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 款. 7.01 信用卡持有人同意以下列方法付款至信用卡賬戶: (a) 信用卡持有人須向本銀行繳付印於月結單上之全數現存結欠或最少支付於任何結單上列明為應付之最低金額。信用卡持有人若選擇於到期繳款日當日或之前支付較現存結欠款額為低的款項(惟不可低於應付之最低金額),則本銀行將徵收財務費用。但信用卡持有人若沒有在到期繳款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本銀行將會徵收財務費用及逾期費用,該等費用會向信用卡賬戶徵收及記進借項之內。若信用卡持有人連續在兩個月內未能在到期繳款日當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本銀行將收取一項過期手續費並將其記進信用卡賬戶借項之內。 (b) 付款可以下列各種方式作出:郵寄一張支付予「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港幣支票,又或向任何一間本銀行的分行提呈現金或港幣支票,安排自動轉賬,「繳費靈」服務,透過「銀通」自動櫃員機或電話轉賬繳款,又或其他經本銀行不時同意之電子交易方式(如適用)從本銀行或其他銀行戶口過戶轉賬。為免郵遞延誤或其他不可預見之情況,信用卡持有人須在到期繳款日前之五個營業日內進行上述付款。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以及期票均不獲接受。倘若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被提呈以進行結賬,本銀行可自決將付款轉換為港幣加以處理,並向信用卡賬戶收取一項服務費用。該等付款祗會在該支票或本票獲兌現後方為有效。 7.02 月結單上「現存結欠」之計算方法如下:本銀行會先將上月月結單「現存結欠」之各款項加上由上月月結單日期下一天至今個月結單日期由本銀行不時全權決定計算之上述各款項的累積(「已計算的款項」),然後將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付款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次序扣減列於月結單上已計算的款項:- (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財務費用;然後 (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財務費用;然後 (i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相關費用;然後 (iv) 尚未支付的年費或續期費;然後 (v) 尚未支付的其他費用;然後 (vi) 尚未支付的每月分期供款;然後 (v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及最後 (vi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 7.03 於計算財務費用時,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款項將會於該款項記進信用卡賬戶當日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辦法結算:- (a) 若支付金額等同或少於最新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將按下列次序扣減相關款項:- (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財務費用;然後 (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財務費用;然後 (i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相關費用;然後 (iv) 尚未支付的年費或續期費;然後 (v) 尚未支付的其他費用;然後 (vi) 尚未支付的每月分期供款;然後 (v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及最後 (vi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或 (b) 若支付金額超越最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按交易的誌賬日期先後次序;但若於同一交易日多於一項交易,則按上述(a)(i)至(viii)所列款項的次序。 7.04 在出現下列情況時,信用卡持有人(或其法律代表)須要立刻支付現存結欠予本銀行: (a) 信用卡持有人沒有支付信用卡賬戶內之到期款項; (b) 倘若信用卡持有人違反任何此等條款及條件; (c) 信用卡服務被本銀行或信用卡持有人取消; (d) 信用卡持有人經濟困難、破產或身故; (e) 本銀行為維護其利益而提出之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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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用卡持有人合約
付 款. 7.01 信用卡持有人同意以下列方法付款至信用卡賬戶:
(a) 信用卡持有人須向本銀行繳付印於月結單上之全數現存結欠或最少支付於任何結單上列明為應付之最低金額。信用卡持有人若選擇於到期繳款日當日或之前支付較現存結欠款額為低的款項(惟不可低於應付之最低金額),則本銀行將徵收財務費用。但信用卡持有人若沒有在到期繳款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本銀行將會徵收財務費用及逾期費用,該等費用會向信用卡賬戶徵收及記進借項之內。若信用卡持有人連續在兩個月內未能在到期繳款日當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本銀行將收取一項過期手續費並將其記進信用卡賬戶借項之內。
