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責條款. 67. 除因主辦機構或其僱員疏忽而引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以外,參展商、其代理、代表、承包商或僱員、或參展商或此等人士或任何其他參展商或訪客的產品或其他財產,所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損失、傷害或其他毀壞,主辦機構及其代理、代表、承包商或僱員概不負責。為澄清疑問,任何因天災、戰爭、醫療衛生的憂慮(例如爆發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恐怖襲擊恐嚇、暴亂、示威、內亂,不可避免之意外或任何不受主辦機構控制範圍以內之成因所引致或構成之死亡或人身傷害均不會被視作主辦機構或其員工之疏忽。主辦機構根據本細則所授出的任何批准並不構成主辦機構對批准標的事項任何形式的認可,亦不會轉移任何法律責任或權責予主辦機構,或消除、減輕參展商所需承擔的賠償或責任。
免責條款. 66. 除因主辦機構或其僱員疏忽而引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以外,參展商、其代理、代表、承包商或僱員、或參展商或此等人士或任何其他參展商或訪客的產品或其他財產,所蒙受或招致的任何損失、傷害或其他毀壞,主辦機構及其代理、代表、承包商或僱員概不負責。為澄清疑問,任何因天災、戰爭、醫療衛生的憂慮(例如爆發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恐怖襲擊恐嚇、暴亂、示威、內亂,不可避免之意外或任何不受主辦機構控制範圍以內之成因所引致或構成之死亡或人身傷害均不會被視作主辦機構或其員工之疏忽。主辦機構根據本細則所授出的任何批准並不構成主辦機構對批准標的事項任何形式的認可。
免責條款. 一、 乙方同意並承認,本合約僅規範甲方同意讓與本研發成果予乙方相關事項。甲方亦僅依本研發成果現狀交付乙方,甲方不擔保本研發成果無瑕疵、亦不擔保本研發成果之合用性或商品化之可能性,且不擔保乙方利用本研發成果技術所製造產品之產品責任。
免責條款. 11.1 客戶確認立橋證券已委任第三方經紀商作為結算經紀以執行交易、結算、交收及託管美國上市證券,立橋證券不會對該等服務的過失或其他由第三方經紀商直接或間接導致的缺失對客戶負上任何法律責任。
免責條款. 乙方同意並承認,本契約僅規範甲方同意讓與本專利予乙方相關事項。甲方亦僅依本專利現狀交付乙方,甲方不擔保本專利無瑕疵、亦不擔保本專利之合用性或商品化之可能性,且不擔保乙方利用本專利技術所製造產品之產品責任。本契約生效後,本專利之任何舉發、被撤銷或其他衍生糾紛,乙方同意自行負責,概與甲方無涉;甲方亦毋須返還或賠償任何款項予乙方。
免責條款. (A) 銀行及/或任何銀行集團公司(其定義見本合約第 17(b)條)將不會對持卡人或公司就以下事項直接或間接引致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上責任:
免責條款. 3.1 關於檢查或履行客戶儲蓄戶口對本行或第三者的任何適用指示、責任或負債,或因提供自動轉撥服務而引致或產生與此有關的後果(例如客戶或第三者因儲蓄戶口的存款不足以應付或履行任何適用指示、責任及負債而蒙受的任何損失),本行概毋須向客戶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債務或責任。
免責條款. 58.1 除了直接由銀行的疏忽或故意不當行為所引致,銀行及其董事、僱員和代理(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及不違反準則對銀行在本條款及章則下提供之服務所適用的義務,且在第2.8條(如適用)的限制下)概不就客戶因為或與透過中華通服務買賣證券相關而直接或間接蒙受的任何損失或損害負責。以上所指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免責條款. 63. 除因主辦機構/籌辦機構或其工作人員疏忽而導致之死亡或人身傷害外,參展商、其代表、僱員、承辦商、代理人及其他有關人士或參觀人士及其物品所承受之一切損失、傷害或其他破壞,均不可向主辦機構/籌辦機構或其工作人員追討賠償。
免責條款. 我們對標的服務不做任何保證。