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装备”或“标的公司”)全部 56%股权以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云科技”或“甲方”)。 新云科技原持有氢能装备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氢能装备 80%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装备股权。新云科技原本是氢能装备持股超过 10%以上的重要股东,且其合伙人为氢能装备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因与交易对方新云科技的合伙人之一王凯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主动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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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
交易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装备”或“标的公司”)全部 56%股权以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云科技”或“甲方”1、 公司为集中精力和资源聚焦主营业务,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配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海智能”)下属全资子公司武汉日海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日海”、“甲方”)与湖北森峰铝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森峰铝模”、“乙方”)及森峰铝模实际控制人徐长锋先生(以下简称“丙方”)于2022年5月29日签署了《资产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将武汉日海拥有所有权的铝模系列产品、铝模租赁合同款项等资产转让给森峰铝模,交易价格暂定为2021.77万元人民币(含税价)。 新云科技原持有氢能装备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氢能装备 80%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装备股权。新云科技原本是氢能装备持股超过 10%以上的重要股东,且其合伙人为氢能装备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因与交易对方新云科技的合伙人之一王凯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主动回避表决。
2、 因武汉日海原主营业务通信杆塔制造业务自2017年以后急剧萎缩,为解决武汉日海机器设备闲置及提高经营效率,武汉日海积极拓展机械加工业务,提高资产使用率,形成了建筑铝模产品及附属资产,阶段性地为公司减少了人员安置成本和固定资产闲置,并为公司实现了一定的经营业绩。本次公司将武汉日海铝模资产及铝模租赁合同债权资产出售给第三方,有利于公司聚焦物联网主营业务,快速回笼资金,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 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资产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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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sset Transfer Agreement
交易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装备”或“标的公司”)全部 56%股权以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云科技”或“甲方”)根据市场及业务发展情况,为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降低综合成本,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将公司位于烟台开发区大季家办事处山后李家村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设备等资产(以下统称为“三文鱼资产”)进行转让,并于 2020 年 2 月 7 日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土地、厂房转让合同》、《设备 转让合同》,转让总价款合计为 22,600 万元。 新云科技原持有氢能装备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氢能装备 80%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装备股权。新云科技原本是氢能装备持股超过 10%以上的重要股东,且其合伙人为氢能装备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同时,为更好的发展海洋、经略海洋,采用“资本+科技+产业”的模式强强联合,做大做强三文鱼产业,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公司全资子公司富东(烟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东商贸”)与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青岛海产”)成立合资公司青岛国信东方循环水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或“国信东方”,青岛海产持股 70%,富东商贸持股 30%),并由合资公司在烟台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国信东方(烟台)循环水养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信东方”)接收三文鱼资产。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因与交易对方新云科技的合伙人之一王凯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主动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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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Asset Transfer Agreement
交易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装备”或“标的公司”)全部 56%股权以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云科技”或“甲方”2022年9月2日,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风科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辽宁省100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天润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润”)以8.67元/瓦的单瓦价格收购辽宁省铁岭市100万千瓦风电项目(总收购价格)。 新云科技原持有氢能装备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氢能装备 80%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装备股权。新云科技原本是氢能装备持股超过 10%以上的重要股东,且其合伙人为氢能装备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辽宁省铁岭市人民政府规划风电项目竞争优选招标,标的为其规划的100万千瓦风电开发指标。目前宁波润明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润明”)已中标“铁岭市2021年新增风电项目竞争配置优选”的100万千瓦风电项目,并拟通过其下属四家全资子公司铁岭润勤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润勤”)、铁岭润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润云”)、铁岭润亮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润亮”)、铁岭润青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润青”)(合称 “目标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完成上述风电项目(以下简称“目标项目”)的开发建设。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因与交易对方新云科技的合伙人之一王凯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主动回避表决北京天润拟以自有资金及外部筹资的方式收购宁波润明持有的目标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目标股权”)(目标股权对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下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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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收购风电项目