(b) 付款可以下列各種方式作出:郵寄一張支付予「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港幣支票,又或向任何一間本銀行的分行提呈現金或港幣支票,安排自動轉賬,「繳費靈」服務,透過「銀通」自動櫃員機或電話轉賬繳款,又或其他經本銀行不時同意之電子交易方式(如適用)從本銀行或其他銀行戶口過戶轉賬。為免郵遞延誤或其他不可預見之情況,信用卡持有人須在到期繳款日前之五個營業日內進行上述付款。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以及期票均不獲接受。倘若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被提呈以進行結賬,本銀行可自決將付款轉換為港幣加以處理,並向信用卡賬戶收取一項服務費用。該等付款祗會在該支票或本票獲兌現後方為有效付款可以下列各種方式作出:郵寄一張支付予「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港幣支票,又或向任何一間本銀行的分行提呈現金或港幣支票,安排自動轉賬,「繳費靈」服務,又或透過「銀通」自動櫃員機,電話或其他經本銀行同意之電子交易方式(如適用)從本銀行其他戶口過戶轉賬。為免郵遞延誤或其他不可預見之情況,信用卡持有人須在到期繳款日前之五個營業日內進行上述付款。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以及期票均不獲接受。倘若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被提呈以進行結賬,本銀行可自決將付款轉換為港幣加以處理,並向信用卡賬戶收取一項服務費用。該等付款祗會在該支票或本票獲兌現後方為有效。
7.02 月結單上「現存結欠」之計算方法如下:本銀行會先將上月月結單「現存結欠」之各款項加上由上月月結單日期下一天至今個月結單日期由本銀行不時全權決定計算之上述各款項的累積(「已計算的款項」),然後將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付款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次序扣減列於月結單上已計算的款項:-月結單上「現存結欠」之計算方法如下:本銀行會先將上月月結單「現存結欠」之各款項加上由上月月結單日期下一天至今個月結單日期由本銀行不時全權決定計算之上述各款項的累積(「已計算的款項」),然後將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付款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次序扣減已計算的款項:-
(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財務費用;然後
(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財務費用;然後
(i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相關費用;然後
(iv) 尚未支付的年費或續期費;然後
(v) 尚未支付的其他費用;然後
(vi) 尚未支付的每月分期供款;然後
(v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及最後
(vi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
7.03 於計算財務費用時,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款項將會於該款項記進信用卡賬戶當日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辦法結算:-
(a) 若支付金額等同或少於最新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將按下列次序扣減相關款項:-
(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財務費用;然後
(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財務費用;然後
(i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相關費用;然後
(iv) 尚未支付的年費或續期費;然後
(v) 尚未支付的其他費用;然後
(vi) 尚未支付的每月分期供款;然後
(v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及最後
(vi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或
(b) 若支付金額超越最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按交易的誌賬日期先後次序;但若於同一交易日多於一項交易,則按上述(a)(i)至(viii)所列款項的次序若支付金額超越最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按交易日期的先後次序;但若於同一交易日多於一項交易,則按上述(a) (i)至(viii)所列款項的次序。
7.04 在出現下列情況時,信用卡持有人(或其法律代表)須要立刻支付現存結欠予本銀行:
(a) 信用卡持有人沒有支付信用卡賬戶內之到期款項;
(b) 倘若信用卡持有人違反任何此等條款及條件;
(c) 信用卡服務被本銀行或信用卡持有人取消;
(d) 信用卡持有人經濟困難、破產或身故;
(e) 本銀行為維護其利益而提出之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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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信用卡持有人合約
付 款. 7.01 信用卡持有人同意以下列方法付款至信用卡賬戶:
