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 赔偿责任限额第 7 部分 :
产品责任. 在哪些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产品责任索赔?
产品责任. 只有在保单明细表已列明承保的情况下,本部分才适用)
5.1 第 5 部分的承保责任
5.1.1 在满足了本保险单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下,凡被保险人因以下原因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苏黎世将向被保险人或代表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5.1.1.1 人身伤害 和/或
5.1.1.2 财产损失 但上述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必须是因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产品而引起,且发生(请见损失的定义) ⚫ 在保险期限内; ⚫ 在地域限制范围内; ⚫ 同时,索赔必须在地域限制范围内提出。
5.2 第 5 部分的除外责任
5.2.1 功能失效/产品保证/功效风险
5.2.2 损失的被保险产品 凡被保险产品及由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产品上加工完成的部分所发生的损失,以及为其进行修理、替换、退还货款所发生的各种成本或费用。
产品责任. 7.1 如果供应商在产品责任法下对此类产品缺陷和所造成的损害负责,供应商有义务确保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免于遭受因供应商提供产品的缺陷导致的国内或国外的第三方索赔。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的进一步索赔应不受影响。
7.2 在第 7.1 条的情况下,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起诉的费用。供应商应特别向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赔偿因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采取的措施或与之相关的成本和费用,特别是警告、更换、或产品召回,以防止基于产品责任对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的一般采购条款和条件进行索赔。在可能和合理的前提下,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应通知供应商应采取措施的内容和范围,并允许供应商进行说明。
7.3 在市场监管机构采取措施之前,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与供应商应共同努力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产品用户的风险,或避免损害企业形象(市场监管纠正措施)。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的评估应具有决定性。如果市场监测机构提出调查或处理决定,供应商应立即提供以主管市场监测机构要求的所有技术文件。如果供应商对产品缺陷负责,则供应商应承担此类事项的所有费用。
7.4 供应商应对产品质量承担责任,包括召回风险,并对产生的所有风险购买合理的保险,并应根据要求向福尔波西格林传送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提供其保单以对此类保险进行证明。
产品责任. 11.1 买方不得改变货物。特别是,买方不得修改或删除现有关于因货物使用不当所引发风险的警告。买方违反此项义务的,其应赔偿并确保卖方免受第三方产品责任主张所害,前提是买方应对引发责任 的缺陷负责。
11.2 货物的任何产品缺陷导致卖方召回产品或发出产品警告的,买方应协助卖方,并应采取卖方指示的所有措施以及合理预期买方可执行的所有措施。买方对产品缺陷和所致损害负有责任的,其有义务承担产品召回或产品警告的成本。卖方的其他主张不受影响。
11.3 买方应无不当延误地以书面形式将货物使用过程中的任何风险以及买方所获悉可能存在的产品缺陷告知卖方。卖方不对若买方无不当延误地通知卖方则本可避免的损害负责。
产品责任. 重大疾病责任:指被保险人在 90 天等待期后经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的专科医生 确诊初次罹患本产品定义的 100 种重大疾病中的一种或多种,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重大疾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本产品起始保额为 800 元,后续可通过参与平台活动,获得保额升级。理赔时的保险金额以确诊日累计的保险金额为限,确诊日后领取的保险金额不在责任范围。
产品责任. ◼ 若投保 60 周岁及以下的计划:
产品责任. 只有在保单明细表已列明承保的情况下,本部分才适用)
5.1 第 5 部分的承保责任
5.1.1 在满足了本保险单中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和条件下,凡被保险人因以下原因所产生的法律赔偿责任,苏黎世将向被保险人或代表被保险人进行赔偿:
5.1.1.1 人身伤害 和/或
5.1.1.2 财产损失 但上述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必须是因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被保险产品而引起,且发生(请见损失的定义) ⚫ 在追溯日期之后; ⚫ 在地域限制范围内; ⚫ 且针对有关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在保险期间内首次提出索赔。
5.1.2 对于所有的索赔,都应被视为已在如下日期提出:
5.1.2.1 被保险人收到书面索赔通知的第一天;或
5.1.2.2 苏黎世收到被保险人就发生有可能导致索赔的事故通知的第一天。
5.2 第 5 部分的除外责任
5.2.1 功能失效/产品保证/功效风险
5.2.2 损失的被保险产品 凡被保险产品及由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产品上加工完成的部分所发生的损失,以及为其进行修理、替换、退还货款所发生的各种成本或费用。
产品责任. 丹佛斯公司无需就已交付且已属于客户的产品引起的财产 (不动产或动产)损害承担责任。丹佛斯公司无需对客户制造的产品造成的损害或对由包含客户产品的其他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 如果丹佛斯公司需就上述损害向第三方承担责任,客户应确保丹佛斯公司免受上述责任的损害,并负责对丹佛斯公司进行赔偿并为其进行抗辩。如由于客户对产品的不当安装、修 理、维护或操作,或是客户不能对其人员进行产品操作的适当培训,或客户未能遵守适用法律法规或其他规定,导致在产品使用和操作中发生损害从而产生索赔要求,客户应确保丹佛斯免受损害并负责对丹佛斯公司进行赔偿并为其进行抗辩。如果第三方就本条所述的损害向丹佛斯公司或客户提出索赔要求,则被告方应立即书面告知另一方。客户有义务接受负责审理针对丹佛斯公司的产品损害索赔请求的法庭或仲裁庭的传唤。
产品责任. 源于被保险人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