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条款.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双方产生争议且协商无效时,将申请向 仲裁解决。本保险合同所载其他条件不变。
仲裁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并确认将以下目标争议提请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1. 甲方和乙方系依据《T1 广告经营合同》第12.2.2 条或第12.2.3 条提前终止案涉合同,即是否 2024 年 9 月 20 日终止的事宜而引起的相关争议,包括提前终止涉案合同的依据是什么;
2. T1 广告经营合同》终止日期的确定的相关争议;
3. 因《T1 广告经营合同》提前终止,乙方应支付终止日前的广告发布费及违约金事宜而引起的相关争议;
4. 其他因《T1 广告经营合同》终止事项而引起的相关争议。
仲裁条款. 21.1 如果供应商的住所地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 湾),则对于因本一般条款产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至苏州仲裁委员,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苏州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花销和费用 (包括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21.2 如果供应商的住所地位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则对于因本一般条款产 生的或与其相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至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SHIAC,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仲裁解决。每一方应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首席仲裁员应由其他两名仲裁员训责。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花销和费用(包括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条款. 任何由 CSCOPIC 或者适用此规定的救助作业产生的争议,均应依主协议的规定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
仲裁条款. 在 2001 年至 2007 年期间,中国与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法国等国更新了原有的双边投资协定,这些新的协定都承认“及时、有效的补偿”,并采纳了 ICSID 的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 本保单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任何被保险人与保险人间的争议或纠纷,均应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有关仲裁规定提交位于中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条款. 保险人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争议或分歧。凡因本保单引起的或与本保单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或保单的违反、终止或无效,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华南分会、上海分会 - 可选择]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仲裁应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条款. 通过签署本文件, 双方宣布意大利机床、机器人和自动化制造商协会( UCIMU-SISTEMI PER PRODURRE)机床销售通用条件第 11 条不适用,并同意下述仲裁条款: “
仲裁条款. 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成都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地为甲方所在地,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