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1、 为保持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业物流)在秦皇岛市零售业的市场份额,逐步实现茂业物流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原商业)扭亏为盈,经与金原商厦商铺产权所有者(简称业主)协商一致,截至目前金原商业和 1,253 户业主(占全部业主的 93.99%)陆续签署了《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由金原商业受托经营金原商厦,从事百货零售及餐饮业务。本次受托经营的建筑面积合计 36,044.94 平方米,期限 15 年, 期间金原商业向 1,253 户业主支付商铺收益合计 44,775 万元(人民币,下同)。 2、 茂业物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拥有“金原商厦”商铺,亦未通过其他关系持有“金原商厦”商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茂业物流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托经营未构成关联交易。 3、 茂业物流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次交易。依规则本次交易不提交茂业物流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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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委托管理协议书
交易概述. 1、 为保持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业物流)在秦皇岛市零售业的市场份额,逐步实现茂业物流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原商业)扭亏为盈,经与金原商厦商铺产权所有者(简称业主)协商一致,截至目前金原商业和 1,253 户业主(占全部业主的 93.99%)陆续签署了《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由金原商业受托经营金原商厦,从事百货零售及餐饮业务。本次受托经营的建筑面积合计 36,044.94 平方米,期限 15 年, 期间金原商业向 1,253 户业主支付商铺收益合计 44,775 万元(人民币,下同)本次出售资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系江西恒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或“乙方”)于 2015 年 8 月 31 日与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瑞联”)签订了《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抵债合同》及资产交割确认书(以下简称“抵债合同”),取得福建瑞联的余热发电资产。相关信息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9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与福建瑞联节能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资产抵债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8)。
2、 茂业物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拥有“金原商厦”商铺,亦未通过其他关系持有“金原商厦”商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茂业物流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托经营未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拟将标的资产转让给青岛捷能汽轮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青岛捷能”或“受让方”或“甲方”),其中标的资产的转让价格为 9,800万元。
3、 茂业物流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次交易。依规则本次交易不提交茂业物流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 本次出售余热发电资产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通过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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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sset Sale Agreement
交易概述. 1、 为保持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业物流)在秦皇岛市零售业的市场份额,逐步实现茂业物流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原商业)扭亏为盈,经与金原商厦商铺产权所有者(简称业主)协商一致,截至目前金原商业和 1,253 户业主(占全部业主的 93.99%)陆续签署了《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由金原商业受托经营金原商厦,从事百货零售及餐饮业务。本次受托经营的建筑面积合计 36,044.94 平方米,期限 15 年2017 年 12 月 27 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沃森生物”)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的议案》。为促进子公司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泽润”或“目标公司”)的更快发展,经各方友好协商,上海泽润现有股东拟引入新的投资者,对上海泽润进行增资(以下简称“本次增资”),并签署《上海泽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放弃上海泽润本次增资的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由新进入的投资者北京信中利明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明信”)、北京信中利思邈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思邈”)、北京信中利美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信中利美信”)和苏州金晟硕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晟硕达”)按照上海泽润投前估值 14 亿元人民币进行, 期间金原商业向 1,253 户业主支付商铺收益合计 44,775 万元(人民币,下同)合计以 41,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上海泽润新增注册资本 3,149.3407 万美元,实际缴付的价款中超过注册资本出资以外的部分计入上海泽润的资本公积。 本次上海泽润增资的相关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签署上海泽润增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茂业物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拥有“金原商厦”商铺,亦未通过其他关系持有“金原商厦”商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茂业物流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托经营未构成关联交易。
3、 茂业物流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次交易。依规则本次交易不提交茂业物流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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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增资协议
交易概述. 1、 为保持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业物流)在秦皇岛市零售业的市场份额,逐步实现茂业物流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原商业)扭亏为盈,经与金原商厦商铺产权所有者(简称业主)协商一致,截至目前金原商业和 1,253 户业主(占全部业主的 93.99%)陆续签署了《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由金原商业受托经营金原商厦,从事百货零售及餐饮业务。本次受托经营的建筑面积合计 36,044.94 平方米,期限 15 年, 期间金原商业向 1,253 户业主支付商铺收益合计 44,775 万元(人民币,下同)公司为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配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日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海”、“甲方”)与湖北森峰铝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森峰铝模”、“乙方”)及森峰铝模实际控制人徐长锋先生(以下简称“丙方”)于2022年5月29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将武汉日海拥有所有权的铝模系列产品、铝模租赁合同款项等资产转让给森峰铝模,交易价格暂定为2021.77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2、 茂业物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拥有“金原商厦”商铺,亦未通过其他关系持有“金原商厦”商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茂业物流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托经营未构成关联交易因武汉日海原主营业务通信杆塔制造业务自2017年以后急剧萎缩,为解决武汉日海机器设备闲置及提高经营效率,武汉日海积极拓展机械加工业务,提高资产使用率,形成了建筑铝模产品及附属资产,阶段性地为公司减少了人员安置成本和固定资产闲置,并为公司实现了一定的经营业绩。本次公司将武汉日海铝模资产及铝模租赁合同债权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有利于公司聚焦物联网主营业务,快速回笼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 茂业物流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次交易。依规则本次交易不提交茂业物流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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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sset Transfer Agreement
