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回饋金 样本条款

加值回饋金. 本契約有效期間內,本公司自第四保單週年日(含)起,每屆保單週年日時,按該保單週年日之前十二個保單週月日之保單帳戶中非屬貨幣帳戶及非屬停泊帳戶之所有投資標的價值的平均值,乘以 0.5%所得之數額做為「加值回饋金」,並按要保人就本公司提供之投資標的所設定目標保險費之配置比例,以該保單週年日為基準日,將加值回饋金於「買入評價時點」(詳評價時點一覽表)為投資,並置於本契約項下的目標保費保單帳戶中。 (詳細內容請詳保單條款第二十九條)
加值回饋金. 本契約於年金累積期間內,本公司自第五保單週年日(含)起,每屆保單週年日時,按該保單週年日之前十二個保單週月日之保單帳戶中非屬貨幣帳戶及非屬停泊帳戶之所有投資標的價值的平均值,乘以 0.5%所得之數額做為加值回饋金,並按要保人就本公司提供之投資標的所設定目標保險費之配置比例,以該保單週年日為基準日,將加值回饋金於「買入評價時點」(詳評價時點一覽表)為投資,並置於本契約項下的目標保費保單帳戶中。 年金給付開始日如為保單週年日時,本公司改依前項計算所得之數額,將該次加值回饋金併入計算年金給付時之保單帳戶價值。年金給付開始日後,本公司將不給付加值回饋金。 (詳細內容請詳保單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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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磋商小组 3.1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 效力终止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时,本合同效力即时终止:

  • 关联交易风险 若本产品的销售机构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鉴于兴业银行是产品管理人的关联方,尽管兴业银行已建立健全关联方产品销售管理制度,但上述关联关系仍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和投资风险,进而可能影响投资者的利益。

  • 故報告) 第11条 乙は,この契約に違反する事態が生じ,又は生ずるおそれのあることを知ったときは,速やかに甲に報告し,甲の指示に従うものとする。

  • 保险费 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保险费在保险计划明细或其他承保文件中载明。保险费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 投保人需增加被保险人时,可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本公司经审核同意,将按约定的保险责任开始日零时起对该被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投保人应按约定方式交纳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需减少被保险人时,可向本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并可以与本公司约定减少的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日;对申请减少被保险人但没有约定对应的保险责任终止日的,本公司以收到减少被保险人书面申请日为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日。本公司自保险责任终止日二十四时起终止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同时本公司将按下列方式退还保险费:

  • 本次发行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无有效行驶证 指下列任何情形:(1)未取得行驶证;(2)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3)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 全技术检验。

  • 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与平安财富理财管理有限公司为受同一法人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根据监管规定,二者构成保监会层面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 暴力的な要求行為 ② 法的な責任を超えた不当な要求行為

  • 协议生效 甲方通过乙方线下渠道购买理财产品的,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且乙方盖柜面业务章后生效(为避免歧义,乙方相关业务人员在本协议的签字仅为乙方内部风险控制要求,并不作为协议成立的条件,下同)。 甲方通过乙方线上渠道(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可视柜台等)购买理财产品的,甲方点击确认同意本协议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