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 包. 25.1 本合同不允许分包。
分 包. (h) 卖方将确保其与下级供应商和分包商的合同条款规定了买方和客户在本订单项下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第 3(a)条规定的权利。
分 包. 13.1. 未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贵方不得分包、转让、变更、让与或以 其他方式处理贵方在本采购订单项下的任何或所有权利及/或义务。
分 包. 中标人不得进行分包。
分 包. 3.8.1 分包约定 承包人只能对专用条款约定列出的工作事项(含设计、采购、施工、劳务服务、竣工试验等)进行分包。 专用条款未列出的分包事项,承包人可在工程实施阶段分批分期就分包事项向发包人提交申请,发包人在接到分包事项申请后的 15 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 意见。发包人未能在 15 日批准亦未提出意见的,承包人有权在提交该分包事项 后的第 16 日开始,将提出的拟分包事项对外分包。
分 包. 3.8.1 分包约定 约定的分包工作事项: 承包人应选择符合有关资质要求的单位进行分包,但需发包人同意
分 包. 21.1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分包。
分 包. 除非买方事先书面明确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全部或部分转让或安排一个或多个第三方履行订单。
分 包. 25.1 由需方确认的分包货物,供方应书面通知需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供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分 包. 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投标人可以分包,分包应按本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可分包部分分包,但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 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给大型企业。投标人如分包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拟分包供应商的情况。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