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告知 样本条款

健康告知. 投保人确认被保险人是否有以下情况?
健康告知. 序号 告知内容 1 监护人是否为被保险人向任何保险公司提交过重大疾病、恶性肿瘤理赔申 请? 否 2 被保险人在近六个月内是否出现过以下症状?不明原因的发热、头晕、腹 痛、出血倾向(如牙龈、鼻腔出血或皮下有出血点、瘀斑)、紫癜、肝或脾脏肿大、淋巴结肿大、身体包块、结节或肿物、消瘦、血液细胞学检查提示 血细胞异常增高或过低。 否 3 被保险人是否曾被医生诊断、或被怀疑罹患包括白血病在内的造血系统疾病?是否被医生建议需进行骨髓活组织检查或/和进一步血液细胞学检查、遗传学检查? 否 4 被保险人目前是否患有或者曾经患有以下疾病? (1)聋哑、失明、烧烫伤、肢体残缺、畸形或者运动障碍; (2)先天性心脏病、心脑血管疾病、川崎病、神经系统及精神疾病(脑炎、脑膜炎、严重脑损伤、智障、癫痫、多发性硬化、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脊肌萎缩症、抑郁症、孤独症); (3)恶性肿瘤、颅内肿瘤、糖尿病、肝炎、肝硬化、肾病、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度贫血、骨髓增生异常、艾滋病。 否
健康告知. 現在、診断結果待ちまたは検査結果待ちの場合を含みます。 *認知症薬を処方されている場合を含みます。 死亡した場合には 死亡一時金 をお支払いします。 ※死亡時までに支払われる年金、保険金などの合計額は、全期前納保険料を下回ることはありません。 詳細については契約概要10・11ページをご確認ください。 ●被保険者が年金、保険金などを請求できない特別な事情があるときに、保険契約者が被保険者の同意を得てあらかじめ指定した1名の指定代理請求人が年金、保険金などをご請求できます。 ※指定代理請求人からご請求いただく場合、戸籍謄本などをご提出していただくことがあります。
健康告知. (一)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承诺完全知晓所有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若被保险人健康/职业状况与下述告知内容不符:(1)本公司有权不同意承保。(2)若发生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有权不退还保险费。
健康告知. 一、被保險人目前身高 公分、體重 公斤。 是 否 ※女性健告 九、1.過去一年內曾有乳腺炎、乳漏症、骨盆腔炎、子宮內膜異位症、子宮頸炎、子宮頸抹片檢查異常、陰道異常出血,而接受醫師治療、診療或用藥? 2.是否已確知懷孕?如是,已經 週? 是 否□ □ □ □
健康告知. 如果您有以下情况,请勿投保。如您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如实告知,我公司将有权依据保险法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对于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有权依法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健康告知. 请提供“是”或“否”的答案。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请被保险人的父母代为回答。如申请投保人豁免保费附加险,须对投保人健康状况进行告知。 投保人应在对所有被保险人健康和职业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被保险人健康和职业状况与下述告知内容不符:
健康告知. 请提供“是”或“否”的答案,若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则请被保险人的父母代为回答。投保人应在对被保险人健康状况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被保险人健康状况与下述告知内容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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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定 義 次の言葉は,この約款においてそれぞれ次の意味で使用いたします。

  • 予以披露的信息文本,存放在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处,投资者可以免费查阅 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获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保证文本的内容与所公告的内容完全一致。

  • 如实告知 8.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 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基金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1、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制定。

  • 付加機能 付加機能の提供)

  • 施行規則 第 11 条第 1 項第 1 号、同条第 2 項第 9 号】 【施行規則第 47 条第 2 項第 9 号】

  •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3 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5 年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次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债券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做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公司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人报告将置备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持有人有权随时查阅。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列明的信息和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 14 天内完成审批。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应在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 14 天内签发竣工付款证 书,并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 90 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