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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要 样本条款

交易概要. 新乡天力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力锂能”“公司”)于2022年12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江西省宜丰县同安矿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同安”)、江西鼎兴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鼎兴”或“鼎兴矿业”)、江西兴锂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兴锂”或“兴锂科技”)签署《投资意向协议》,受让江西同安持有的鼎兴矿业约10%的股权和兴锂科技约1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鼎兴矿业和兴锂科技合称“标的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意向协 议的签署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交易概要.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贝通信”)于2023年 1月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签署投资意向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与贵州为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赫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贵州奇玄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李昱、深圳傅氏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上合称“乙方”,下同)、浙储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储能源”、“标的公司”)签署 投资意向协议,公司拟通过股权转让及增资方式获得浙储能源不低于35%的股权,并拟向浙储能源支付叁仟叁佰万元(RMB3,300万元)交易意向金,以获得一定期间排他期,排他期为自意向投资协议生效日起至2023年2月10日止。 预计本次交易价格为24,000万元-32,000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及中贝通信最终取得的股权比例以各方就拟议交易签订的正式交易协议以及其他相关交易文件(以下简称“正式交易文件”)为准。若正式交易文件签订并生效,中贝通信成为标的公司参股股东;若正式交易文件未签订或生效,浙储能源返还全部交易意向金以及资金使用费。
交易概要. 万通智控及 CORE 卢森堡公司、CORE 德国公司作为收购主体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交易对方相关的股权资产及非股权资产。
交易概要. 平安人寿拟与平安银行签署《平安银行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兼业代理协议》,平安银行代理销售与平安人寿签约的保险产品,平安人寿按协议约定向平安银行支付保险代理销售手续费。 双方保险业务的优势互补是双方长期良好合作的坚实基础,双方通过优质的保险产品和服务共同树立了品牌价值与客户口碑,推动了双方市场占有率、保费规模、利润规模的可持续发展与共赢。
交易概要.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亚联发展”)因经营发展需要,拟与杨威、林阳共同出资设立联美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用于经营纤维素材料项目。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其中公司拟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510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51%,为合资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威拟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245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4.5%;林阳拟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245万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24.5%。 大连美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美图”)股东杨威及林阳将为本次交易新设立联美图生物科技(大连)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标的公司”)用于剥离大连美图的纤维素基材业务 (以下简称“标的业务”),包括用于纤维素基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所涉及的生产设备、专利技术、存货、在手订单等经营性资产等。标的业务剥离至标的公司后,合资公司拟以2,500万元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 为使本次交易顺利进行,公司拟向合资公司提供最高额2,000万元借款用于购买标的公司100%股权及经营;拟向标的公司提供最高额1,500万元借款用于投资建厂及经营。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合资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将以合资公司为平台投资运营纤维素材料项目的生产经营及销售。 2023年12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购买业务的议案》,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投资合作及业务购买涉及的相关后续事宜。同日,公司与杨威、林阳及大连美图共同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Related to 交易概要

  • 交易概述 1、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顾地科技”)为优化上市公司业务结构,公司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鞍山顾地”)70.00%的股权转让给自然人董大洋。本次股权转让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马鞍山顾地股权。 深圳中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出具了《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的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深中洲评字(2022)第 2-044 号),对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股东全 部权益在 2022 年 4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股东全部权益账面金额人 民币 2,828.93 万元,全部权益评估值 5,624.80 万元;股权无质押、冻结等情形。具体评估范围为马鞍山顾地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其中资产总额账面值14,395.61 万元,评估值17,191.47 万元,评估增值2,795.86 万元,增值率19.42%; 负债总额账面值11,566.68 万元,评估值11,566.68 万元,评估值与账面值无差异; 净资产账面值 2,828.93 万元,评估值 5,624.80 万元,评估增值 2,795.86 万元,增值率 98.83%。评估前账面值已经安徽华林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华林专审字[2022]073 号)。 2、 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上述股权出售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转让公司持有的马鞍山顾地塑胶有限公司股权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3、 本次股权出售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经营层签订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 本次交易概述 1、 2023 年 1 月 11 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通讯”)与四川省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了《一期新能源 5GW 异质结电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天津通讯将在丹棱县投资建设“5GW 超高效异质结(HJT)电池 5G 智慧工厂”项目,天津通讯已完成在丹棱县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眉山琏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琏升光伏”、“项目公司”)作为项目具体实施主体,根据协议约定,丹棱县人民政府指定县属国有企业为项目公司提供项目用地、建设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并进行建设等项目所需要素。结合目前光伏行业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自身发展战略需要,为把握光伏产业增长的市场机遇,公司拟进一步扩大项目规模及产能,天津通讯拟与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一期新能源 5GW 异质结电池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书补充协议》,新增投资建设 3GW产能的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项目合计建设 8GW 超高效异质结(HJT)电池生产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1 日、2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xxx.xxxxxx.xxx)披露的《关于与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暨设立项目公司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3-007)《关于拟与眉山市丹棱县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 结合项目公司整体发展需要及建设计划,2023 年 2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拟签订厂房建设及租赁协议并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琏升光伏与丹棱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县属国有企业丹棱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棱工投”)签署《新能源 8GW 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项目厂房建设及租赁协议》,由丹棱工投作为投资建设主体为“一期新能源 8GW 高效异质结电池片项目”定制厂房,预计定制厂房总投资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厂房达到建设要求并验收合格后,丹棱工投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向琏升光伏出租厂房。

  • 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青岛汇金通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金通”)控股股东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股份”)下属全资子公司河北津西型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津西型钢”)拟受让重庆江电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电”或“标的公司”)80%的股权。根据控股股东津西股份《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关于进一步避免同业竞争的补充承诺》之安排(详见公司临时公告 2020-075 号),津西型钢、曾祥先女士拟与公司签订《委 托管理协议》,将重庆江电委托公司经营管理,托管费为人民币 300 万元/年,托 管期限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双方另行签订书面文件终止股权托管协议或公司通 过合法程序获得标的公司直接控股权之日止,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关联交易实施细则指引》等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未发生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 权利保证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其他权利。

  • 本次交易概况”之“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

  • 交货时间 本合同服务时间在“服务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 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在上述期间内,本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应当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的投资的监督与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法律法规或监管部门取消或变更上述限制,如适用于本基金,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则本基金投资不再受相关限制或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 区 分 内 容 工事費の算定 工事費は、基本工事費、施工した工事に係る交換機等工事費及び回線収容部等工事費を合計して算出します。

  • 基金的投资组合应遵循以下限制 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 60%-95%,其中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不超过股票资产的 50%,投资于高股息主题相关证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 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