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Clause in Contracts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值,但每次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五千元且提領後的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元。 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時,按下列方式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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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投資風險揭露, 投資風險揭露, 運用委託投資資產之分析方法、資訊來源及投資策略 本帳戶依各債券券種間相關性的變化

保單帳戶價值的部分提領. 於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值,但每次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五千元且提領後的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一萬元。 要保人申請部分提領時,按下列方式處理:本契約有效期間內,如累積有保單帳戶價值時,要保人得向本公司提出申請部分提領其保單帳戶價值,但每次提領之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 3,000 元且提領後 的保單帳戶價值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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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申請契約終止時,解約費用為「申請契約終止時之保單帳戶價值, Ishares Core High Dividend Etf 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