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幣兌換. 根據第 9 條(交收和貨幣兌換)將任何貨幣兌換為人民幣的任何兌換可能受到兌換限制。如果將相關貨幣兌換為人民幣發生延遲,北向買入訂單的交收可能會延遲及/或無法完成。任何因該延遲或無法交收導致的風險、損失和支出將由閣下承擔。
人民幣兌換. 37.1 依據 F1 節第 7 條將任何貨幣兌換為人民幣的做法可能會 受制於兌換限額。若將有關貨幣兌換為人民幣時有所延遲,北向買單可能會被延遲及/或未能結算。因任何有關延遲或 未能結算情況所導致的任何風險、損失或成本,一概由您 承擔。
人民幣兌換. 現行准許的人民幣兌換方式如下(以下資料僅供參考, 並可不時更改):
(a) 就個人客戶而言, 每人每日可按有關法律及規例不時所定的最高金額把其他貨幣轉換為人民幣;
(b) 就指定商戶而言, 把人民幣換作其他貨幣的單向兌換; 及
(c) 銀行與香港其他銀行間之兌換。 賬戶持有人應不時向銀行獲取最新資訊。
人民幣兌換. 如將相關貨幣兌換為人民幣出現延誤,北向交易買盤的交收可能會被延誤及/或無法完成。任何因該延誤或無法交收導致的風險、虧損和成本將由客戶承擔。
人民幣兌換. (a) 銀行可按客戶的要求,以銀行即時的兌換價為客戶提供人民幣兌換澳門元或澳門元兌換人民幣的兌換服務。銀行是否接納兌換的要求將視乎所需幣種的供應量及兌換金額有否超過銀行不時規定的每日或每項交易限額。銀行保留其權利,酌情隨時接受或拒絕客戶任何兌換的要求。
(b) 客戶遞交給銀行作兌換澳門元之用的人民幣現鈔,必須為銀行所接受的版本及面額。銀行保留權利拒絕兌換客戶交來之任何人民幣現鈔。
(c) 所有由於兌換交易而令銀行產生之合理金額的損失、損害、索償、成本、費用概由客戶立即賠償及支付及銀行亦可於兌換交易完成後即時從客戶之戶口中扣除。
(d) 除非損失或損害是直接由於銀行的嚴重疏忽及故意的不當行為而引起,否則銀行不須為銀行提出拒絕接受兌換要求而導致客戶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上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