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样本条款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立运作; 2、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 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本公司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违规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2、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并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证上市公司财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保证不对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进行违规干预。 2、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保证采取合法方式减少并规范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保证 上市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 中化投资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潮鸿基投资、廖木枝、廖创宾、林军平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立 运作的能力; 2、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以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业务活动; 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消除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 营的能力。 2.除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行使相关权利外,本公司/本人不会超越上市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经营管理层违法干预上市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 3.本公司/本人将规范并尽量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对于确实无法避免或确有 必要的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确定交易条件;关联交易将由上市 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履行决策程 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本公司承诺与本次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保持业务独立。 2、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 具有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若因本公司或本公司下属企业违反本承诺函项下承诺内容而导致上 市公司受到损失,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独立开展经营活动;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对外签订合同、开展业务,具备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实行经营管理独立核算、独立承担责任与风险,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五、保证上市公司按照相关会计制度的要求,设置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保证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进行收支结算,并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六、保证上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建立其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并保证该等机构独立行使各自的职权;保证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的经营机构不存在混同的情形。 本承诺函在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 效。本公司愿意承担由于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的损失。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柳工集团 截至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公司下属司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以下简称“司能石化”)主要从事的润滑油、冷却液及制动液等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业务并非上市公司、除司能化工以外柳工有限、本公司所控制其他企业的主营业务,但可能与上市公司目前业务中所包含的润滑油(售后用油)的批发、零售及进出口业务存在一定竞争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司能石化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直接或者从事与上市公司或柳工有限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一、为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其他企业(以下统称为“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潜在同业竞争,本公司及其相关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 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 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二、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对自身及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约束,如果将来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包括本次交易完成后设立的相关企业)的产品或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出现相同或类似的情况,本公司承诺将采取以下措施解决: 1、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 2、如本公司及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因实质或潜在的同业竞争产生利益冲突,则优先考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利益; 3、上市公司认为必要时,本公司及相关企业将进行减持直至全部转让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4、上市公司在认为必要时,可以通过适当方式优先收购本公司及相关企业持有的有关资产和业务。 三、本公司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相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四、本公司确认承诺函所载的每一项承诺均为可独立执行之承诺,任何一项承诺若被视为无效或终止将不影响其他各项承诺的有效性。 本承诺函在上市公司合法有效存续且本公司作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期间持续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柳工股份造成经济损失,本公司将向柳工股份进行 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