交易概述. 1、 为保持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业物流)在秦皇岛市零售业的市场份额,逐步实现茂业物流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原商业)扭亏为盈,经与金原商厦商铺产权所有者(简称业主)协商一致,截至目前金原商业和 1,253 户业主(占全部业主的 93.99%)陆续签署了《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由金原商业受托经营金原商厦,从事百货零售及餐饮业务。本次受托经营的建筑面积合计 36,044.94 平方米,期限 15 年, 期间金原商业向 1,253 户业主支付商铺收益合计 44,775 万元(人民币,下同)上海世昕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朱世昕、上海常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朱世峰、郑燕群和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签订了《股份购买协议》,朱世昕、上海常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朱世峰、郑燕群拟通过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股份共计 5100000 股以每股 7.00 元的价格转让给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 5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1 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xxx.xxxx.xxx.xx)披露的《收购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根据《股份股买协议》,各方积极推进股份收购事项,由于世昕股份所在地上海地区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受相关政府部门出台的封禁政策影响,各方以及世昕股份暂时未能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申请办理首次过户所需的纸质文件。为确保原协议项下的交易顺利进行,2022 年 5 月 10 日,股东朱世昕、上海常杨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朱世峰、郑燕群和浙江春晖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股份购买协议之补充协议》,同意对原《股份购买协议》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2、 茂业物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拥有“金原商厦”商铺,亦未通过其他关系持有“金原商厦”商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茂业物流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托经营未构成关联交易。
3、 茂业物流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次交易。依规则本次交易不提交茂业物流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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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upplementary Agreement
交易概述. 1、 为保持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业物流)在秦皇岛市零售业的市场份额,逐步实现茂业物流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原商业)扭亏为盈,经与金原商厦商铺产权所有者(简称业主)协商一致,截至目前金原商业和 1,253 户业主(占全部业主的 93.99%)陆续签署了《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由金原商业受托经营金原商厦,从事百货零售及餐饮业务。本次受托经营的建筑面积合计 36,044.94 平方米,期限 广东世荣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斗门区世荣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荣实业”、“甲方”)计划投资约 15 年, 期间金原商业向 1,253 户业主支付商铺收益合计 44,775 万元(人民币,下同)亿元将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南的国有建设用地(以下简称“项目地块”)建设成集购物、休闲、娱乐等功能区为一体的商业综合体(以下简称“项目”、“本项目”),并拟将项目地块中大型商业物业(以下简称“合作大商业”)整体出租给珠海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达商管”、“乙方”)或其关联方设立的商管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商管公司”),同时就商业策划、设计、建设、招商与运营等方面与乙方及其关联方开展合作。 2021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万达商管合作运营大商业暨对外出租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内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2、 茂业物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拥有“金原商厦”商铺,亦未通过其他关系持有“金原商厦”商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茂业物流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托经营未构成关联交易。
3、 茂业物流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次交易。依规则本次交易不提交茂业物流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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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合作运营大商业暨对外出租资产的公告
交易概述. 1、 为保持茂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茂业物流)在秦皇岛市零售业的市场份额,逐步实现茂业物流全资子公司秦皇岛市金原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原商业)扭亏为盈,经与金原商厦商铺产权所有者(简称业主)协商一致,截至目前金原商业和 1,253 户业主(占全部业主的 93.99%)陆续签署了《金原商厦委托管理协议书》,由金原商业受托经营金原商厦,从事百货零售及餐饮业务。本次受托经营的建筑面积合计 36,044.94 平方米,期限 15 年, 期间金原商业向 1,253 户业主支付商铺收益合计 44,775 万元(人民币,下同)为进一步完善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砂石资源业务的上下游产业链,公司根据实际发展需要,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湖南发展益沅自然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发展益沅”)增资 2 亿元。同时,湖南发展益沅拟与湖南沅江琼湖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琼湖投公司”)签订《沅江砂石集散中心及建材项目合作协议》,双方拟共同出资成立湖南发展琼湖砂石码头(集散中心)经营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码头公司”)及湖南发展琼湖建材经营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机制砂公司”),分别开展码头及集散中心经营业务和机制砂加工生产业务。其中,码头公司注册资本拟为 5,000 万元,湖南发展益沅持有 40%的股权;机制砂公司注册资本拟为 8,000万元,湖南发展益沅持有 67%的股权。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增资及设立孙公司的相关后续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工商登记、签署相关协议及后续运营管理等。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属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茂业物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不拥有“金原商厦”商铺,亦未通过其他关系持有“金原商厦”商铺。交易对方为自然人,与茂业物流及其关联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受托经营未构成关联交易。
3、 茂业物流第六届董事会于 2014 年 7 月 31 日召开临时会议,决议批准本次交易。依规则本次交易不提交茂业物流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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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增资及设立孙公司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