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条款 样本条款

仲裁条款.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长沙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仲裁条款. 保险人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争议或分歧。凡因本保单引起的或与本保单有关的任何争议、纠纷或索赔,或保单的违反、终止或无效,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分会、华南分会、上海分会 - 可选择]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仲裁应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条款. 通过签署本文件, 双方宣布意大利机床、机器人和自动化制造商协会( UCIMU-SISTEMI PER PRODURRE)机床销售通用条件第 11 条不适用,并同意下述仲裁条款: “
仲裁条款. 在 2001 年至 2007 年期间,中国与荷兰、比利时、卢森堡、德国、法国等国更新了原有的双边投资协定,这些新的协定都承认“及时、有效的补偿”,并采纳了 ICSID 的仲裁条款。
仲裁条款. 任何由 CSCOPIC 或者适用此规定的救助作业产生的争议,均应依主协议的规定提交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通过仲裁解决。
仲裁条款. 如对本《备忘录》或最终协议发生争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 90日内无法达成一致,各方同意提交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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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 合同条款及格式 GF-2020-0216

  •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 合同协议书 承包人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在信息披露中的职责和信息披露程序 本基金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包括《基金合同》规定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基金资产净值公告、基金投资组合公告及其他必要的公告文件,由基金管理人拟定,经基金托管人复核无误后,由基金管理人予以公布。

  • 专用合同条款 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 %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 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