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眠账户 样本条款

休眠账户. 如果您超过两年不登录PayPal账户,PayPal可以注销您的PayPal账户,并根据有关待领取款项的适用法律处理您的账户中未使用的资金。
休眠账户. 是指同时符合开户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结算后客户权益在 1000 元以下(含 1000 元)4 个条件的账户。
休眠账户. 若一定时间内(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贵司未在账户中进行任何交易,则本行可将账户作为休眠账户。本行可依照适用的中国法律使用休眠账户中的钱款。
休眠账户. 如果您在 12 个月或更长时间内没有进行任何交易(尽管您可能有其他活动),您对您的卖家账户 中可用余额的权利即告终止。对您在卖家账户进行的最后一笔交易之日起 12 个月后,我们不再承 担向您支付全部或部分可用余额的义务。在该等 12 个月的期限内,我们会作出合理努力以确保向您支付您的可用余额,但需受本协议第 S-6 节的约束并且根据本协议第 S-6 节条款计算得出款项。 卖家应用程序接口(API)条款 API-1 关于卖家应用程序接口(API)的描述
休眠账户. 9.1 如果某个账户在银行确定的时间段内处于不活动或休眠状态,银行保留自行决定就该等账户的进一步操作施加任何条件之权利。
休眠账户. 是指截至休眠认定日,同时符合开户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认定日结算后客户权益在 1000 元以下(含 1000 元)四个条件的账户,以及其他符合休眠账户规定情形的账户。 客户应当知晓非法配资活动违反了期货市场有关开户管理、账户实名制、期货经纪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客户参与非法配资活动的,期货公司有权采取拒绝客户委托或者终止经纪关系等措施,并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客户承担。 客户应当知晓不得利用期货账户从事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不得有逃税行为,知晓期货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义务,客户应积极配合期货公司开展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风险等级划分、账户实际控制关系申报等。 客户存在洗钱、恐怖融资或逃税行为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客户应当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期货公司根据法律法规、行业自律规则、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的各项要求对客户进行适当性评价。评价结果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不构成对客户的获利保证。客户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货交易结果。 客户应当知晓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和内容、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的规定。 当客户出现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中所列信用风险情形时,客户同意期货公司将此类信用风险信息报送至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并同意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按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此类信用风险信息。 客户具有查询本人/本机构信用风险信息及对本人/本机构信用风险信息提出异议的权利。 期货公司严禁客户未经许可私自接入交易软件,否则期货公司有权限制客户交易权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承担。客户申请接入时,应按照期货公司要求提供资料并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测试、审核通过接入后不得擅自变更软件、不得转让或出借、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禁止的行为,否则期货公司有权视情况采取限制接入、暂停接入、终止接入等措施或限制客户交易权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在使用期货公司提供的基本网上交易软件外的其他交易手段进行期货交易的,由于条件设定多、操作难度大、存在不确定等因素,最终交易结果可能与预期不相符。客户使用该等交易手段,即视为客户已经知晓并接受前述风险因素,并已经具备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技能,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现向您提供本《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本说明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货合约或者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您应当遵循“买卖自负”的金融市场原则,理解期货合约交易与期权合约交易的全部交易规则,认识期货交易风险,自行承担交易结果。
休眠账户. 是指截至休眠认定日,同时符合开户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认定日结算后客户权益在 1000 元以下(含 1000 元)四个条件的账户,以及其他符合休眠账户规定情形的账户。 客户应当知晓非法配资活动违反了期货市场有关开户管理、账户实名制、期货经纪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客户本人应当知晓非法期货交易风险。本人承诺期货账户由本人作用,不借予他人使用,不参与非法期货活动。 客户参与非法配资活动的,期货公司有权采取拒绝客户委托或者终止经纪关系等措施,并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客户承担。 客户应当知晓不得利用期货账户从事洗钱或恐怖融资活动、不得有逃税行为,知晓期货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义务,客户应积极配合期货公司开展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可疑交易报告、风险等级划分、账户实际控制关系申报等。 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期货公司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客户存在洗钱、恐怖融资或逃税行为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客户应当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期货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的各项要求对客户进行适当性评价。评价结果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不构成对客户的获利保证。客户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货交易结果。 客户应确保提供的信息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期货公司据此为客户进行适当性评估、分类及匹配管理。客户提供的信息发生重要变化,可能影响其适当性分类的,应当及时告知期货公 司。若客户不提供相关信息或者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的,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后果,全部由客户承担;期货公司有权拒绝向客户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 客户应当知晓,期货公司提出的适当性匹配意见不表明其对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其履行投资者适当性职责不能取代客户本人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产品或者服务的固有风险,也不会影响客户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 客户本人有义务随时了解自己的账户状态,尤其是自己的账户接近追加保证金和强制平仓状态时。 客户应当知晓在期权合约行权(履约)前,确保自己的账户内有足额资金、持仓量符合交易所持仓限额规定等,否则应承担行权(履约)失败导致的损失。 客户应当知晓,对于符合行权条件的期权,在买方提出行权时,卖方有义务履行。期权合约到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持仓,买方未提出放弃行权申请的,视为提出行权申请,由期货交易所按照该期权相关规则自动行权。若客户作为买方不同意自动行权,需向期货公司申报弃权。期权合约到期符合行权条件但账户资金不足,期货公司将实施批量放弃等操作,造成的后果由客户承担。 居间人是受期货公司或者客户委托,为其提供订约的机会或者订立期货经纪合同中介服务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因此不属于期货公司工作人员,但双方或者一方可按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居间人独立承担基于居间关系所产生的民事责任,期货公司对其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客户应当知晓,客户本人有义务向期货公司主动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提供相关信息、资料等,配合期货公司进行尽职调查。 客户应当知晓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和内容、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的规定。 当客户出现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中所列信用风险情形时,客户同意期货公司将此类信用风险信息报送至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并同意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按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此类信用风险信息。 客户具有查询本人/本机构信用风险信息及对本人/本机构信用风险信息提出异议的权利。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期货交易服务的有关事项订立本合同。