交易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装备”或“标的公司”)全部 56%股权以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云科技”或“甲方”)天津富通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缆公司”)成立于2009年,公司地址为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98号,其分公司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成立于2019年,公司地址为天津市滨海高新区滨海科技园高新二路189号。根据光缆公司与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澳科公司”)近日签署的 《关于天津富通光缆技术有限公司与深圳新澳科电缆有限公司之资产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资产转让协议》”)的相关内容,新澳科公司拟购买光缆公司部分 光缆生产设备(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作价以2021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由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经评估后的价值为基础,各方根据评估结果,经协商一致后确定的标的资产转让价格为1,996万元。 新云科技原持有氢能装备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氢能装备 80%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装备股权。新云科技原本是氢能装备持股超过 10%以上的重要股东,且其合伙人为氢能装备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因与交易对方新云科技的合伙人之一王凯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主动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6 条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 豁免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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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资产出售协议
交易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装备”或“标的公司”)全部 56%股权以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云科技”或“甲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海洋”)与国信东方(烟台)循环水养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烟台国信东方”)) 于 2020 年 6 月 28 日签署了《专利权转让合同》,公司将其持有的“三文鱼资产”有关 的 11 项专利(包含 7 项发明专利、2 项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处于实质审查阶段 2 项专利)转让于烟台国信东方,转让价格合计人民币 2,400 万元。 新云科技原持有氢能装备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氢能装备 80%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装备股权。新云科技原本是氢能装备持股超过 10%以上的重要股东,且其合伙人为氢能装备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烟台国信东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富东(烟台)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东商贸”)与青岛海洋创新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的青岛国信东方循环水养殖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国信东方”)之子公司,东方海洋通过富东商贸间接持股 30%,本次无形资产转让有利于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因与交易对方新云科技的合伙人之一王凯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主动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2 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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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专利权转让合同
交易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装备”或“标的公司”)全部 56%股权以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云科技”或“甲方”)广东中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旗新材”)为保障罗城硅晶新材料研发开发制造一体化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罗城仫佬族自治县设立了中旗(广西)硅晶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硅晶”)、中旗(广西)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旗矿业”)。其中,中旗硅晶系公司设立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 91%),为本项目中硅晶新材料各产品线的研发及精细加工的实施主体;中旗矿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次收购广西罗城鑫海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海矿业”)、广西罗城新联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矿业”)100%股权的实施主体。 新云科技原持有氢能装备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氢能装备 80%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装备股权。新云科技原本是氢能装备持股超过 10%以上的重要股东,且其合伙人为氢能装备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2022 年 7 月 12 日,为取得鑫海矿业和新联矿业所持脉石英采矿权、探矿权及其配套资产,中旗矿业经与鑫海矿业股东及新联矿业股东友好协商,同意以合计人民币 7,980 万元的价格收购鑫海矿业及新联矿业 100%股权,并分别签署了 《股权转让协议》。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因与交易对方新云科技的合伙人之一王凯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主动回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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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收购公告
交易概述. 张家港富瑞特种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拟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富瑞氢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装备”或“标的公司”)全部 56%股权以人民币 5,600.00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张家港新云科技产业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云科技”或“甲方”)为了优化产业布局,聚焦核心业务,实现高质量的发展,以进一步促进万向钱潮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更加长远和稳健的发展,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万向通达股份公司(以下简称“通达公司”)将持有的海口通达排气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通达”)100%股权转让给上万清源智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万清源”)。2022 年 12 月 30 日通达公司与上万清源在杭州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上万清源以现金方式收购通达公司持有海口通达的 100%股权,交易金额为 2,870.50 万元。 新云科技原持有氢能装备 24%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持有氢能装备 80%股权,本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装备股权。新云科技原本是氢能装备持股超过 10%以上的重要股东,且其合伙人为氢能装备主要经营管理团队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上万清源系万向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万向集团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股权转让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鉴于本次交易产生的利润预计将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长邬品芳先生因与交易对方新云科技的合伙人之一王凯先生存在非直系亲属关系,因此主动回避表决。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倪频、李平一、沈志军、魏均勇、李凡群回避了表决,表决结果为: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亦无需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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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股权转让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