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章程; 沪股通业务管理制度、技术安排,以及委托联交所承担沪股通业务相关职责的安排;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资料; 联交所参与者参与沪股通业务的承诺书文本、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结算)的沪股通结算协议; 拟开展沪股通业务的联交所参与者名单,以及上述联交所参与者符合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情况说明; 与沪股通有关的费用收取方式和标准;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将联交所参与者根据投资者委托进行沪股通交易的订单向本所申报,并承担相应的交易责任。 沪股通交易申报在本所达成交易后,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承认交易结果,接受成交回报并发送给相关联交所参与者和香港结算。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对联交所参与者的沪股通交易行为进行管理,并根据本所要求对沪股通违规交易行为采取必要的措施。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可以委托联交所代为履行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职责,但仍应承担相关职责未充分、适当履行的责任。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建立沪股通业务风险控制措施,加强内部控制,防范业务风险。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制定联交所参与者参与沪股通业务的技术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对拟开展沪股通业务的联交所参与者的技术系统进行测试评估。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要求符合条件的联交所参与者签署沪股通业务承诺书,承诺书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遵守内地和香港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认可并执行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基于前述规定和双方约定对其提出的相关要求,以及通过合同或者其他安排要求其客户认可并执行相关要求;认可并通过合同或者其他安排要求其客户认可本办法及本所其他业务规则关于本所责任豁免的相关规定。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为沪股通投资者、联交所参与者了解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业务流程、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等信息,提供必要的便利和指引。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遵守内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采取适当方式,督促联交所参与者并要求联交所参与者督促其客户遵守内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并要求联交所参与者向客户充分揭示沪股通交易风险以及因违反前述规定承担违法或违规责任的风险。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按照本办法第五条向本所提交的材料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更发生后3个沪股通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更新材料。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提供沪股通业务运行相关情况的报告。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发生影响或者可能影响其业务运行的重大事件时,应当立即向本所报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可能产生的后果和应对措施。 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履行本办法规定职责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并采取适当方式要求联交所参与者妥善保存沪股通客户资料及其委托和申报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20年。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 资格证明文件及格式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 供); □3.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 的提供); □4.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 3.5 实质性响应 招标文件资料 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 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 体成员均需提供); □6.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 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7.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 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8.投标承诺书(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填写); 9.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资料(银行转账记录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单或保证金联保证明或其他)。 □10.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11.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2.(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 质性响应资料) 注:招标人应考虑联合体投标情形,进一步明确上述资料的 相关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电子投标文件盖章要求 1.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投标人盖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地方,投标人均应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之外的仅由联合体牵头人加盖单位电子印章、法定代表人个人电子印章即可; □2.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业绩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证明材料用原件的复制件并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印章; □3.其它要求: 。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一份(釆用当地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作为投标文件正本。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5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资料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提供); 3. 联合体各方签订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提供); 4. 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 5.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 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所有联合体 成员均需提供); 6. 施工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