(a) 信用卡持有人須向本銀行繳付印於月結單上之全數現存結欠或最少支付於任何結單上列明為應付之最低金額。信用卡持有人若選擇於到期繳款日當日或之前支付較現存結欠款額為低的款項(惟不可低於應付之最低金額),則本銀行將徵收財務費用。但信用卡持有人若沒有在到期繳款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本銀行將會徵收財務費用及逾期費用,該等費用會向信用卡賬戶徵收及記進借項之內。若信用卡持有人連續在兩個月內未能在到期繳款日當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本銀行將收取一項過期手續費並將其記進信用卡賬戶借項之內持卡人同意於刷卡消費時,貴行得先自持卡人「指定轉帳帳戶」內之可用餘額〈包括綜合存款帳戶項下定期性存款約定可質借額度〉內將該應付消費款項予以圈存〈持卡人無法提領或動用該保留款項〉,俟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向貴行請款時(即扣款日),貴行再將該應付消費款項轉帳支付之。但如特約商店或收單機構自刷卡消費日起十五個日曆日(日本地區之交易為三十五個日曆日)止仍未向貴行請款,貴行即應將該圈存解除之。 持卡人「指定轉帳帳戶」存款餘額於扣款日不足支付某筆應付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同意貴行得先行墊付及於墊付範圍內自持卡人「指定轉帳帳戶」內圈存之,並通知持卡人於繳款截止日前補足不足之部分,但於持卡人補足前,貴行得拒絕扣除該筆之存款餘額。 持卡人如於繳款截止日未補足前項不足之款項時,貴行得自繳款截止日次日起,按月計收「逾期補款手續費」(即違約金)新臺幣貳佰元(未滿一個月以一個月計收),至應付消費款項全部支付完畢為止,上述之費用,貴行得調整之,惟應以顯著方式 ,於營業場所或貴行網站上公開揭示。 前項情形貴行得自應扣款日起,逐日自持卡人「指定轉帳帳戶」存款餘額扣除,至應付消費款項、逾期補款手續費及其他費用全部支付清償完畢為止。
(b) 付款可以下列各種方式作出:郵寄一張支付予「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港幣支票,又或向任何一間本銀行的分行提呈現金或港幣支票,安排自動轉賬,「繳費靈」服務,透過「銀通」自動櫃員機或電話轉賬繳款,又或其他經本銀行不時同意之電子交易方式(如適用)從本銀行或其他銀行戶口過戶轉賬。為免郵遞延誤或其他不可預見之情況,信用卡持有人須在到期繳款日前之五個營業日內進行上述付款。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以及期票均不獲接受。倘若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被提呈以進行結賬,本銀行可自決將付款轉換為港幣加以處理,並向信用卡賬戶收取一項服務費用。該等付款祗會在該支票或本票獲兌現後方為有效。
7.02 月結單上「現存結欠」之計算方法如下:本銀行會先將上月月結單「現存結欠」之各款項加上由上月月結單日期下一天至今個月結單日期由本銀行不時全權決定計算之上述各款項的累積(「已計算的款項」),然後將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付款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次序扣減列於月結單上已計算的款項:-
(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財務費用;然後
(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財務費用;然後
(i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相關費用;然後
(iv) 尚未支付的年費或續期費;然後
(v) 尚未支付的其他費用;然後
(vi) 尚未支付的每月分期供款;然後
(v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及最後
(vi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
7.03 於計算財務費用時,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款項將會於該款項記進信用卡賬戶當日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辦法結算:-
(a) 若支付金額等同或少於最新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將按下列次序扣減相關款項:-
(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財務費用;然後
(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財務費用;然後
(i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相關費用;然後
(iv) 尚未支付的年費或續期費;然後
(v) 尚未支付的其他費用;然後
(vi) 尚未支付的每月分期供款;然後
(v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及最後
(vi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或
(b) 若支付金額超越最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按交易的誌賬日期先後次序;但若於同一交易日多於一項交易,則按上述(a)(i)至(viii)所列款項的次序。
7.04 在出現下列情況時,信用卡持有人(或其法律代表)須要立刻支付現存結欠予本銀行:
(a) 信用卡持有人沒有支付信用卡賬戶內之到期款項;
(b) 倘若信用卡持有人違反任何此等條款及條件;
(c) 信用卡服務被本銀行或信用卡持有人取消;
(d) 信用卡持有人經濟困難、破產或身故;
(e) 本銀行為維護其利益而提出之任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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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存款、信託業務總約定書
付 款. 7.01 信用卡持有人同意以下列方法付款至信用卡賬戶(a) 儘管本協議另有規定,信用卡賬戶名下若有多於一名持卡人:
