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期. 指自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过渡期. 指自基准日(不含本日)起至权利转移日止的期间。
过渡期. 1、本协议签订后至股权转让的股权变更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股权交割日),为本次股权转让的过渡期。
过渡期. 指自评估基准日起至资产交割日止的期间;
过渡期. 指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其业务需要,将到期期间截止日次个工作日起至下一个保本周期起始日前一工作日的时间区间设为过渡期,过渡期的具体起止日期由基金管理人确定并届时公告。
过渡期. 3.1.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公告日,甲方应维持本商标的有效性。公告日前,如发生商标无效、撤销的争议(包括商标局作出或第三方请求宣告无效、撤销),甲方应及时进行答辩或说明。
过渡期. 1. 认购方保证在过渡期内,应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措施,保证标的公司管理层稳定;对于标的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将根据以往惯常的和合法的方式进行控制和管理,不从事任何可能导致其现有许可、资质发生变更或无效、失效、被撤销的行为,亦不从事任何非正常的导致标的公司价值减损的行为。
过渡期. 11.1 过渡期:指自本协议签订之日(不含当日)起至交割日(不含当日)之间的期间。
过渡期. 5.1 在本协议签署日直至登记日的期间内,除非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承诺其不会自行或通过任何第三方从事以下行为(本协议另有规定除外):
过渡期. 6.1 乙方及丙方同意且承诺,过渡期内,将促使标的公司按照正常经营过程和以往的一贯做法进行经营,并作出商业上合理的努力保证所有重要资产的良好运作。此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丙方不进行下述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