 万元。 根据新格局海河滨海股权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取得的除项目退出所得以外的临时投资收益及其他现金管理收入,在扣除有限合伙企业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应在每年年末按照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新格局基金成立时间较短,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时点并未投资项目,仅有结构存款利息收入,因此最终评估值按照合伙人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经计算,天津海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新格局实缴 5,000.00 万元基金份 额价值 5,018.83 万元。计算过程如下: 最终评估价值=(海泰资本实缴份额/新格局实收资本)×新格局净资产 =(5000.00/150,000.00)×150,564.87 =5,018.83 万元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由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专业资产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并出具《天舟文化股份有限公 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湖南天舟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报告》(中威正信评报字(2023)第9003号)。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评估基准日为2022年10月31日,天舟教育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为11,214.78万元。 本次交易以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同意作价 3,740万元取得天舟教育34%股权,其中作价2,090万元取得南洋东方持有的天舟教育19%股权,作价1,650万元取得中科教持有的天舟教育 15%股权。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 挂牌价格及依据 本次交易标的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1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评估,其中,资产46,517.30万元、负债64,743.59万元、净资产-18,226.29万元,金创股份按照上述总资产评估价格 作为基础价格进行挂牌。 评估机构 山东中评恒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1 月 31 日 资产评估结果(万元 评估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 41,045.76 46,517.30 负债总计 63,757.73 64,743.59 净资产 -22,711.97 -18,226.29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46,517.30 注:此次挂牌及摘牌资产包价值仅为总资产评估值,未包含负债。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 日本五矿的评估、定价情况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 的《五矿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五矿海外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日本五金矿产株式会社 100%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2)第BJV1007D001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9 月 30 日,经收益法评 估,在持续经营前提下,日本五矿 100%股权的账面净值为 9,478.41 万元,评估值为10,253.00 万元,增值额为774.59 万元,增值率为8.17%。上述资产评估报告需履行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备案程序。 根据评估报告,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来年度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通过现金流折现计算评估价值与账面价值比较形成增值。 本次股权收购以评估机构出具的标的股权的评估值为定价依据。依据上述评估结果,五矿海外贸易持有的日本五矿 100%股权的评估价值为 10,253.00 万元,交易各方确定上述股权收购价格为 10,253.00万元。
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合资公司于 2022 年 3 月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0 万元,宜春时代 认缴出资额 100,000 万元、持有其 100%的股权,目前已实缴出资额 2,600 万元。经各方友好协商,宜春时代将其持有的合资公司 70%的股权转让给公司,鉴 于宜春时代尚未完成标的股权对应全部注册资本的实缴义务,故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 元,同时各方同意于本次交易涉及的过户手续完成后按其各 自的持股比例向合资公司实缴出资共计人民币 35,000 万元,由公司和宜春时代 分别承担标的股权 24,500 万元和 10,500 万元的出资义务。本次股权转让涉及金额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依据,定价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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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他业务 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条件下,基金登记机构可依据其业务规则,受理基金份额质押等业务,并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用。

  • 基金会计政策 1、 基金管理人为本基金的基金会计责任方; 2、 基金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的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基金首次募集的 会计年度按如下原则:如果《基金合同》生效少于 2 个月,可以并入下一个会计年度披露; 3、 基金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以人民币元为记账单位; 4、 会计制度执行国家有关会计制度; 5、 本基金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6、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各自保留完整的会计账目、凭证并进行日常的会计核算,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基金会计报表; 7、 基金托管人每月与基金管理人就基金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等进行核对并以书面方式确认。

  • 投资理念 本产品将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原则,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的深入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

  • 交易标的情况 中再集团按照约定条件接受中再产险承保或续转的业务,包括:临分、成数合同、溢额或成数溢额合同、预约合同、大额应急分保合同以及非比例合同;中再产险为分入合同业务组建的比例转分合同;中再产险为分入临分业务组建的比例转分合同;中再产险为分入业务组建的超赔转分合同。

  • 基金托管账户与“基金清算账户 间实行 T+2 日清算(申购、赎回清算时间不同的,可具体列明)。

  • 日期和期限 1.1.4.1 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 7.3.2 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 1.1.4.2 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 13.2.3 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

  • 申购份额与赎回金额的计算 1、 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本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申购份额的计算公式为: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 其他情况的终止合同 16.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6.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 投标函 开标一览表三、分项报价表

  • 进口产品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响应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