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经认真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突出的核心竞争力,行业前景良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能够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的技术实力和盈利能力,发行人未来成长性良好,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等法规的要求。 本保荐机构同意保荐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保荐机构推荐结论. 通过对发行人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符合科创板定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能力;发行人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实现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发行人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并得到有效实施;发行人对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研和可行性论证,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发行人扩大主业规模、提升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发行人已具备了《公司法》、《证券法》、《科创板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条件。因此保荐机构同意保荐发行人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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