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还款 样本条款

信用卡还款. 8.2.1 持卡人应根据发卡行提供的对账单通过自助还款、自动还款、分期付款或其他发卡行允许的方式偿还到期应还款项、最低还款额、分期款项和其他未清偿债务。 8.2.2 发卡行对于持卡人的还款,按照前期账单、当期账单和未出账单的顺序用于偿还当期应付款项。还款顺序为:逾期 1 至 90 日(含)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 90 日以上的, 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发卡行有权在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基于风险管理需要细化或调整应还款项的冲还顺序。如持卡人在信用卡项下的未清偿债务逾期 90 日以上,发卡行有权要求持卡人立即偿还全部未清偿债务,并按照本合约第 10 条的规定进行催收。 8.2.3 持卡人的还款应当符合适用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规定。若有违反, 发卡行有权 对该等还款做相应处理(如拒绝接收该等款项或将该等款项原路退回等)而持卡 人仍应对相应部分的款项负有偿付责任,且发卡行无需承担任何法律及索赔责任。
信用卡还款. 1. 除另有约定外,客户必须向发卡行全额支付其信用卡(包括人民币卡、外币卡、主卡及 附属卡)项下所有到期应付款项,并且不进行任何扣除或预提(不论是因为抵销、反索、税收、收费或其他原因)。在发卡行收妥结清的资金并且其上不附有任何抵销、诉求、条件、限制、 扣除或预提时,该等向发卡行进行的付款才可视为被发卡行收到并被贷记至信用卡账户。如客户持有多个信用卡账户,客户需就每个信用卡账户分别还款。 2. 在每个账单周期截至到期还款日,除非另有约定,客户应当全额偿还当期应还款额。 3. 客户有义务在到期还款日当日或之前支付账户对账单上显示为至该等账户对账单之日期未付的最低还款额。前述最低还款额以对账单载明的数额为准,发卡行有权在适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对最低还款额作出调整并以本章程所要求的方式通知客户。最低还款额将就外币和(或)人民币当期应还款额分别进行计算。若在到期还款日之前客户未能全额偿还最低还款额,将构成逾期,视为客户违约。逾期将影响客户的信用记录且客户需向发卡行支付逾期还款违约金。 4. 一旦超出发卡行核定的信用额度用卡时,须将超额部分资金立即全额还清。如因客户原因导致该超授信额度未能全额还清的,本章程的规定对于该部分应付款项同样适用。对于超过信用额度的部分,不享受最低还款额待遇。 5. 尽管本章程有任何其他的条款和条件,如经发卡行同意开通超授信额度用卡服务,则一旦超出发卡行核定的适用于该卡片的信用额度使用该信用卡时,客户必须立即根据信用卡章程的规定或者根据发卡行另行要求将超额部分资金(包括任何利息和费用)全额还清。 6. 发卡行对于客户的还款,按照已出账单、未出账单的顺序用于偿还当期应还款项;还款顺序为:逾期 90 天及 90 天以下的,按照先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后本金的顺序进行冲还;逾期 91 天及以上的,按照先本金、后应收利息或各项费用的顺序进行冲还。 7. 对客户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欠款的,发卡行有权催收、依法追索并停止客户信用卡之使用。发卡行有权通过电话、信函、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面访或司法渠道等方式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向客户直接催缴欠款,向客户提供给发卡行的联系人、近亲属及工作单位等要求代为转告催缴欠款事宜。 8. 客户应按照与发卡行之间的约定,按时偿付透支款本金、利息、年费、手续费、违约金 等费用,不得以与商户纠纷或与其他第三方的纠纷等为由拒绝支付所欠发卡行款项。如遇信用 卡的单据有误或内容不全,但经确认交易确实存在且金额无误,客户不得拒绝支付该交易款项。 9. 客户若选择以发卡行存款账户自动转账方式还款,发卡行有权直接接受客户授权账户所扣款项,转入其信用卡账户,用于偿还欠款。 10. 如果客户进行的一项信用卡交易采用人民币,客户必须以人民币向发卡行支付本章程项下所有到期款项。 11. 如果客户进行的一项信用卡交易采用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在发卡行将该等货币借记至客户的信用卡账户之前,发卡行将以发卡行在记账当日公布的该等货币和美元之间的汇率将该等货币兑换成美元(以美元进行的交易除外)。如果任何付款以美元以外的其他货币支付给发卡行,发卡行将以发卡行在兑换当日公布的该等货币和美元之间的汇率将该等美元以外的其他货币兑换成美元并有权收取国际交易接入手续费。客户必须承担因此而产生的所有汇兑风险、损失、费用及收费。 12. 如客户经发卡行核准使用信用卡进行分期付款交易,发卡行同意按具体分期业务规定 和分期付款计划分次偿还相关应付款项。如客户使用信用卡的权利被暂停或客户账户被终止,或发卡行认为客户资信状况发生变化,发卡行可以自行决定停止客户的分期付款计划,届时客户分期付款计划下的所有应付款项(包括剩余本金及手续费)视为全部到期并应由客户立即完全清偿。客户亦同意受发卡行公布的任何其他与分期付款计划相关的条款约束。 13. 发卡行可在任何时候且在给予客户事先或事后通知的前提下将客户开立于发卡行的任何 一个或多个账户中的贷方余额扣划用于偿付当期应还款额。若该扣划要求将一种货币兑换成另一种货币,发卡行有权根据发卡行在兑换当日公布的该等货币之间的汇率进行该兑换并收取手续费,且客户应负担因此可能产生的所有兑换风险、损失、佣金及其他银行收费。
信用卡还款. 5.4.1 持卡人有义务在到期还款日当日或之前支付对账单上注明的到期应还款项或最低还款额。发卡行有权在适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对最低还款额作出调整并以本章程或领用合约 规定的方式通知持卡人。最低还款额将就外币和(或)人民币到期应还款项分别进行计 算。若在到期还款日之前持卡人未能全额偿还最低还款额,将构成逾期,发卡行将按照 适用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记录和报送该等逾期情况。逾期将影响持卡人的信用记 录且发卡行有权根据其不时公布的费率表向持卡人收取逾期付款所产生的违约金。 5.4.2 发卡行依照适用的法律法规确定持卡人还款的清偿顺序。详见领用合约的相关约定。 5.4.3 发卡行向持卡人提供自动还款(包括自动购汇还款)服务,详见信用卡自动还款条件及细则。 5.4.4 持卡人必须向发卡行全额支付其信用卡(包括人民币卡、外币卡、主卡及附属卡)项下所有到期应还款项,并且不进行任何扣除或预提(不论是因为抵销、反索、税收、收费或其他原因)。在发卡行收妥结清的资金并且其上不附有任何抵销、诉求、条件、限制、扣除或预提时,该等向发卡行进行的付款才可视为被发卡行收到并被贷记至信用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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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质疑处理 11.2 投标人获得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答疑截止时间之前向学校采购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1.3 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交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学校采购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学校采购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 基金收益分配中发生的费用 基金收益分配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当投资者的现金红利小于一定金额,不足以支付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时,基金登记机构可将基金份额持有人的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计算方法,依照《业务规则》执行。

