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稳定性要求 样本条款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0%,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服务期内,有员工入职、辞职、辞退、岗位调整等变动情况,必须报经招标方审批,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1%/月,人员总数不得低于采购需求。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5%/月,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当投标人在总队执行封闭管理勤务时,中标方应及时调整人员和勤务班次配合总队工作正常开展。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5%,更换人员不得低于我单位需求,且应经我单位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 90 %,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不低于100万元,不计免赔。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物业公司不得未经采购方同意随意将不同项目间人员进行调整,应保持物业服务人员队伍稳定,以确保服务质量,必须进行人员调整时,需提前向采购人报备,且应经采购人同意。员工离职做好新老交替过渡,并做好新员工的培训。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 20 %,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人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1. 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派驻人员的稳定性、连续性,在合同期内人员变动不得超过20%。 2. 中标供应商应严格对派驻人员进行考勤管理,对已办理请假手续人员的工作进行交接安排,保障好相应岗位的工作任务,避免出现空岗情况,同时将请假记录提交采购人备案。请假超过三天须由采购人批准同意方可。 3. 中标供应商须将派驻人员的基本信息(岗位、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提交采购人备案,人员出现更换必须于更换三天内向采购人更新备案信息。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整个服务期内,人员更换率不得超过2人/月,更换人员不得低于采购需求,且应经采购方同意。
人员稳定性要求. 在项目实施中应保障项目组人员稳定,在整个项目期间人员更换总数不得超过10%,违反此约定的视为重大违约,招标人有权因此向中标人索赔。如确需调整人员的,中标人应书面向招标人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因人员离职、病假、疫情等特殊原因不能驻场的,应补足驻场人员并经招标人确认,未经招标人确认的视为违约。投标人应书面承诺遵守招标人绩效管理要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违约或违反绩效管理制度的,投标人自觉接受招标人处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