(ai) 信用卡持有人須向本銀行繳付印於月結單上之全數現存結欠或最少支付於任何結單上列明為應付之最低金額。信用卡持有人若選擇於到期繳款日當日或之前支付較現存結欠款額為低的款項(惟不可低於應付之最低金額),則本銀行將徵收財務費用。但信用卡持有人若沒有在到期繳款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本銀行將會徵收財務費用及逾期費用,該等費用會向信用卡賬戶徵收及記進借項之內。若信用卡持有人連續在兩個月內未能在到期繳款日當日或之前支付應付之最低金額,本銀行將收取一項過期手續費並將其記進信用卡賬戶借項之內賬戶持有人對賬戶持有人及任何其他持卡人根據本協議應付的款額或就信用卡賬戶在其他方面欠本行的款額,須予負責;及
(ii) 每名已成年的其他持卡人須對就其發出的交易指示應付的所有款額負責。 若持卡人屬未成年人,賬戶持有人須確保該持卡人根據本協議須明確承擔的所有其他責任均予遵守。
(b) 付款可以下列各種方式作出:郵寄一張支付予「富邦銀行(香港)有限公司」的港幣支票,又或向任何一間本銀行的分行提呈現金或港幣支票,安排自動轉賬,「繳費靈」服務,透過「銀通」自動櫃員機或電話轉賬繳款,又或其他經本銀行不時同意之電子交易方式(如適用)從本銀行或其他銀行戶口過戶轉賬。為免郵遞延誤或其他不可預見之情況,信用卡持有人須在到期繳款日前之五個營業日內進行上述付款。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以及期票均不獲接受。倘若外幣支票或外幣本票被提呈以進行結賬,本銀行可自決將付款轉換為港幣加以處理,並向信用卡賬戶收取一項服務費用。該等付款祗會在該支票或本票獲兌現後方為有效在不影響本行根據第1 3 條( c ) 款於任何時候要求獲全數支付信用卡賬戶欠繳收費的權利下,賬戶持有人須於月結單上列明的「繳款日期」或之前,就信用卡賬戶向本行繳付月結單上列明為「最低付款額」的全部款額。若有多於一名持卡人,則在不影響上文(a) 款的一般性原則下,每名持卡人須於月結單上列明的「繳款日期」或之前, 繳付月結單上列明的「最低付款額」中屬於其所發出交易指示的該部分款額。賬戶持有人可向本行全數繳清該月結單上列明為「新賬項」的款額。
7.02 月結單上「現存結欠」之計算方法如下:本銀行會先將上月月結單「現存結欠」之各款項加上由上月月結單日期下一天至今個月結單日期由本銀行不時全權決定計算之上述各款項的累積(「已計算的款項」),然後將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付款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次序扣減列於月結單上已計算的款項:-
(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財務費用;然後
(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財務費用;然後
(i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相關費用;然後
(iv) 尚未支付的年費或續期費;然後
(v) 尚未支付的其他費用;然後
(vi) 尚未支付的每月分期供款;然後
(v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及最後
(vi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
7.03 於計算財務費用時,信用卡持有人付予本銀行的款項將會於該款項記進信用卡賬戶當日按照下列或其它本銀行不時最終決定的辦法結算:-
(a) 若支付金額等同或少於最新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將按下列次序扣減相關款項:-
(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財務費用;然後
(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財務費用;然後
(i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相關費用;然後
(iv) 尚未支付的年費或續期費;然後
(v) 尚未支付的其他費用;然後
(vi) 尚未支付的每月分期供款;然後
(vii) 尚未支付的現金貸款;及最後
(viii) 尚未支付的零售交易,或
(b) 若支付金額超越最近月結單上顯示之現存結欠,則按交易的誌賬日期先後次序;但若於同一交易日多於一項交易,則按上述(a)(i)至(viii)所列款項的次序。
7.04 在出現下列情況時,信用卡持有人(或其法律代表)須要立刻支付現存結欠予本銀行:
(a) 信用卡持有人沒有支付信用卡賬戶內之到期款項;
(b) 倘若信用卡持有人違反任何此等條款及條件;
(c) 信用卡服務被本銀行或信用卡持有人取消;除本行依法或根據本行與任何持卡人不時訂立的任何其他協議而享有的抵銷權利之外,及在並非代替該等權利的情況下,本行可在任何時候,無須事先另行通知而將任何持卡人在信用卡賬戶或任何銀行賬戶或本行或本行集團公司的任何其他賬戶的存款(不論該等存款是單獨持有或與任何其他人士聯名持有,亦不論是否已到期或已到期應付)予以抵銷、轉賬或應用,以支付或清償持卡人對本行的負債(不論是現在或將來的,實際或是或有的),包括但不限於該持卡人根據本協議須支付的一切款額,持卡人並授權每一本行集團公司按要求向本行轉賬或發放上述全部或任何存款。本行亦可酌情決定將此等存款存入一暫記賬戶內以待對此等款額作出最後結算。
(d) 信用卡持有人經濟困難、破產或身故;凡付款予本行,須按本行當時生效的條款及條件方獲接受,並須在本行確實按價收到有關款項時才視作有效。
(e) 本銀行為維護其利益而提出之任何原因有關信用卡賬戶的付款或貸項須按下列次序或按照任何適用法律的情況下本行不時認為適當的次序應用:-
i) 下列所述之最低付款額;其次為
ii) 分期付款款項;其次為
iii) 適用正常利率的透支現金及未付交易;倘適用利率不止一種,則首先支付按最高利率計息的款項,餘下款項按適用利率由高到低支付;其次為
iv) 適用特別利率的透支現金及未付交易;倘適用利率不止一種,則首先支付按最高利率計息的款項,餘下款項按適用利率由高到低支付;其次為
v) 使用信用卡所產生而並未載入當期月結單的費用、收費及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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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Credit Card Cardholder Agre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