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包. 21.1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
21.2 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分包部分,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卖方与其分包人对本合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1.3 分包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 3 条的规定。
21.4 分包人仍应承担本合同条款中对卖方义务的约束。
分 包.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
分 包. 卖方将确保其与下级供应商和分包商的合同条款规定了买方和客户在本订单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 3(a)条规定的权利。
分 包. 25.1 本合同 (允许、不允许)分包。
分 包. 本合同不允许分包。
分 包. 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
分 包. 除非买方事先书面明确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安排一个或多个第三方履行订单。
分 包. 25.1 本合同不允许分包。
分 包. 3.8.1 分包约定 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工作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劳务服务、竣工试验等)进行分包。 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项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申请后的 15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 意见。发包人未能在 15 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分包事项 后的第 16 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3.8.2 分包人资质 分包人应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否则不能作为分包人。承包人有义务对分包人的资质进行审查。
3.8.3 承包人不得将承包的工程对外转包,也不得以肢解方式将承包的全部工程对外分包。
3.8.4 设计、施工和工程物资等分包人,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分包事项的管理规定。
3.8.5 对分包人的付款 承包人应按分包合同约定,按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除非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分包人支付任何款项。
3.8.6 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 承包人对分包人的行为向发包人负责,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工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分 包. 3.8.1 分包约定 约定的分包工作事项: 承包人应选择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分包,但需发包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