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单年度 样本条款

保险单年度. 自本保险单生效日或保险单周年日的 24 时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的 24 时止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保险单年度. 从本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本合同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保险单年度. 本合同生效日(或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之间的时间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十
保险单年度. 本合同生效日(或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之间的时间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十四 借款利率 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公司自身资金成本及风险管控能力确定,但不低于年利率 4%。
保险单年度. 从本合同生效日或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本合同生效对应日前 月 1 日零时至 2006 年 8 月 31 日 24 时为第一保险单年度,2006 年 9 月 1 日零时至 2007 年 8 月 31 日 24 时为第二保险单年度,依此类推。
保险单年度. 本合同生效日(或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之间的时间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三 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 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最后一次有效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期交保险费× 已交费期间年数 四 现金价值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此“金额”载明于保险单或批注上。
保险单年度. 本合同生效日(或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之间的时间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十 现金价值余额 现金价值在扣除借款(包括自动借款)及利息后的余额。若本合同附有其它具有现金价值的附加保险合同,本合同和其附加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应合并计算。
保险单年度. 本合同生效日(或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之间的时间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十 身体高度残疾 本合同所称的身体高度残疾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 双目永久完全失明(注 1); 2. 两上肢腕关节以上或两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3. 一上肢腕关节以上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4.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 5. 一目永久完全失明及一下肢踝关节以上缺失; 6. 四肢关节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 2); 7. 咀嚼、吞咽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注 3); 8. 中枢神经系统机能或胸、腹部脏器机能极度障碍,终身不能从事任何工作,为维持生命必要的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注 4)。注 1:失明包括眼球缺失或摘除、或不能辨别明暗、或仅能辨别眼前手动者。最佳矫正视力低于国际标准视力表 0.02,或视野半径小于 5度,并由保险公司指定有资格的眼科医师出具医疗诊断证明。 注 2:关节机能的丧失系指关节永久完全僵硬、或麻痹、或关节不能随意识活动。 注 3:咀嚼、吞咽机能的丧失系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 注 4:维持生命必要之日常生活活动,全需他人扶助系指食物摄取、大小便始末、穿脱衣服、起居、步行、入浴等,皆不能自己为之,需要他人帮助。 所谓永久完全系指自以上情况发生之日起经过 180 日的治疗,机能仍然完全丧失,但眼球摘除等明显无法复原之情况,不在此限。 身体高度残疾的鉴定应在治疗结束之后,由具有合法资质或国家有关机关指定或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进行。如果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或疾病确诊之日起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 十一
保险单年度. 本合同生效日(或保险单周年日)起至下一个保险单周年日之间的时间为一个保险单年度。 十四 借款利率 参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利率、公司自身资金成本及风险管控能力确定,但不低于年利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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