休眠账户. 是指截至休眠认定日,同时符合开户时间一年以上、最近一年以上无持仓、最近一年以上无交易(含一年)、认定日结算后客户权益在 1000 元以下(含 1000 元)四个条件的账户,以及其他符合休眠账户规定情形的账户。 客户应当知晓非法配资活动违反了期货市场有关开户管理、账户实名制、期货经纪业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客户参与非法配资活动的,期货公司有权采取拒绝客户委托或者终止经纪关系等措施,并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报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客户承担。 不得有逃税行为,知晓期货公司作为金融机构承担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义务,客户应积极配合期货公司开展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身份识别、大额可疑交易报告、风险等级划分、账户实际控制关系申报等。 客户存在洗钱、恐怖融资或逃税行为的,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客户应当满足中国证监会、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及期货公司关于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规定。期货公司根据法律法规、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行业自律规则的各项要求对客户进行适当性评价。评价结果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不构成对客户的获利保证。客户不得以不符合适当性标准为由拒绝承担期货交易结果。 接入的交易软件进行交易,否则造成账户损失的由客户自行承担。 期货公司严禁客户未经许可私自接入交易软件,否则期货公司有权限制客户交易权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客户申请接入时,应按照期货公司要求提供资料并确保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测试、审核通过接入后不得擅自变更软件、不得转让或出借、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禁止的行为,否则期货公司有权视情况采取限制接入、暂停接入、终止接入等措施或限制客户交易权限,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客户承担。 期货公司坚决抵制不正当营销、不正当竞争和不正当交易行为。期货公司不存在与现货交易平台及其代理机构的合作。客户应树立理性投资意识,不听信传言,不盲目跟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客户应当知晓国家关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总体要求和内容、中国证监会关于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中国期货业协会关于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的规定。 当客户出现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中所列信用风险情形时,客户同意期货公司将此类信用风险信息报送至中国期货业协会行业信息管理平台,并同意由中国期货业协会按照投资者信用风险信息管理制度使用和管理此类信用风险信息。 客户具有查询本人/本机构信用风险信息及对本人/本机构信用风险信息提出异议的权利。 在使用期货公司提供的基本网上交易软件外的其他交易手 段进行期货交易的,由于条件设定多、操作难度大、存在不确定等因素,最终交易结果可能与预期不相符。客户使用该等交易手段,即视为客户已经知晓并接受前述风险因素,并已经具备相应的操作知识和技能,由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均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户知晓期货公司可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变化,调整《期货经纪合同》内容及业务规则。客户有义务随时关注期货公司通过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查询系统、期货公司网站、短信、交易系统平台等方式发送的相关公告,了解期货公司最新的业务规则与相关信息。 客户知晓应尽可能提供常用的手机作为有效通讯方式,以确保在期货公司采取动态风险控制时,获取追加保证金、强行平仓等相关信息的及时性。因客户无法使用手机作为有效通讯方式或手机通讯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期货公司的,无法及时获得期货公司发送的各种信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户应当知晓,根据相关法规规定,通过电话达成的口头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期货公司与客户之间电话的录音所证明的内容与书面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期货公司可以通过电话对客户进行风险揭示、约定合同生效、追加保证金通知、调整保证金比例、发出强行平仓通知、交割保证金催缴通知、约定手续费标准、约定保证金标准,以及开展合规、反洗钱相关工作,处理投诉纠纷等工作用途。 《 》 , / (请开户人/开户代理人认真阅读并充分知晓且完全理解以上《客户须知》各项内容后逐字抄写) 法人客户加盖公章 自然人/开户代理人签字 尊敬的客户: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及居间人不得开展代客理财业务,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进行期货交易。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 期货委托理财(又称代客理财),是指投资者作为委托方,为实现委托资金增值的目的,以特定的条件,将资金委托他人(受托方)进行期货交易的行为。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我公司特向您提示期货委托理财的风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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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托管账户 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本理财产品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

  • 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 (公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 服務範圍 5.1.1 桌上型電腦

  • 目 的 客戶的所有個人資料可被任何使用者用於下列目的:

  • 应对措施 簿记建档管理人在债券发行前对货币政策及市场走势进行充分评估,发行窗口尽量避开货币政策敏感期;如确定在货币政策敏感期发行,簿记建档管理人将在确定簿记区间时综合考虑货币政策可能变动的因素,最大限度避免市场实际利率超出既定簿记区间的情况出现;如因货币政策调整造成发行利率与发行人预期偏离过大而推迟发行的,簿记建档管理人和发行人等相关机构应将货币政策变动、相关各方意见及最终决策做好记录以备后查。

  • 合同的生效 本协议在协议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五份,双方各执二份,另一份送上海市财政局备案。

  • 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时间、通知内容、通知方式 1、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集人应于会议召开前 30 日,在指定媒介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通知应至少载明以下内容:

  • 基金账户 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 不可抗力事件 任何一方由于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使该方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其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应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可抗力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