  •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 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 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 从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财产中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销售服务费率÷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付到由基金管理人开立的TA清算账户中,基金管理人根据与销售机构签订的销售协议中约定的付款周期分别划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4、 基金合同生效后标的指数许可使用费 本基金按照基金管理人与标的指数许可方所签订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中所规定的指数许可使用费计提方法支付指数许可使用费。其中,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许可使用固定费不列入基金费用。

  • 组织机构 2.1 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必须具备五年以上团队带领经验,三年以上运营管理及规划经验。投标人项目经理责任人的任用,必须通过招标人对其资质和能力的评审。 2.2 投标人运营组织架构的设置须以招标人的业务设定为基础,与招标人系统的业务框架和运营流程保持一致。 2.3 投标人必须建立合理的薪酬体系及员工激励机制,控制人员流失率,避免对招标人的生产运营造成不良影响。 2.4 各级人员应具备“一岗多能”,在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上投标人应充分体现这一要求。 2.5 在某些特殊岗位投标人人员必须达到相关岗位要求并且具备相关的操作资格证。

  • アンモニア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炭化水素の露点 ・水分 ・その他の微量成分(油分、微量元素:V、Pb、Cl 等、 ジエン類、オレフィン類、有害成分:ベンゼン、トルエン等) ガスの性状等の測定方法及び監視方法は原則として下表のとおりとします。ただし、原料性状、プラント運転状況等から含有の可能性がない、又は一定範囲にあることが明らかな成分については必ずしも測定することを要しません。 項目 測定方法の例 監視方法 総発熱量 速応答型熱量計 連続監視 ウォッベ指数、燃焼速度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比重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硫化水素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全硫黄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アンモニア ガス事業法に基づく方法 定期監視 付臭剤濃度 付臭剤添加量とガス流量より算定 連続監視 炭化水素、水素、酸素、窒素、 一酸化炭素、二酸化炭素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 定期監視 ガスのノッキング性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炭化水素の露点 ガスクロマトグラフィー成分分析値 より算定 定期監視 水分 露点計 定期監視 圧力 圧力計 連続監視 温度 温度計 連続監視 (注1)測定方法については個別協議により他の方法によることがあります。 (注2)上記項目の測定記録は当社に提出していただきます。

  • 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实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处理方式及程序详见《产品说明书》“七、申购和赎回”关于暂停接受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相关约定。若实施暂停接受赎回申请的措施,投资者一方面不能赎回理财产品份额,可能影响自身的流动性,另一方面将承担额外的市场波动对理财产品净值的影响;若实施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投资者不能如期获得全额赎回款,自身的流动性可能受到影响。

  • 立契約人 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

  • 立合約書人 甲 方: (公司用印) 代 表 人: (負責人用印) 職 稱: 電 話: 地 址: 乙 方:國立清華大學 (學校大印) 代 表 人:賀陳弘 (校長用印)

  • 其它约定事项 1、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转让给任务第三方。 2、 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项目谈判文件、竞标文件、采购结果公告、供货协议等相关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 3、 本合同一式三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一份。

  • 契約件名等 契約締結日 契約締結時の記号番号 契約件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